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全國人民都“痛恨”的這羣人 政法機關出手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18 21:32
原標題:對全國人民都“痛恨”的這羣人,政法機關出手了!
導語
長安君(ID:changan-j):我國正在全方位開展疫情防控阻擊戰。儘管中間宿主還未完全確定,但這次病毒的來源,指向野生動物。因此,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成為了抗“疫”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這是一張遍佈全國的龐大網絡。中國裁判文書網近年相關案例顯示,在野生動物產銷鏈條中,既有穿山甲、娃娃魚等珍稀物種,也有果子狸、旱獺、野兔等易於傳播病毒的野生動物。從地下到網上,從東南到西北,從城市到鄉村……為牟取血腥暴利,各類野生動物被這張網運送到食客嘴邊。
今天,長安君編髮一組“特殊”案例,看看這些與野生動物相關犯罪的法律後果——
**案例1:**浙江紹興莊某貪野味獲刑6個月
2019年9月,因為想吃野味,紹興的莊某在網上買了20多個捕獵裝置,散佈在附近的山上。2020年1月28日,莊某接收到了獵捕成功的信號,上山後發現一頭約90斤的野豬落網。1月31日,進行疫情防控排查的民警發現,莊某正在處理捕獲的野豬。經訊問,莊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月13日,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該案是浙江省首例在疫情防控期間宣判的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
**案例2:**貴州畢節胡某捕食果子狸被抓獲
疫情期間,無事可做的畢節男子胡某,想到山上打“野味”換換口味。他將自制的捕獵器安裝在後山的樹林中,捕獲了兩隻野生動物果子狸,隨後宰殺食用。
目前,胡某已被警方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3:廣東湛江林某家中查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刑拘
1月30日,湛江市徐聞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在犯罪嫌疑人林某家中,查獲鳥類死體39只,狸類動物死體17只。經鑑定,該批動物均為野生動物,其中一隻動物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小靈貓。
由於林某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徐聞縣公安局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案例4:青海格爾木馬某獵殺野生鳥類,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月7日,格爾木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巡查發現,郭勒木德鎮有人架網捕鳥,隨即將犯罪嫌疑人馬某抓獲。收繳其獵獲的野生鳥類死體60只,其中59只為樹麻雀,一隻為褐柳鶯 ,均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
目前,馬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捕鳥網已被拆除,所獵獲的60只動物死體已得到無害化處置。
相關法規
根據兩高兩部《意見》,疫情防控期間,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定罪處罰。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非法狩獵罪定罪處罰。
《新華每日電訊》相關調查顯示,在這張龐大的野生動物產銷網絡中,南方省份、東北地區的供應量和消費量較大,西部邊遠地區則成為重要供貨地。
疫情當前,2月17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消息,將審議關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的相關議案。**多地也紛紛出台舉措,嚴懲相關犯罪,扎牢對野生動物的“保護網”。
天津:立法向捕食野味“亮劍”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會議2月14日審議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規定了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範圍、措施、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加強了對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全方位、全鏈條監管。
《決定》明確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者生產、經營食品為目的,獵捕、出售、購買、運輸、攜帶、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浙江:掛牌督辦野生動物保護訴訟案
為服務保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2月4日,浙江省檢察院對10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其中包括8起民事公益訴訟案和2起行政公益訴訟案。
“全省檢察機關將嚴厲懲處涉野生動物保護的違法犯罪活動。****”據檢方介紹,浙江省檢察院會逐案確定專人跟蹤指導,同時各級檢察機關也將指派檢察官負責依法、加快辦理,確保件件有結果。
廣東:禁止濫食交易野生動物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近日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明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
**該《決定》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作出的特別性規定,**依法支持和賦予政府在防控特殊時期採取必需的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法治支撐。
重慶: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
