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紀委通報5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違規違紀典型問題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14 17:32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2020-02-14 16:05
根據廣西紀檢監察網消息,廣西紀委通報近期全區查處的5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違規違紀典型問題。分別如下:
1、河池市金城江區衞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程志勇在居家醫學觀察期間違規外出問題。2020年1月16日至21日,程志勇請假到湖北省棗陽市參加婚宴,往返均在武漢市轉乘動車。回到金城江區後,金城江區衞生健康局要求程志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進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在居家醫學觀察期間,1月27日,程志勇違規外出到某飯店參與聚餐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1月30日,程志勇受到免職處理;1月31日,金城江區紀委對程志勇進行立案審查。
2、昭平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李明寧作風不實、報送疫情防控信息不準確問題。2020年1月31日,賀州市交通運輸局下發通知,要求各縣上報各交通要道卡點物資需求情況。李明寧收到通知後,未向相關領導彙報、未認真佈置落實,在沒有準確收集各卡點物資需求數據的情況下,便在“賀州交通要道卡點檢查組微信羣”回覆“經向縣指了解,昭平各卡點暫無物資需求”,導致該縣各卡點防疫物資緊缺的真實情況未能如實上報,影響了工作開展。2月4日,昭平縣紀委對李明寧進行立案審查。
3、河池市宜州區洛東鎮坡欖村駐村工作隊員覃斌擅自離崗問題。覃斌在疫情防控期間,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未按通知要求及時返崗,且在返崗後未及時有效開展疫情排查、疫情防控宣傳等工作。2月3日,宜州區監委對覃斌進行立案調查。
4、融安縣長安鎮4名黨員幹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職不當問題。2020年1月28日,融安縣長安鎮安寧村塘嶺口屯村民操辦喪宴約15桌,黃家屯村民操辦婚宴約20桌,導致村民聚集問題,對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響。安寧村黨支部書記黃玉秀、村民委副主任覃仙海作為包片村幹部,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責任不到位,未及時有效勸阻村民操辦婚喪事宴席(黃玉秀還違規參加宴席),對村民聚集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長安鎮包村副鎮長李海學、安寧村民委主任梁曉花落實宣傳、檢查責任不到位,對該村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違規操辦宴席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分別受到誡勉。
5、賓陽縣賓陽汽車總站防疫檢測關口把控不嚴、形同虛設問題。1月28日,賓陽縣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組到賓陽汽車總站督查,發現該站的體温檢測點沒有工作人員值守,任由旅客隨意進出車站。經督查組責令整改後,該汽車總站安排2名工作人員在崗工作,但工作不認真不細緻,進站旅客出現漏檢體温,出站旅客沒有按照規定進行體温檢測,長途客運部沒有設置體温檢測點,旅客可隨意從廣源路車站入口出入車站。賓陽汽車總站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防疫檢測把控不嚴,賓陽縣運輸管理所所長蔣良、副所長甘輝負有直接責任,賓陽縣交通運輸管理局副局長盧清祥負有領導責任,均受到全縣通報。
通報指出,以上5起典型問題,有的身為疫情防控工作部門領導幹部,不帶頭執行紀律,心存僥倖心理,枉顧黨委、政府的三令五申違規外出;有的工作不嚴不實,對疫情防控工作底數不清,上報數據不準確;有的作風漂浮,責任心不強,擅離職守,消極應付;有的落實屬地管理、羣防羣控、防控網格化管理等防控措施打折扣,等等。這些問題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相關責任人受到了嚴肅處理。全區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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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不力致1人確診33人隔離 湖北十堰通報8起履職不力問題
來源:北京頭條客户端
2020-02-14 14:16
據湖北省十堰市紀委監委2月14日消息,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壓實責任,推動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實落細,今天,十堰市紀委監委通報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8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職履責不力的典型問題。
竹山縣擂鼓鎮西河村駐村鎮幹部李家林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對村民聚集、聚餐管控不力問題。2020年1月31日,李家林擅離職守,未在西河村工作崗位,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向繼明監管不力,流於形式,導致該村村民朱某違規操辦喬遷事宜,且大量人員參與聚集、就餐,造成其中1人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後,33名密切接觸人員被隔離的嚴重後果。該村黨員朱大枝不僅不予制止,且帶頭參與聚餐。2020年2月11日,李家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向繼明、朱大枝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鄖西縣景陽鄉官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馮燈成在疫情防控期間對村民聚集、聚餐勸阻不力問題。2020年1月27日、28日,官亭村先後有4户村民因遷入新居,每户聚集親屬、鄰居約20人,在各自家中設宴聚餐。馮燈成在提前獲知上述4户村民即將聚餐的情況下,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勸阻。2020年2月8日,馮燈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房縣青峯鎮青峯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董顯濤履行疫情防控責任不力問題。