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起名?”——新冠肺炎及其病毒的命名困惑(譯)_風聞
GHTT-观三教九流人等,骂五湖四海畜生。2020-02-18 11:55

“瞎起名?”——新冠肺炎及其病毒的命名困惑
作者:Martin Enserink2020.2.12 2:40 PM
原文已於2月13日下午12:15據世衞組織(WHO)發言人發佈內容更新
【】內容為譯者注。這篇文章的編排其實比較混亂,翻譯成中文以後感覺更亂。但要改正感覺還不如我自己從新寫一篇,所以大家將就着看吧。人名比較多,我本來在Word裏給他們分別着色了,可惜拷不過來,主要方便追蹤每個人的立場,不在意的話其實也無所謂。
COVID-19被世界衞生組織(WHO)確定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正式名稱,而引起這一疾病的病毒截至目前則僅有一個暫時的代號——2019-nCoV,顧名思義,這説明它是於去年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然而,這一病原體的編號早在【世衞組織總幹事】譚德塞的新聞發佈會結束之前就已經通過BioRxiv【注:一家生物學學術預出版機構】的相關板塊發佈了。冠狀病毒研究組織(CSG)的病毒分類國際委員會已決定將此次發現的病毒看成是造成2002-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徵(SARS)【注:即非典型肺炎】冠狀病毒的一個變種。因此,其將此新病原體命名為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相關病毒2,或者説SARS-CoV-2。
不過WHO對此並不買賬,也不準備採用這一命名。“從風險信息交流的角度看,使用SARS這一名詞會在某些羣體——尤其是曾在2003年非典爆發時遭受重創的亞洲人——中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一位WHO發言人如是説,“由於這些原因,WHO在與公眾溝通時,會將之稱為‘引起新冠肺炎(COVID-19)的病毒’或‘COVID-19’病毒。不過這並不代表我們想要用這些取代【冠狀病毒】研究組織所選取的名稱。”
而後,關於病毒及其疾病名稱的混亂幾乎立馬就開始了。參加了譚德賽新聞發佈會的記者們迫不及待地在推特上寫道:這種病毒終於得到了命名,那就是COVID-19——片刻後才意識到他們錯了。雖然命名問題在一場不斷升級的公眾健康危機中微不足道,但是連一些病毒學家也驚訝於這些互相沖突的消息。“好吧,這病毒一天就得到了兩個名字。”Erasmus醫療中心【注:位於荷蘭】的Marion Koopmans説,“感覺某些人需要開個會把事情搞清楚。”
CSG成員、bioRxiv病毒研究稿的第一作者、雷登大學的病毒學家Alexander Gorbalenya説:“我同意,這是有些容易令人混淆。解釋起來很複雜,而一些人可能沒有足夠的耐心聽完我們的解釋。”
造成【命名】差異的原因是WHO和CSG遵循着完全不同的命名規則。WHO在命名這個疾病時遵守着一些被普遍接受的國際準則。(一名WHO發言人稱,這些專家並沒有在命名時和中國政府官員溝通。【注:這個註釋在這裏其實有些突兀,作者可能想通過這個註解表達不要甩鍋給中國的意思。】)首先,約定俗成的規矩是,疾病名稱不能影射特定的人、羣體或地點;其次,也不能包括動物名,因為一些動物病毒可能如SARS-CoV-2這樣【從動物傳染病】轉移成人類病原體,所以這樣命名可能會誤導他人。而WHO所選的名稱(COVID-19)只是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的縮寫而已。(該病毒引起的首例肺炎病例於2019年12月發現於中國武漢。)這個命名既不會冒犯到他人也便於在未來一旦有冠狀病毒【再度】發生轉移時重複使用。
