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方偵辦各類涉疫違法犯罪案件1875起 7616人被處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12 22:08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0-02-12 21:15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村民李某因駕車故意衝撞疫情防控卡點,被江西省武寧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資料圖) 熊遙 攝
(抗擊新冠肺炎)江西警方偵辦各類涉疫違法犯罪案件1875起 7616人被處理
中新網南昌2月12日日電 (記者 王劍)12日下午,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第八場)舉行。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萬凱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警方依法嚴打危害公共安全的涉疫違法犯罪,共偵辦各類涉疫違法犯罪案件1875起、處理7616人,為有序開展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1月24日,江西省啓動重大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後,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又迅速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掛帥的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全警動員,終止外地休假,啓動戰時工作狀態,依託信息化警務(勤務)工作機制,全力以赴做好戰疫情、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各項工作。

圖為江西省武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全警動員,在全縣各進出城高速口及各國省縣道邊界、路口,24小時嚴防死守,加強交通管制。(資料圖) 熊遙 攝
據介紹,江西警方在高速公路、省市縣界重點路口和車站、機場、碼頭等重點場所,每天派出4000餘名警力(含民警、輔警,下同)參與775個檢查站、疫情監測點的查控工作,逢車必查、逢人必檢,共協助檢查攔停車輛335.6萬餘輛次。
疫情時期,確保醫療秩序和醫護人員安全是重中之重。警方對全省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隔離觀察點全面提高安保等級,實行“一院一專班”,派駐警力“全覆蓋”,每日出動警力2450人次現場指導加強內部安全防範,協調醫療機構出動安保力量1530人次,摸排調處醫患糾紛510餘起,打擊處理擾亂醫療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6起,有力維護了醫療就診秩序。
為做好村組和小區疫情查控工作,江西警方以農村(社區)警務室為依託,投入1.86萬餘名警力參與疫情網格化防控,配合村組(小區)落實聯防聯控、羣防羣控機制,對外來人員進行地毯式排查,對居家醫學觀察對象明確管控責任人、實行嚴格的隔離硬管控,共協助核查、追蹤、查找、轉運有關人員18.4萬餘人次,堅決阻斷一切可能傳染源。

圖為江西省武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全警動員,在全縣各進出城高速口及各國省縣道邊界、路口,24小時嚴防死守,加強交通管制。(資料圖) 熊遙 攝
萬凱説,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廣大公安民警、輔警衝鋒在前、英勇奮戰,頑強拼搏、無私奉獻,湧現出許多“最美逆行者”和感人事蹟,這裏面有臨近退休仍堅守崗位的“老警官”,有主動將原定婚期推遲的“準新郎(娘)”,有將待產的妻子託付給家人照顧的“硬漢子”,更有父子齊上陣、夫妻同執勤的警營家庭。他們都在以實際行動踐行着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莊嚴承諾。
江西公安機關提示,全省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擾亂醫療秩序、傷害醫務人員違法犯罪,嚴厲打擊製假售假違法犯罪,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違法犯罪,嚴厲打擊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違法犯罪,嚴厲打擊造謠傳謠違法犯罪。廣大羣眾要自覺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和指令,同時密切關注官方和本地權威媒體發佈的疫情信息,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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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隱瞞病情就是犯罪 河南多人被立案偵查
近日,河南多地發生故意隱瞞病情造成他人被感染,多人被隔離的情況,河南警方對此進行立案偵查。
濟源
據警方通報,1月19日,杜某由武漢返回濟源,期間多次出入公共場所,放任與不特定人員接觸,其行為造成他人被感染、多人被隔離觀察的嚴重後果。目前,杜某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並已隔離收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濟源產城融合示範區公安局依法對杜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駐馬店
2月9日,泌陽縣公安局對一名故意隱瞞病情確診患者柴某立案偵查。
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泌陽縣盤古鄉許莊村範崗組村民柴某(男,現年33歲),曾在廣東省惠州市其哥家中居住。因身體出現感冒咳嗽症狀,曾於1月30日在惠州市淡水鎮人民醫院就診。2月4日上午9時20分從廣東省惠州市乘坐K446次列車(3車廂)於2月5日5時20分抵達南陽市唐河火車站。隨後乘黑客運車輛(車號不詳,車上只有司機和柴某兩人)行至唐河縣大河屯疫情檢查點下車,後步行於當日7時左右到達泌陽縣賒灣鎮澗嶺店疫情卡點,工作人員詢問其情況時,其稱沒有咳嗽發燒症狀,經檢測體温屬正常範圍,登記後予以放行。8點30分左右,柴某步行到達賒灣街,購買部分物品後被其姐姐接走,當天下午被其母親送到縣人民醫院隔離觀察,2月6日下午確診。
