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債務清償中介:收費高達到70%,隱藏四個大“坑”_風聞
新流财经-新流财经官方账号-2020-02-11 13:27
“債務清償中介”、“債務代理中介”、“反催收”、“債務清償黑產”、“惡意逃廢債”……
上述名詞在2019年下半年開始就席捲了整個金融行業,尤其在消費金融領域更為猖獗。
它們逐漸成為困擾整個行業正常運營的掣肘,當然也成為了某些不法分子斂財牟利的聚寶盆。

起於金融行業高壓整改期
2019年對國內金融行業來説,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由於金融行業處於結構性調整中,以零售、消費為代表的新興金融領域在過去幾年中得到飛速發展,使得魚龍混雜的各類金融機構及放貸人競相湧入這塊細分領域,從而構成一個持牌機構、非持牌機構以及不合規機構共存的行業複雜環境。
進而衍生出了一些行業亂象,如“714高炮”網貸、高額“砍頭息”和逾期費用以及暴力催收等,給社會帶來了非常負面的影響。
為此,在2019年近一年時間裏,監管當局已對消費金融領域,甚至整個金融行業的違規違法現象採取了重拳整治,並且顯然也已取得顯著效果。
然而,伴隨着行業整改的不斷推進,一種新型違法違規行為藉助整改之勢開始湧現——“債務清償中介”,現正逐漸被整個行業所關注和抵制。
從事“債務清償中介”者,通過職業化、中介化、標準化的運作方式,以各類信貸產品的“年化利率是否違反法律規範”、“信貸條款是否存在惡意欺瞞消費者”、“是否存在貸後暴力催收”等問題為由,通過多渠道、高頻率的投訴,來達到逃廢債目的。
事實上,部分借款者容易聽信上述第三方非法機構(黑中介)的宣傳騙局,希望謀求“延期還款”、“減免逾期息費”等還款效果。但這其中往往涉及到一些法律“紅線”,這部分借款者大多會將其忽視。
一些黑中介組織涉嫌非法經營、損害商業信譽、合同詐騙等刑事犯罪,其目的就是通過非法手段,不僅從客户身上獲取利益,而且也針對放款機構採取敲詐勒索謀利。
這已嚴重影響整個金融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甚至還會破壞社會徵信體系的建設。
據瞭解,這一現象已從網貸開始向其他金融貸款蔓延,目前信用卡、車貸、房貸等也接連出現該類黑中介的身影。

起底“債務清償中介”黑色產業鏈
據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聚投訴平台針對互金行業的有效投訴超過61萬件,涉及7800個互金機構,比2018年的有效投訴21萬件增長1.9倍。其中301252件獲得解決,解決率49.1%,而涉及惡意扣費類的投訴,較2018年增長近10倍。
實際上,由於監管層針對金融機構的投訴解決率有嚴格考核要求,不管是銀行,還是消費金融公司,或是互聯網金融平台,對於這類投訴數量都有着很大壓力。
藉此,“黑中介們”往往通過社交網絡或者通訊工具等進行虛假宣傳,如:“停掉高額違約金、利息”、“減少還款金”,甚至“保護客户剩餘資產,不被強拍、低拍”等。
並謊稱具備“法律經驗”或“代理處置債務”的資格,要求債務人先交納一定費用(一般在10%-70%之間),進而代理消費者“處置”與貸款機構的債務。
他們提供統一的投訴模板,誤導、慫恿、蠱惑債務人通過包括監管部門等在內的多種渠道,進行高頻率惡意投訴,以求通過這些非法手段幫助債務人達到“逃廢債”目的,並從中騙取消費者錢財。
據銀行催收人員瞭解,上述違法從業者有組織、有計劃、有套路地通過激化債務人與催收團隊以及金融機構的矛盾,除了能達到減免利息、延長債務期限、減少還款金額的目的之外,甚至還能以其他費用為由要求賠償。
而在各種QQ羣、微信羣、微信公眾號或是網貼裏面,會有各種費用不等的“逃廢債秘籍”,這些羣裏少則幾十人,多則數百人,聚集者均為網貸、信用卡或者消費金融公司的逾期者,這中間既包括身負欠債而焦慮的人,也存在想方設法“擼口子”不還債的“老賴”。
更有甚者,會專門針對某家銀行或者某類網貸平台的逾期者發起成立通信羣。
進一步而言,在操作層面上,他們通常會形成一些標準化的套路,如投訴、耍賴、扮弱勢等路數。
早前南方日報曾報道,某債務管理公司聲稱,可以為全國範圍內的客户追回信用卡罰息,包括“信用卡3年內產生的逾期違約金、最低還款產生的利息等等”、“只要你的信用卡沒有被凍結,我們就能幫你都追回罰息”,但將向客户收取免除利息的30%作為服務費用。
除此之外,另外的債務代理中介則表示,可以將原本“8萬元逾期,3個月本息共計10萬元”的銀行卡債務通過他們運作轉為“分5年還款8萬元”,但該中介將收取1萬元的費用。
據行業反饋,目前最極端的債務清償行為,是相關人員從幫助借款人騙貸介入,最終協助借款人逃脱債務,這種情況的收費最高達到70%。
除了上述業務外,該行業也會向逾期借款人提供“防爆通訊錄”服務,以逃避債務過程中的催收電話。
實際上,這類黑中介的核心目的是,藉着整個金融行業所處的高壓整治環境,將眾多欠款人聚集起來,將惡意投訴規模化運作,從而將事態影響做最大化處理,以此借勢從中牟利。
為了提高成功率,他們還會慫恿欠款人用違法違規的方式達到目的,如幫助欠款人通過假病歷證明、貧困證明等,甚至部分代理還會製造假法院傳票等。

