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口罩!聚眾打牌!還打傷民警!江蘇鎮江男子獲刑九個月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15 15:50
來源:揚子晚報
2020-02-15 08:45
5公共場合戴口罩,不聚集
這已經是人盡皆知的疫情防控常識
然而有些人就是“心太大”不戴口罩,聚眾打牌
氣人的是還不聽民警規勸
辱罵甚至毆打民警

2020年2月13日下午,
江蘇省揚中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並當庭宣判
鎮江市首例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
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

1月30日下午兩點左右,揚中市公安局西來橋派出所民警和特勤人員進行疫情防控巡查時,在該轄區內為民路某羊肉店發現大量人員打牌聚集且未戴口罩。 後經查明,這些人是朱某某及其親友 。民警勸導他們分散離開,在處置過程中,店主朱某某拒不配合,並對執勤人員實施辱罵、毆打,導致1名民警和2名特勤被抓傷,民警、特勤共3人均構成輕微傷。

次日,公安機關對朱某某刑事拘留,於2月7日逮捕。2月13日,檢察機關以朱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向揚中法院提起公訴。
為保障疫情防控有序開展,揚中市人民法院當日立案,依法適用速裁程序,於當日進行開庭審判,依法從嚴從快懲處涉疫情防控犯罪。揚中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聚集親友打牌,且拒不聽從民警勸導,並將勸導民警和特勤打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朱某某到案後,具有坦白情節,且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判處。綜合以上法定酌定量刑情節,揚中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
此次庭審由於處於疫情防控期間,因此實行“無接觸”開庭審理,公訴人、被告人通過視頻系統參與了庭審。這次庭審共有80餘萬網友在線觀看,起到了宣傳警示作用。
據介紹,揚中法院立足司法審判職能,對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刑事犯罪案件在準確認定案件事實證據的基礎上,做到快立、快審、快判,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案件依法適用速裁、簡易程序快速審理。
故意不戴口罩、妨礙執法,蘇州男子被判了7個月!
2月6日
郭某某在高鐵蘇州北站候車時
因女友與其分手
趕火車連續兩次誤點等原因心情極差
就將行李中的衣物隨地拋灑
並故意摘下佩戴的口罩

車站民警在巡邏中發現
郭某某未佩戴口罩且行為異常
規勸其在疫情防控期間應戴上口罩
並盤問身份情況

但郭某某屢爆粗口辱罵民警
經多次勸阻教育後才戴上口罩
但仍不配合民警盤問
辱罵並揮拳毆打民警
致民警左手小指末節指骨骨折
構成輕微傷

2月13日下午
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
運用多方遠程視頻方式
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郭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
以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
執行防疫、檢疫公務案
以妨害公務罪判處郭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

根據“兩高兩部”2月6日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以及省高院《關於妨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刑事案件的審理指南》等文件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郭某某在人流密集的火車站擅自摘下口罩
且不聽警察勸阻
拒不配合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查
擾亂了社會秩序且毆打警察
應以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

不戴口罩乘公交, 還打司機警察,拘!
2月10日13時49分許
蘇州金閶派出所接到935路公交車司機報警
在獅山橋東公交站台處
有一男乘客沒戴口罩非得上車
且一直罵罵咧咧,還想動手打人
根據江蘇省交通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交通管控工作的通知》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須佩戴口罩
但這名男子就是不聽勸
一邊堵在車前門處一邊辱罵司機
嚴重影響了公交正常運行
陳師傅無奈之下只得報警