與之相對的, CSG主席、Justus Liebig大學Giessen分校的病毒學家John Ziebuhr表示,該組織使用了一種科學的【分類】方法對該病毒進行分類。根據近期獲得的基因序列來看,這個新型病毒與導致2002-2003年SARS的病毒屬於同一物種,因而被冠名為SARS相關病毒。(CSG成員、烏特勒支大學的Raoul de Groot説,對於病毒來説,“物種”這一概念難以界定,因為病毒的基因組時刻都發生着改變。但是Gorbalenya的研究組發明了一種至少可以在冠狀病毒中應用的分類法,於2012年將之出版並被廣泛認可。)
Ziebuhr表示,這種病毒對於世界上其它人來説可能是全新的,但對【他們】分類學家而言並非如此,所以它不會得到新的名稱。作為替代,【SG的委員會在其後追加了一個“2”來代表從武漢和其他地區分離到的毒株。
這並非歷史上首次發生致病病毒和所致疾病【的英文】名稱不一致的情況。其它的例子還有天花病毒【variola virus】和天花【small pox】,以及艾滋病【AIDS】和艾滋病毒【HIV】。
Ziebuhr稱WHO已經通知過他,中國不願接受他們為病毒選取的名稱,因為這個新病毒的死亡率較SARS低且症狀遠較SARS温和,所以中國就不願將目前的危機與曾出現在並重創該國的SARS疫情相提並論。他説:“我要明確的是,病毒的名稱並不代表其所致疾病。這個名稱與之前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徵(SARS)並無關聯。這才是WHO面臨的困局。”他同時指出人們——其中很多是中國的研究人員——從蝙蝠和其它動物體內發現的數以百計的其它同類病毒都被冠以了這一相同的物種名。
然而,明尼蘇達大學【注:美國】傳染病研究管理中心的Mike Osterholm也説他不會使用SARS-CoV-2這一命名。“我不覺得這是一個確切的名字,實際上我覺得它將一個十分不同的疾病(SARS)與這個(COVID-19)混淆了。”Osterholm説道。
但是Ziebuhr稱,【他相信】許多其他的研究者會開始使用這個新命名。“我從包括中國科學家在內的同行們那裏得到的【關於這個名稱的】正面反饋令我信心倍增。過段時日,SARS-CoV-2這個病毒名就會被研究人員乃至更廣泛的羣體所接受。”
這兩個【相關的】名稱幾乎在同一時間出現純粹出於偶然。Gorbalenya説他於週五將手稿提交給了bioRxiv。【當發現】直到昨天還沒有動靜時,他便給這個文庫發了一封郵件詢問稿件為何被擱置了。
“然後,它在一小時內就被髮布出來了。但我不知道WHO會做出一個聲明。”
Ziebuhr説,CSG也將這份手稿投給了一個期刊去出版,而那家期刊將之轉送給了WHO。(因為科學出版機構均已同意與WHO分享任何關於該病毒的新信息。)但是一位WHO發言人表示,該機構的信息發佈時間並未受到這份稿件的影響。
Ziebuhr曾希望能夠像對2012年在沙特阿拉伯對出現的中東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即MERS-CoV)【的命名】那樣,將其研究成果與WHO進行協調後發佈。當時,WHO連同沙特政府等相關方在發佈前接受了其命名,最終使得他們發佈的名稱得到了共同的認可。(即各方均同意“中東”這一概念【所指】足夠大,不至於污名化特定的羣體,因而可以無視無地名原則【用於病毒名稱中】。)
Ziebuhr説,像那樣的協調行動當下是不可能了。“WHO已經因為那邊的局勢忙壞了,他們根本沒時間【顧得上這事】。”Ziebuhr續道,“但這個名稱需要被公佈,科學家們需要明確的指導。”
WHO新冠病毒顧問委員會成員Koopmans在過去兩天裏參加了在日內瓦舉行的一個會議,該會議的議程主要是決定關於新型病毒的研究的優先級問題。她説:“理想狀況下,這些問題能在發佈前進行協調。”而她認為昨天的情況有“一點混亂”。不過,她並不認為這是一個大問題。
Osterholm説:“不幸的是,我發現在命名這件事上,即使雙方都知道對方正在推進相關工作,也基本上沒有什麼合作。我希望能夠有一個機會去從新考慮關於這個病毒和其疾病的命名,讓它們能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更加一致,並使這些名稱在致病性和冠狀病毒學上都更具描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