奔跑大象的新挑戰——中國對新冠肺炎的“再平衡”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6089-2020-02-11 18:54
(本文轉載自tuzhuxi,微博:兔主席;公眾號:tuzhuxi)
兔主席 20200211
傳染病是現代智人經歷幾十萬年進化發展到今天所一直需要面對的問題。
在古代,醫學知識落後,公共衞生體系尚不存在,人類無法對抗大瘟疫,只有誰死掉誰活下來的概念。14世紀的黑死病使歐洲2,500萬人喪命(占人口三分之一)。這不是一般的人口優勝劣汰,而是社會的震盪、瓦解、重構,需要幾十年甚至更長時間才能恢復到過去的水平。
晚至一百年前的20世紀,1914年西班牙流感感染了五億人,使全球5,000萬~1億人死亡,佔全球人口的3~5%。
現代社會,伴隨醫學水平的快速提高,公共衞生體系的建設健全,使得對源自不同病原體(細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蟲)的傳染病都能得到有效防控及應對。發展到當代(二十世紀晚期至二十一世紀),人類與傳染病的關係已經不再是一個生存問題,而是管理和管控、控制風險的問題。人們可以針對不同傳染病的不同嚴重性,調動合理的社會資源,進行防控與應對。
而對於一些尚沒有辦法根除但仍廣泛流行的疫病(包括民眾熟知的包括流感、艾滋病、乙肝等)則需要進行長期應對與管理。傳染病在今天的人類社會已經變成一個典型的公共管理問題、公共衞生問題、治理問題。承擔這個角色的究極主體是政府。在一兩世紀前,這可能都是不可想象的。也因為政府成為公共健康的維護者,也使得它承擔了前所未有的責任。
與“所有生命同等重要”的治病救人倫理不同,公共管理的視角比較宏觀。它需要考慮任何公共政策的“收益”與“成本”,考慮社會資源之間的平衡與取捨。在微觀個體來看,任何生命都要獲得最高尊重(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從宏觀角度,生命難免變成有些抽象的公共衞生成本。
以西方政治哲學為例,有很多本體論的東西(強調個體的絕對價值),強調程序正義,拒絕用結果衡量手段。但在實操層面,結果主義(consequentialism)、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才是主導絕大多數公共政策的原則。
回到流行疫病防控,社會必須在維護經濟社會秩序與流行病防控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找到這個平衡點需要一個根本假設——某具體傳染疫病的危害性(結合傳播性及傷害/致死率)。不同疫病危害與風險不同,就需要不同的應對方法。
如果低估了某流行疫病風險,就會使得它廣泛傳播,嚴重傷害公共健康,並最終破壞經濟社會秩序。
如果高估了某流行疫病的風險,雖然可以最大程度抑制它的廣泛傳播,保護公共健康,但也會破壞經濟社會秩序。
同時,由於人類社會的主觀“風險偏好”問題,即使兩類疫病的最後落到個人身上的風險是一樣的,反應也不同。高危害性疫病會造成更大的恐慌,影響社會運轉。這在筆者日前從“飛機安全”到應對新冠肺炎(縮減版)一文中已經分析過。
因此,公共治理者需要不斷摸索、把握流行疫病防控與維護經濟社會運作之間的平衡點,但如果面對之前沒有見過的新型傳染疫病,那麼危害性就變成了未知數、不確定性、概率風險,那麼治理者只能結合自己的歷史經驗及價值觀,基於有限的信息判斷,並需要不斷通過完善信息與數據,增強對疫病的流行病學認識,動態地調整應對方式。
如果發現高估了風險,就要適度“放寬”應對手段。如果發現低估了風險,就要適度“加強”應對手段。
治理者是在不確定性中決策的。而在一個對治理者期望很高的社會,治理者的高估、低估、決策快、決策慢,都會產生成本,都會成為民眾批評的理由。
再回到近年來的呼吸道傳染病案例,看政府應對:
1、SARS在中國:這是一個危害性非常高的流行疫病(致死率10%),一旦廣泛傳播將使社會面臨極大的公共衞生危害。採用嚴厲的防控應對措施。當時北京停工停學數月。最後中國內地死亡349例,香港死亡299人。
2、流感(influenza)在美國:傳播性廣但死亡率低(0.1%),每年在美國致死3~4萬人。2019/20年度流感季致死1萬人。美國採取“常態化管理”,不會因為防控流感而影響社會正常的經濟社會運作。換個角度看,每年3~4萬的死者就成為維護社會正常運轉的公共衞生“成本”。