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該男子不僅拒不配合民警工作
竟開始動手追着輔警毆打
還揮拳打了民警
最後,被民警強行帶離至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
該男子才意識到事態嚴重
他交代稱,他沒有想到疫情防控要求這麼嚴格,因為上車被拒一時氣惱,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才對着公交車司機發火,隨後又把氣撒在了輔警民警身上。
此時後悔已是無用
最終
該男子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提醒:
疫情當前
每位公民都應當配合防疫工作
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
儘量減少外出、守在家中
聽從相關人員指揮!
來源|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通訊員 常文金 朱潔
綜合 蘇州發佈、看蘇州、姑蘇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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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了,還在聚眾賭博,還撕打咬傷民警來源:人民日報客户端
2020-02-15 13:08
2月13日上午,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公務案,當庭宣判被告人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經審理查明,1月27日上午,被告人徐某在青龍隔河頭鎮北山根村張某家參與賭博,隔河頭鎮派出所接到舉報後,民警王某、輔警李某當即趕到現場進行制止。在處警過程中,被告人徐某協助其他參賭人員逃跑,並對民警進行辱罵、撕打,將民警王某咬傷。
2月12日下午,青龍滿族自治縣檢察院向該縣法院依法提起公訴,縣法院第一時間召開案件審理協調會,結合被告人徐某認罪認罰情節,決定運用速裁程序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非法聚集賭博,以暴力方法阻礙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嚴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且觸犯刑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了妨害公務罪,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某犯妨害公務罪事實清楚,罪名成立。該案當庭宣判後,被告人徐某表示服從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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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居家隔離期間外出飲酒,回家後走錯小區不配合防控被刑拘來源:澎湃新聞
2020-02-15 11:51
“誰動我一下,誰動我一下!”
近日,一女子居家隔離期間出門喝酒,回家時因不願配合體温檢測,還大鬧小區門衞室。
結果,她酒醒後發現,自己因醉得太厲害竟走錯了小區,還打了別人家的保安。目前,該女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上海寶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月11日晚18時許,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大華新村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華靈路某小區大門前,一名沒帶口罩的醉酒女子不願配合小區工人員測量體温,欲強行進入小區。接到報警後,大華新村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場處置,並將醉酒女子李某帶所約束醒酒後審查。
經調查,李某過年回家後,於2月6日返回上海。2月11日,本該在家居家隔離的她,受邀前往朋友家中喝酒。當晚,李某回家途中,因醉酒誤入華靈路某小區。結果,她因未戴口罩和不配合體温檢測被小區門衞攔在了大門外。
為強行進入小區,酒精上頭的李某竟仗着酒勁毆打小區門衞和上前勸架的過路羣眾,嚴重干擾了該小區正常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李某酒醒後才意識到自己走錯了小區,還闖了大禍,對自己的荒唐舉動後悔不已。目前,李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上海寶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羣眾: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疫情傳播風險,確保城市公共安全,居民羣眾在遇到疫情防控檢測時應積極配合。為保障自己和公眾的健康,來滬、返滬人員應嚴格遵守相應防控規定。對於不配合管理、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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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加拘留!女子謊報疫情申請隔離,只為偷懶不工作2020年02月15日 13:30:18來源:紅星新聞
就像一面“照妖鏡”,
既能照出無畏者之壯懷激烈,
亦能照出怯懦者之猥瑣可憎。
還有些人,
利用疫情去逃避工作,
簡直荒唐至極!

2月14日,廣西玉林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通報,稱玉林市福綿區文體旅遊局一員工因謊報曾與武漢疫區人員密切接觸,已被警方拘留,福綿區文體旅遊局也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
通報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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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微信網絡傳播福綿區文體旅遊局
秦曉梅有關問題的調查情況通報
2020年2月10日下午,玉林市微信網絡中出現關於福綿區文體旅遊局秦曉梅1月18日接觸武漢疫區人員後,疑患新冠肺炎,接觸大量人羣的輿情。針對出現的輿情,2月10日當晚,玉林市委市政府要求玉林市紀委監委和玉林市公安局立即開展調查核實。
經查,**秦曉梅系福綿區文體旅遊局聘用人員,為推脱工作責任、躲避工作任務,於2月2日向單位謊報其曾與武漢疫區人員密切接觸,申請在家居家隔離。**之後其逐日向單位謊報漸次出現發熱、咳嗽、乏力、肺部CT檢查出現白點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並於2月9日謊報其接觸的武漢疫區人員已確診為新冠肺炎感染者。**2月2日至10日,秦曉梅一直在家休息,2月10日晚輿情發生後,福綿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送其到玉林市紅十字會醫院醫學隔離。秦曉梅在醫院隔離觀察期間,經醫院體檢檢查體温正常,肺部CT無異常,核酸檢測為陰性。經公安機關查證,秦曉梅自1月18日以來,從未與來自武漢疫區人員有過接觸,其也未因發熱到醫院就醫診治,所報稱與武漢疫區人員接觸以及發熱、到醫院診治、肺部CT檢查出現白點均為其虛假捏造。秦曉梅亦已向公安機關承認其提供的情況均為虛構,屬虛假信息。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秦曉梅以謊報疫情,擾亂社會秩序給予拘留10日處罰,福綿區已對秦曉梅解除聘用合同。
經紀檢監察機關查明,2020年2月10日下午,福綿區文體旅遊局局長黃某某根據福綿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對秦曉梅活動軌跡以及密切接觸人員進行排查,**將未經核實的排查材料擅自通過微信發送給其妻呂某某。**呂某某接收後,將該不實信息轉發至其工作羣(共7人),工作羣中的萬某某將不實信息轉發給其夫林某某,林某某再將不實信息轉發給其朋友陳某某,陳某某遂將不實信息多羣發佈,至此該不實信息被微信網絡大量轉發,引起社會輿論和恐慌,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極大困擾,帶來嚴重的不良後果。據此,紀檢監察機關對黃某某及相關責任人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立案審查。
紀檢監察機關還針對福綿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防控排查不力、排查行動遲緩、謊報信息不核查以及對相關領導幹部管理不嚴等問題,責成福綿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作出書面檢查,在全市通報批評,並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
玉林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4日
來源: 玉林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