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價0.6元口罩賣1元?涉嫌哄抬物價?罰!?_風聞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20-02-13 11:15
文章來源丨中國新聞網
據湖北洪湖市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今日洪湖”消息:近日,湖北洪湖一藥房涉嫌哄抬價格被罰,進價0.6元的口罩賣1元。
對此,湖北洪湖市回應:該藥房於購進一次性勞保口罩44000支,進價0.6元/支,銷價1元/支,該批次口罩沒有中文標識。且該藥房違反兩條規定。
0.6元進價口罩賣1元 涉嫌哄抬價格
據“今日洪湖”通報,2月5日,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洪湖市華康大藥房涉嫌哄抬口罩價格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洪湖市華康大藥房銷售一次性口罩38000個,購進價格0.6元/只,銷售價格1元/只,其購銷差價額高過《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鄂市監競爭[2020]3號)文件規定的15%標準,涉嫌哄抬價格。目前,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該案調查終結,沒收違法所得14210元,罰款人民幣42630元。
來源:網頁截圖
洪湖市回應:該藥房違反兩條規定
針對此事,洪湖市市場監管局回應:2020年1月28日,因接到消費者投訴,洪湖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相關事實進行了調查,經瞭解,該藥房於元月23日從仙桃某公司購進一次性勞保口罩44000支,購進價格0.6元/支,銷售價格1元/支,該批次口罩沒有中文標識。
根據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和處理的指導意見》,該藥房違反兩條規定:一是“公共衞生一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用商品、防護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漲價;“二是“所售商品無參照原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的,構成哄抬價格行為。
目前,洪湖市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我們將進一步穩定市場價格,保障市民相關需求。
感謝網民的關注,讓我們一起為洪湖加油!
**網友:****1塊錢?**請來一打!
事件一出,引發網友熱議:
@喵胖兒叨叨 : 一塊錢不貴了!!憑什麼罰人家?我們這裏還在賣18的呢,而且還沒有醫療器械銷售許可,怎麼不去管管?
**@Bingo看看世界:**一塊錢……貴嗎?
**@計算機考研:**按照法律法規處置。我感覺沒問題。
**@TrendsResearch:**是我店的話肯定不會再賣口罩了,又不掙錢還虧大發了!
**@好脾氣or壞情緒:**我這邊賣48塊錢一個的
來源:中國新聞網綜合湖北發佈、今日洪湖、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