3、H1N1(豬流感)在2009年的美國:獲美國CDC高度重視,被WHO宣佈為“國際公共衞生緊急事件(PHEIC)”。雖然還遠遠達不到中國對SARS的重視度,更遠遠達不到現在對NCP的重視度,對美國社會正常運行影響有限,但仍然對經濟有一定影響,並被社會廣泛詬病為“過度反應”。該疫病造成美國過萬人死亡,死亡率接近普通流感。預計未來再出現類似的新型流感傳染病,也不會獲得同等關注,將被納入“常態化”管理。
4、再看2020年NCP:
1)中國內地:NCP源自冠狀病毒,在對這項疫病流行病學瞭解尚有限的情況下,中國政府保守起見,採取了等同SARS(而非流感)的應對方式,而且推出的手段比SARS時期更為嚴厲,旨在最短時間內遏止疫情。
2)中國香港:也經歷過SARS,並目睹了中國內地的超出SARS時期的防控措施。作為響應,香港也採用了超出SARS時期的防控手段(包括封關、限制人口經內地進入等)。但香港社會目前總體正常運行,開工開市,大多公共場所開放,人羣正常聚集,和SARS時期差不多。
3)新加坡:到新加坡決策時,已經有了更多的流行病學信息,基於現有信息,判斷NCP較流感嚴重,但遠遠不及SARS。在SARS和流感二者之間,NCP更接近流感,因此採取比照流感的“常態化”應對方式,並表示會動態調整。
顯然,不同地方找到的平衡點是不同的。他們不光歷史體驗、治理模式不同,而且在決策時所依賴的流行病學信息不同。
而我們對NCP的瞭解是在持續發展的。截至2020年2月10日,我們還在討論鍾南山關於NCP特性的最新論文。在2月10日晚間,香港青衣爆發了疑似本地糞口傳播案例。我們對這個傳染病的認識還在不斷增加。
目前筆者作為普通民眾的一些基礎認識:
1、潛伏期非常長,鍾南山説最長可至24天
2、無症狀時即具傳染能力
3、從各種全家感染案例這個結果看,新冠病毒的傳染性非常強,顯著強於SARS,甚至可能強於流感
4、除湖北外,死亡率不高(各種報道和口徑看,介乎於0.2%到1.4%之間),但遠達不到SARS(10%)的水平,最終很有可能高於流感(0.1%)
5、有年輕重症病患及死者,但主要還是針對中老年及基礎病者,與流感相似
以上還只是發現的過程中。鍾南山團隊依賴了上千案例。但現在全球已有4萬多確診案例,對更多案例進行分析才能補全我們對NCP的認識。
筆者目前針對NCP防控的一些認識:
1、從危害性看,由於它不是流感,就不能用流感的常態化手段應對;但由於它也不是SARS,也不能用SARS的手段應對。流感和SARS都不是合適的“平衡點”。
2、NCP的無症狀即具傳染能力、潛伏期超過14天等特徵,使得各地採取的14天隔離期的手段不能真正有效隔離。最近幾日,香港、台灣、日本專家都表達了NCP難以或無法隔離的問題。
3、NCP是無法在短期內通過強力抗疫手段“消除”。比如説,2月份內基本消滅和控制NCP的預期不現實。
4、民間觀察NCP呈現“被控制住”的“拐點”主要的依據是湖北及外地“確診”和“疑似”案例增加趨勢。每天都有很多人對趨勢進行量化分析。但要看到,這個增加趨勢就是強力防控本身的結果。如果全國社會經濟活動都凍結了,疫情還在加重,那還得了?疫情增長被控制住是通過很大的社會經濟代價實現的。
5、NCP無症狀感染力、有超過14天潛伏期的特徵,使得這個傳染病有可能長期在人口中存在。最不好的一種情況是,宣佈疫情“被控制”,然後防控措施放鬆,人們預期發生改變,行為發生系統性調整,例如大規模人羣聚集,聚餐,互動增加,甚至不戴口罩,隨地吐痰等,則疫情可能出現“二次爆發”。
6、強力防控的經濟代價是很大的。可以看到,這個已經不是保多少經濟增長的問題,而是如何防止經濟衰退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問題。
7、讓全民意識到NCP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公共衞生意識,有兩面性的效果。一是肯定有助於防疫。二是造成一定的恐慌和非理性行為,甚至有抵制工作的心情。筆者注意到,目前有很多人按照SARS框架來理解NCP。宅在家裏是“生”,出去工作是“死”。如果宅在家裏沒有工作是死,那就只好冒着生命危險去工作。這是“生”和“死”的選擇。對於稍有經濟能力的人而言,他們會盡可能選擇推遲進入工作狀態。可以看到,這不是一個常態化的社會。社會經濟秩序很難恢復到正常狀態。