重慶市林業局近日表示,重慶全面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嚴禁野生動物運輸、觀賞、展示、展演等一切經營利用行為,全面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管控。
重慶市已全面停止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行政審批,對已經取得人工繁育或經營利用行政許可的野生動物場所實施隔離消毒和檢疫防範,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停止陸生野生動物獵捕活動。
**“槍響之後,沒有贏家。”**在這場疫情的考驗之下,我們不得不再次審視人與野生動物、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人類無休止地侵犯野生動物,把它們變成食物,送上餐桌,而它們用身體攜帶的病毒發起了無聲而狠厲的報復。保護野生動物,從來都不應是一句口號,保護它們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
獲刑拘役五個月 雲南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今日一審宣判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2020-02-18 19:27
2月18日上午,雲南省河口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雲南首例涉疫情網絡詐騙案。被告人張某因詐騙罪獲刑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這起“口罩詐騙”從立案偵查、提起公訴到開庭審理、一審宣判共歷時10日。
今年2月5日17時許,張某在“河口信息”微信羣裏發佈了賣口罩的消息。消息一發出,立刻引來了李某某的關注,李某某因需要口罩,當日便添加了張某的微信號,雙方通過微信就口罩型號、價格等進行了溝通商量,最終約定張某以人民幣7500元的價格向李某某出售一件口罩。李某某當日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張某支付人民幣5000元作為定金,而張某在領取了李某某的定金後,迅速將其微信號拉進“黑名單”,李某某再也聯繫不上張某。
此後,張某懾於政法機關打擊涉疫犯罪的強大聲勢,於2月8日主動到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月14日河口法院受理案件後,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實行獨任審判,於2月18日上午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當庭進行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防控物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案被告人張某具有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庭審中認罪認罰,積極退贓和繳納罰金等量刑情節,亦在量刑中予以考慮。本案目前還在上訴、抗訴期。(總枱央視記者 劉文傑)
——————————————————
內蒙古多起涉防控疫情案宣判 全程“無接觸”庭審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0-02-18 19:32
圖為烏海市海南區法院遠程庭審。 烏海市海南區法院供圖。
(抗擊新冠肺炎)內蒙古多起涉防控疫情案宣判 全程“無接觸”庭審
中新網呼和浩特2月18日電 題:內蒙古多起涉防控疫情案宣判 全程“無接觸”庭審
中新網記者 張林虎
連日來,內蒙古自治區多地法院採取了速裁程序,通過互聯網遠程庭審系統參加庭審,公開審理宣判了多起涉防控疫情類刑事案。
2月17日,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法院“隔空”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罪案。據悉,這也是內蒙古啓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以來,首例採用“互聯網+庭審”方式線上遠程開庭審理的妨害公務罪案。
2月6日,被告人楊某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檢測、登記,辱罵現場工作人員並闖入居民小區。民警對楊某依法傳喚,但楊某仍竭力反抗、拒不配合,辱罵、威脅執法民警,將執法民警右手大拇指咬傷。最終,楊某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圖為科爾沁區法院庭審現場。 通遼市科爾沁區法院供圖。
同日,內蒙古首例防疫物資詐騙案在包頭稀土高新區法院開庭並宣判。2月4日至9日期間,被告人王某在本人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利用民眾急購口罩的心理,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KN95、一次性口罩有現貨的虛假信息,共騙取寧夏、四川等5省區共計10名受害人款項合計15740元。最終,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2月18日,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運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兩起涉疫情刑事案件,罪名涉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兩起案件均當庭宣判。
1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醉酒後欲從一小區封閉門進入,不聽保安勸導,肆意將大門自動落杆損壞,強行闖入小區,辱罵並踢踹保安員,搶奪趕來民警的警官證,辱罵推搡民警,造成小區防疫工作嚴重混亂。最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8個月。
圖為包頭稀土高新區法院“隔空”審理口罩詐騙案。 包頭稀土高新區法院供圖
1月31日,被告人張某帶女友劉某欲進入小區,因劉某非本市居民,工作人員依規阻止其進入,張某拒不服從要求,欲帶劉某強行進入。在場民警制止二人行為,期間,張某仍不配合,並對民警進行毆打、撕扯,劉某上前與民警撕扯,並用手掐民警頸部以幫助張某抗拒執法。最終,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8個月。
據悉,為最大程度減少人員流動,以上庭審均採用遠程視頻方式開庭,法官、公訴人、被告人分別在法院、檢察院、看守所三地參加庭審,實現全程“無接觸”的三方視頻遠程庭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