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傳謠、闢謠、反闢謠……當這些都成為了一種流量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20-02-16 17:24
來源 | 微博@一玶海岸
這好像不是第一次微博上因為傳言,闢謠,再被反闢謠鬧騰起來了。
大傢什麼看法?
現在微博上各路人馬還真不少,各種言論放飛。要我看,有沒有打擊謠言的必要?當然有,微博上和境外打配合的,甚至香港連登廢青們的馬甲應該不少。
有闢謠的需求自然就有供給,現在連闢謠本身都已經成為熱度和流量了。有流量自然就有人來幹闢謠這事兒,除了各地網警,現在也有民間闢謠人員開始介入了。
但問題是怎麼打擊謠言?是像這樣由官方和民間一起,進行無差別無規則的大掃射麼?
要找到答案,請大家和我一起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一、滿世界鬧騰的闢謠,無非是為了兩個目的。一是打擊互聯網假信息,二是防止外部政治勢力干預,我們是否應該有一部法律來界定和規範這件事?
二、謠言的定義和標準是什麼?如果對一個事實的錯誤陳訴是謠言,不準確到什麼程度算謠言,半真半假的呢?批評算不算,藝術中的模仿,諷刺算不算?
三、對互聯網假信息的認定應該由誰來決策,誰來執行?還是全部放到一個部門説了算?
四、判定謠言的專業性是否足夠?對於特別專業的信息,例如在12月底提醒同學有SARS類型的病毒傳播,這樣專業的內容,我們網警同志們有能力辨別麼(説實話我覺得武漢警察也挺冤,誰會懂這個呀)?還是應該讓專業人士來幹這事?
五、謠言的執行標準,對於影響程度較低的是否必要大動干戈(例如之前收到罰單後在朋友圈口吐蓮花吐槽的),但對於惡意產生巨大負面影響的,是否應該有罰款,甚至刑罰的具體標準?
六、對於外媒的謠言,有沒有辦法制約?是否應由由專業機構進行公開闢謠?
其實這幾個問題,在李醫生去世當晚我就一直在思考。
他真正需要的,並不是什麼古里古怪的吹哨人保護法,而是一部POFMA。
互聯網假信息和外部干預防護法。
好處是,對於以上幾個問題我們並不是一頭霧水,世界上已經有一些國家(德國,法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制定了POFMA法案,並開始執行了。
這些法案,內容很有意思,設計很精巧,很多流程是可以借鑑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