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口罩價格迷惑事件事件表_風聞
yqq-2020-02-14 17:05
湖北口罩事件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為避免一些吃瓜羣眾看不太懂,我打算做個小小的新聞彙總,僅供參考:
起因:
消息來源於湖北洪湖市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今日洪湖”2月9日消息:原文如下
湖北洪湖一藥房被罰:將0.6元進價口罩賣1元,涉嫌哄抬價格,原文
2月5日,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洪湖市華康大藥房涉嫌哄抬口罩價格行為立案調查。經查,洪湖市華康大藥房銷售一次性口罩38000個,購進價格0.6元/只,銷售價格1元/只,其購銷差價額高過《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鄂市監競爭[2020]3號)文件規定的15%標準,涉嫌哄抬價格。目前,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該案調查終結,沒收違法所得14210元,罰款人民幣42630元。
截止目前,市場監管局累計出動檢查人員4089人次,檢查農貿市場411個次,檢查餐飲服務單位13773户次,關停1367家,勸退預定“團年宴”1196桌,改打包203桌。檢查野生動物經營場所405個次,檢查足浴洗浴中心100家,關停100家。檢查防控相關產品生產經營單位1652家次,督促全市171家零售藥店全部營業。檢查小超市951户,關停866户。全局共發放口罩10000個,印發各種政府令、通告共3400份,張貼疫情防控宣傳單1000份,行政警示通知書2700份,約談企業負責人50人次。受理投訴件舉報件103起,立案6起,移交1起,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1萬元。調撥醫用口罩50萬隻,防護服1000套等。
發展:
此文一出,輿論瞬間譁然,這年頭一個口罩賣一塊都是哄抬價格了,簡直無法理解。於是,洪湖政府及時的進行了解釋。這一點,做的還是不錯的,但是這個解釋,瞬間,把瓜的一部分拍到了湖北省政府上。解釋如下:

但網民對解釋並不信服:第一,一次性勞保口罩算醫療用品了嗎?第二,這銷售差價15就算哄抬物價,這個15是否太低了。這個規定具體又是什麼?萬能的網友找到了具體的規則,規則如下:
一是以2020年1月21日前商品銷售價格或者提供服務的價格為原價,在1月22日後超出原價銷售或者提供服務的;
二是商品進貨成本發生變化,購銷差額未與1月21日前保持一致並擴大的;
三是所售商品無參照原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的。
於是,第2條基本坐實,但是,國家也有規定,
2月1日,國家市監總局又出台《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下稱“總局指導文件”),其中對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認定為:
在銷售防疫用品過程中,強制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提高防疫用品價格的;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價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費用或者收取其他費用的;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超過1月19日前(含當日,下同)最後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的;疫情發生前未實際銷售,或者1月19日前實際交易情況無法查證的,經營者在購進成本基礎上大幅提高價格對外銷售,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不立即改正的。
湖北相當於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在加強了認定標準,地方規定與國家規定衝突,採用地方規定,這個標準是否合理,又是一個爭論點。這裏不做討論,留到總結。
沉寂:
2月13日,在羊城派記者的採訪下,當地表明了重新調查的決定,當事藥店也表示理解,進來了一批9毛的口罩,打算以一塊錢賣出。似乎是一切開始安好了。
新聞題目為湖北洪湖一藥房6毛口罩賣1元被罰近6萬,官方:重新調查
爆炸:
按照湖北省指揮部部署,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積極協調武漢小藥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加強民用口罩市場供應,13日已籌集首批50萬隻民用口罩,通過武漢小藥藥公司銷售網絡投向武漢商務企業和零售藥店。目前,已經有同濟堂、好得快、中聯等藥房共1235家零售藥店參加銷售,並懸掛對應銷售標識。
據瞭解,武漢小藥藥公司採取補貼運費、税費等方式,按照進貨價1元/只供應零售藥店,並要求零售藥店張貼告示按 2元/只平價向市場供應。第二批貨源80萬隻民用口罩已經到貨,除供應防疫部門外,其餘將通過省內商超、藥店渠道投放銷售。第三批貨源正在組織中。
此文一出,瞬間爆炸,此文中的口罩極大可能違反了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的意見,口罩的價格如此之高,及超21日原價,同時,口罩進貨價於出貨價格的差額也是被拉大了,就是按第3點,這個價格,足足高了100%,按照洪湖市的做法,當罰款3倍,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