8、筆者以為,大多數行業還是可以陸續復工,恢復生產的,但對於實體服務業而言,只有在疫情明確結束,人口行為回到常態(例如敢於出來聚餐、看電影、按摩、唱歌),才會得到緩解。這些行業涉及大量的就業人口與GDP。
9、越是發現NCP難以在短期消除,抗疫越呈現出“持久化”的特徵,則社會就越需要在抗疫與生產之間找到合理平衡點。筆者在之前文章援引過戰爭的案例。”全面戰爭”(total war,例如抗日戰爭)和有限的局部戰爭(例如對越戰爭)是不同的。全面戰爭是舉國投入資源打仗,將其作為眼下涉及生死存在的第一目標。局部戰爭則是常態化的,可以與社會的正常生產秩序並存。(我們發現美國社會一直處在常態化戰爭的狀態,從每年的季節性流感,到中東及全球各地進行的代理戰爭)。
伴隨對NCP流行病學認識的發展,中國社會肯定需要不斷調整,找尋一個更加“平衡”的應對方法。
中國體制猶如大象,在進行“全面戰爭”,動用舉國體制全民抗疫,肯定是有優勢的,任何一個其他國家都難以比擬。
但如果需要不斷根據更新的信息,對政策進行動態調整,而且要有許多微觀的、細化的安排,就不容易了,這就猶如讓一個大象做出許多優美的精細的動作。
這些天,中央政府釋放的信號非常明顯,就是在保證疫病防控的前提下,對重點行業陸續復工,抓生產,保秩序,維穩定。這是一個典型的“既要,又要”(可能還有“還要”、“更要”。畢竟今年是全面決勝建設小康社會之年,對經濟增長是有期望的)。
這個“既要又要更要還要”是一個多重目標,且目標之間可能發生矛盾和衝突,例如,要宣講防疫,改變行為,就會使大家恐慌,產生厭工。要防止疫病擴散,就要阻止人羣聚集這就會影響經濟。諸如此類。而在提出“既要又要更要還要”時,對於如何同時實現這些目標,處理其中的矛盾關係,往往又沒有更多的説明,需要由上至下一層層官去詮釋、領會、落地成政策,再交由一線去具體執行。
在實際操作中,多重目標意味着KPI的含糊。一線官員的傾向是啓動某種“底線思維”,即根據經驗,在多重目標中找尋最重要的單一目標——這將是一個最大程度影響自己業績及仕途的目標,這個目標如果不能實現,其他幹好了都沒有用。所以就圍繞這個目標來制定政策,兼顧到其他目標。
國家發改委今天上午開新聞發佈會,有一部分值得注意:
“我們也注意到,在防控期間,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很嚴格的限制人員進出措施。比如,有的地方還對企業的復工復產採取了報備制度,有的設置了前置審批條件,甚至還有個別地方出現了拘留提前復工企業負責人的情況。這些做法是不符合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的中央精神的。此風不可漲。在這裏明確和大家説,我們將嚴格制止以審批等簡單粗暴方式限制企業復工復產的做法。”
這是一個比較典型的做法。為復工復產規定審批程序,就是“既要又要”的典型。通過設置審核程序,控制復工的節奏。這個結果是地方政府可以在他們之前理解的底限(即防疫)下獲得免責——我們既支持復工,又保證防疫了呀。但這個措施的客觀結果是使得大部分企業難以復工。這就偏離了中央政府的意圖。這樣中央政府只能進一步的、更加明確的表明自己的取態與預期(即“精神”),要求有序復工。基層政府這時才能撥開既要又要的迷霧,獲得更深的領會,並根據新的精神調整政策。例如,復工的審批此時可以改為備案。程序和控制的措施還可以保留,但不能系統性地影響復工。
大象使出全身齊力,奔跑衝撞,趕走來犯者可以,但是奔跑且邁出優雅精細的姿態,就很不容易。
最後,對2020年的NCP,筆者相信它既不是SARS,也不是流感,並且危害性相比SARS而言更加接近於流感。它因為特有的流行病學特徵,可能不能在短期內消除,而作為一個更加的長期存在,伴隨我們度過2020年的前兩個季度(另外如果不找到中間宿主,甚至可能在2021年復發,成為季節性事件)。政府為了避免SARS再次出現,在一開始以最謹慎的方式採取防控。但伴隨對NCP認識的加深,可能將不得不考慮在全國範圍內以更加常態化的方式應對這次疫情,將目標逐步轉移到經濟發展及社會穩定上。
最後,在疫情的恐慌之下,人們的心態很難一下子改變,對行為模式、組織方式和實體服務業的影響可能在短時間內難以消除,基於此,2020年NCP有可能成為發展基於互聯網及其他新技術的新形態經濟的歷史契機。
(全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