2020年1月,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間,董顯濤對一名在青峯街村十組古河牀處搭設帳篷進行户外直播的外來人員勸返不及時,導致該外來人員在青峯街村逗留多日。1月28日,董顯濤在青峯街村十組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時,對道路卡口管控不嚴,勸阻不力,導致20多名村民在該組古河牀處聚集逗留。2020年2月2日,董顯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張灣區車城路街辦康樂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曾法仁對疫情防控督導問題整改不力問題。2020年1月31日,市疫情防控督導組檢查發現康樂社區所轄虹景小區西區物業管理中存在疫情防控漏洞,要求予以整改。曾法仁對反饋問題不重視,未到現場查看,未制定明確的整改措施,僅電話聯繫物業公司進行整改。2月1日,市督導組“回頭看”時發現上述問題仍未整改到位,直至2月3日上午,曾法仁才到現場安排部署全面整改,2月4日問題才基本整改到位。2020年2月4日,車城路街辦對曾法仁作出停職處理;2月8日,曾法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茅箭區東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經濟發展部部長周清華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密切接觸人員外出勸阻不力問題。2020年2月4日,周清華在東城經濟開發區李家邊社區竹苑小區值守時,履職不力,未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尹某的母親王某進行勸導,任其自由出入該小區,給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較大隱患。2020年2月9日,周清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張灣區車城路街道東嶽古台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周鋒履行疫情防控責任不力問題。2020年1月27日以來,周鋒作為東嶽古台社區“兩委”負責人、屬地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不正確履行職責,不認真落實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工作安排和要求,社區整體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不力,在“地毯式”“不落一户一人”方面打折扣,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在負責審核上報新冠肺炎確診人員工作中,對風情巴黎小區周某一家由漢返堰人員排查不全面、不細緻,以致連續多日漏查漏報該户一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造成不良影響,給疫情防控帶來風險隱患。2020年2月13日,周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鄖西縣店子鎮南坡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平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問題。根據鄖西縣店子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南坡村在店子鎮通往景陽鄉省道設置了交通卡口,劉平安排南坡村村民金某用三輪車橫路阻斷車輛通行,並要求金某24小時把守。由於劉平履責不力,督促督辦不到位,金某於2020年2月1日22時左右私自將其三輪車開回家中,導致該卡口在長時間內無人值守,形同虛設,造成疫情防控隱患。2020年2月11日,劉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柯家埡村黨總支第一書記鄭龍濤履行疫情防控責任不力問題。2020年2月7日下午,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督導組在柯家埡村走訪羣眾時發現,12名羣眾未按要求佩戴口罩;該村三組封堵點人員出入隨意,信息登記、體温檢測等流於形式;該村一組左岸風情雅苑1號樓南側區域衞生狀況髒亂差。鄭龍濤作為該村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未認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職責。2020年2月11日,鄭龍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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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一小區保安被依法拘留!對進出小區人員不檢查不制止不登記來源:新聞夜航
2020-02-13 21:30
自2月12日,哈爾濱市南崗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下發《關於嚴厲打擊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違法行為的通告》後,南崗公安分局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先後查處兩起拒不執行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政府公告規定的違法行為,並已進行相應處罰。
2月12日,南崗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姜大勇到一線檢查疫情防控工作時發現→
宏澤中央公園小區保安王某剛對進出小區人員不檢查、不制止、不登記,隨意放行不攜帶出入證的居民。
姜大勇指出存在問題後,通知南崗區文化派出所趕到現場處置。出警民警到達現場後,依法對王某剛進行傳喚。

經詢問,王某剛對其對出入小區人員不登記、不檢查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處罰:
南崗區文化派出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之規定的違法行為人王某剛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2月12日14時許,在南崗區遼河路華山小區門前,快遞員王某不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政府公告規定出入小區,在華山社區書記於豔梅勸阻後,王某不聽勸阻,並辱罵於豔梅;
快遞老闆荊某庫近幾日同樣不按照政府公告規定每日進出華山小區。
南崗先鋒路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王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對荊某庫處以罰款二百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