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當地民警對李文亮醫生的“訓誡”錯了嗎?!_風聞
海泊利安-2020-02-12 12:05
首先,我們梳理一下基本事實。
12.28----12.30這三天到底發生了什麼?
12月28日張醫生上報疫情,有關部門人員實地調查,12月30日李文亮醫生在個人微信羣向同學,親屬,朋友發送相關信息,(具體內容都已公開,大家自己可以查到),我重點説幾條。
1:李文亮是眼科醫生,相關信息哪裏來?不用説大家都能想明白。
2:最初他説是sars病毒
3:叮囑相關人信息不要外泄露
第2條來看,李文亮當時得到的信息並不準確,説明當時的專家組還未完成對疫情的最終定性,確認,應該是論證期。
第3條來看,李文亮醫生當時知道自己這麼做是違反規定的……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規定是什麼?(防治法),防治法合不合理?在涉及到此類重大公共安全敏感問題上,李文亮醫生是否能擁有超越相關法規的言論自由?我認為沒有!
我同樣在等待一個交代:相關機構從12.28----1.20這段20天左右的窗口期在幹什麼?!毫不客氣的説,我一樣的疑惑,失望,憤怒……我相信,疫情結束後國家會把一切調查清楚,給民眾一個結果,現在繼續李文亮醫生的話題。
防治法存在的意義是什麼?我拿李文亮醫生的事情試着解讀下。
假如李醫生提供的消息在當時短時間內大規模傳播開,極可能在當地造成恐慌,結果就是大逃離,大逃亡,那現在全國可能就好多武漢式的疫區了,這就是防治法要防治的!至於很多人説:信息擴散有助於及早防護,及早解決問題……我感覺太天真了,一個不切實際的願望而已,為什麼?首先,把社會完全理性化,理想化了。其次,這不是個人力量能解決的問題,李醫生自己都中招了,個人的自律和警惕在這類傳染病面前太微不足道了,只有國家或者説我們這樣為數不多的國家有如此動員能力,願不願意承認,這都是事實!
最後,我想説,李文亮醫生值得尊重,他最終捍衞了自己應有的榮譽,就不勞駕心懷各種目的好事之徒給他貼上各種標籤進行消費和狂歡了!
如果,他的榮譽必須踩着同樣普通的人,普通的民警上位的話,我相信,他寧可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