警惕避免踏入“債務清償中介”之坑
針對上述的違規違法現象,早在2019年9月,廣東銀保監局發佈風險提示指出,代理“處置債務”、“延期還款”、“減免逾期息費”等違規騙局和行為,本身對債務清償並無作用,反而存在很大的風險,有可能給債務人造成進一步的民事違約。
有媒體報道,某金融機構客户聽信非法中介代理騙局,交付鉅額諮詢費用,按照代理提供的“逃廢債秘籍”,向政府部門惡意投訴,還將地方監管部門告上法庭,想僥倖通過不法手段減免正常信貸債務。
最終經過政府部門的調查、取證、核實,實為惡意逃廢債行為,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不予處理。
該客户不僅在經濟上遭受巨大損失,還被記錄不誠信行為,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得不償失。
對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家也指出,當前市場上存在部分債務人有履行還款能力,卻在第三方非法中介的慫恿蠱惑之下通過多渠道、高頻率的投訴等行為來逃避履行債務的行為。這些行為主要涉及“四大坑”:
1、收取高額佣金。無利不起早,所謂“代理人”和“中介”往往以“諮詢費”、“文書費”的名義收取消費者高額佣金,增加了借款人額外經濟負擔。
2、增加借款人還款負擔。這些機構或個人本身屬於非法經營,他們所謂的“服務”和“秘籍”往往對債務清償並沒有作用,反而拖延債務的處理時間,耽誤正常的處理流程,導致借款人須承擔更多的逾期滯納金及罰息。
3、個人信息泄露。“代理”過程中,借款人需提供詳細的個人、債務、負債等信息,平台不僅獲得了代理費,又掌握了大量用户數據。如用於不法用途,後果非常嚴重。更有“代理”在“碰瓷”金融機構失敗的情況下,以債務人的隱私對債務人進行反向敲詐。
4、徵信系統留不良記錄,借款人成“老賴”。借款人在遭受以上損失之後,往往還會留下信用污點,甚至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參與惡意逃廢債行為,不僅會對其個人徵信記錄造成危害,更有可能使其未來在貸款購房、購車等大額消費品上受到限制。
此外,業界普遍認為,除了加大力度打擊這類違法違規行為之外,更重要的是消費者自身需建立個人信用資產的觀念,守護個人信用,並且增強信用防範意識。
消費者因特殊情況無法正常還款時,應第一時間通過官方客服熱線、APP等正規渠道聯繫金融機構,按照機構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者通過正規法律途徑解決逾期欠款問題。切勿輕易向來路不明的第三方機構透露個人信息,並且養成合理消費、理性消費的理念,避免因過度消費造成不必要的還款糾紛和經濟負擔。
當前,整個金融行業內已針對上述“債務清償中介”的黑色鏈條形成跨部門、多方合力打擊之勢,不久必將起到有效遏制,消費者應對該類違反正常金融秩序的非法行為主動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