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0.6元進、一元錢賣,非常時期藥店就被處罰,過了_風聞
天行健-自干五一枚。2020-02-12 23:15
口罩0.6元進、一元錢賣,非常時期藥店就被處罰,過了
據據湖北洪湖市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今日洪湖”2月9日消息稱,2月5日,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洪湖市華康大藥房涉嫌哄抬口罩價格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洪湖市某藥房銷售一次性口罩38000個,購進價格0.6元一隻,銷售價格1元一隻,其購銷差價額高過《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鄂市監競爭[2020]3號)文件規定的15%標準,涉嫌哄抬價格。
目前,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該案調查終結,沒收違法所得14210元,罰款人民幣42630元。
該新聞消息經網絡傳播後,2月12日,湖北隸屬於荊州市下面的一縣級市——洪湖市關於處罰“購進價格0.6元一隻,銷售價格1元一隻”藥店的新聞,被刷屏。網絡上各種説法都有,莫衷一是。
然而,大部分網友都不認同監管部門對此案的處理結果。
竊以為,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全國爆發“一罩難求”的情況下,確實過了。
事實上,在平時看起來不怎麼起眼的那一片“布兜子”,在突如其來的疫情面前,口罩已經成為了稀有物品;特別是隨着全國復工復產以後,需求量與生產量的不平衡,更甚。
就連現在“萬能”的互聯網電商店鋪裏面,也是“一罩”難求,顯示的永遠都是“缺貨”,或者就是“請耐心等待”;至於什麼時候能夠有貨,沒有誰説得準。至少現在是沒有。然而,在現在狀況下,口罩又是急需品和必要品,尤其是對於面臨遠行和外出的人們,更是。
在這種情況下,當有藥店以一元錢賣“管用”的口罩,説句實在話,真的是很難得;而“以一元錢賣”,甚至可以堪稱是“良心價”。
畢竟,在目前狀況下,一元錢售價而又管用的口罩在全中國現在基本上找不到。由於原材料漲價、人工費漲價和運輸物業流通費漲價等大家所能夠理解的“漲價”,一元錢的口罩,真的是“一罩難求”。
因此,當這個藥店以0.6元進價、1元售價而被市場監管處罰後,大家覺得處罰是“過了”,甚至是冤枉了這家藥店。在現在這種狀況下,尤其口罩是稀缺特別物品的情況下,“不能超過15%的成本價”這個“規定”不僅不符合實際,甚至會起反作用。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諸如那種一包N95口罩賣850塊錢,那肯定是不行的;是需要必須嚴厲打擊的“不法行為”。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稀缺物品、尤其在一個時間內是“急需品和必要品”,只要價格在大家都可接受範圍內,即如這個“購進價格0.6元一隻,銷售價格1元一隻”行為,是可以允許的;這樣,也才能夠提高商家的積極性,更可以解消費者之所需。
實際上,藥店“購進價格0.6元一隻,銷售價格一元一隻”這個行為,也掙不了多少錢,除去增值税、人工成本、店租、水電等運行成本等,攤算下來,商家也賺不了多少錢。但對於急需口罩的人們來説,卻是解決了一個大難題。
古有“千金買骨”的典故,説的就是一個示範效應。
然而,現在處罰“購進價格0.6元一隻,銷售價格一元一隻”藥店,不僅不能起到好的示範作用,甚至於,會起反作用;致使一些原本有進口罩渠道、且在大家能夠接收銷價範圍的藥商,面對被處罰的局面,大家都不願意採購和出售口罩,從而造成了市場上口罩越是稀缺困境;從而加劇大家的焦慮感。
不能凡事都依靠國家和政府;十四億人口,市場能夠解決一部分是一部分。
綜上所述,部分地區市場監管部門“一刀切”的做法,其出發點無疑是好的,但是落腳點及其做法所帶來的效應、後果則未必是好的。退一步講,即便是責令整改,也比動輒處罰好得多。特殊時期,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因物施策”。
總之,“(口罩)購進價格0.6元一隻,銷售價格一元一隻”的藥店被罰,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