柴某在明知自已出現感冒咳嗽等疑似疫情症狀的情況下,不戴口罩,不採取任何防護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家中,且故意隱瞞感冒咳嗽症狀和就診經歷,導致與其接觸的卡點工作人員、其母親和姐姐被隔離觀察,並通報外地排查與其接觸者。
柴某的行為己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嚴重干撓破壞了全縣的疫情防控工作,現己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其採取相應措施,先行隔離收治,再按程序追究法律責任。
平頂山
1月24日,平頂山市新華區百合金山小區居民肖某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經市傳染病醫院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隨後其周邊生活區陸續新發確診患者10餘名。
為查明疫情爆發原因,防止疫情再次擴散,公安機關聯合疾控部門經大量工作,初步查明:與確診患者肖某共同生活的二女婿王某勳(新華區某單位工作人員,核酸檢測陽性),曾於1月11日從鄭州乘坐由武漢發往北京西站的高鐵前往北京,次日乘坐由北京西站發往武漢漢口火車站的高鐵返回鄭州。返平後,王某勳拒不執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重點地區返平人員需向社區(村)登記備案,並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情況,多次欺騙調查走訪人員,且與岳母肖某、董某(肖某大女婿,平煤四礦工人,核酸檢測陽性)等密切接觸,致使肖某多次到百合金山超市,董某在四礦工作期間與人羣密切接觸。肖某確診後,王某勳仍拒不承認、故意隱瞞不報,造成疫情在一定範圍內傳播。
目前,肖某、董某已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王某勳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現王某勳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採取相關措施,並隔離收治。
焦作
山陽區多次在外出差的李某某在新冠肺炎確診後,涉嫌隱瞞其詳細活動軌跡。2月9日,公安機關已啓動刑事案件調查程序。
李某某,女,37歲,現住址:焦作市山陽區藝新辦事處東風花園16號樓,行程軌跡如下:
1.1月22日19時~21時,到焦作塔南路丹尼斯超市購物(未戴口罩)。
2.1月31日,到藝新南社區衞生服務站就醫(戴有口罩),接診醫生崔某某(戴有口罩)。
3.2月2日,10時到惠康醫院(山陽區東二環路35號),就診接待醫生張某某(戴有口罩)、郭某某(戴有口罩),10時20分到百香園水果超市(惠康醫院門口)購物,店內只有一名收銀員(戴有口罩)
4.2月4日,9時40分到百香園水果超市購物,店內只有一名收銀員(戴有口罩),15時30分到國貿360胖發祥超市(武陟縣和平路和沁河路交會處東北角B1層)購物(戴有口罩)。
2月8日15時,經過專家組綜合判斷,李某某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目前在焦作市第三人民醫院隔離治療。(總枱央視記者 田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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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醫護口罩、吐口痰…西雙版納首例確診患者涉嫌犯罪,出院即被拘
來源:春城晚報
2020-02-1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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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下午,雲南省政法委通報了西雙版納首例新冠肺炎患者酈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
今年39歲的酈某,景洪市景哈鄉人。2019年12月17日到武漢探親。今年1月15日從武漢返回景洪後,出現乾咳、全身無力等症狀,當時,她到鄉鎮醫院治療,體温為38.5�。隨後,酈某被送到景洪市治療,當天下午6點左右,景洪衞生防疫機構對酈某採取隔離觀察治療。點擊查看詳情>>確診了還逃離醫院!還打醫生!景洪一患者被立案偵察!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酈某在隔離觀察治療期間,明知自己已疑似感染新冠肺炎後,仍然拒不服從醫院管理和治療,1月22日晚上7點33分,她擅自離開傳染病醫院。醫務人員發現後,開始尋找酈某的下落,並向警方報案。
民警經過調查,確定酈某回到自己的妹妹家。酈某在擅自逃離醫院期間,先後與多名親屬長時間密切接觸。在當地衞健部門工作人員和民警長達2個小時的勸説後,當晚9點50分左右,酈某才返回傳染病醫院隔離。
回到醫院後,酈某表示不滿,曾一度採取拒絕打針吃藥、謾罵醫務人員等方式抗拒治療。在這期間,酈某有撕扯醫務人員防護口罩等行為,在醫生進行勸阻時,還向樓下任意吐口痰,聲稱要將自己的病傳染給別人,並用手機拍攝視頻在網上傳播,其行為造成了較壞的社會影響。
1月24日,酈某被確認為西雙版納首例新冠肺炎患者。
1月24日,與酈某接觸的侄子也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同時,與酈某密切接觸的7名親屬也被隔離觀察。
通報稱: 綜合酈某以上事實,根據《刑法》第114的規定,酈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月24日,景洪市公安局決定立案調查。2月3日,酈某治癒出院後,警方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目前,酈某對其本人以上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雲南省法學會刑事法學研究會會長陳偉強説,酈某明知自己被確認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在傳染病醫院隔離治療期間,擅自逃離醫院,與不特定人羣接觸,在醫務人員的勸説下,拒絕配合治療,還謾罵醫務人員,撕扯醫務人員防護口罩,並向樓下吐口痰等行為,客觀上,完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要件。
這個案件的警示意義: 通過本案,給那些社會上潛在的新冠肺炎患者敲響警鐘,不要觸犯法律的底線,增強“紅線”意識,否則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來源: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柏立誠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