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老虎大象,魚蝦貝蟹算不算野生動物?人與大自然該如何和諧共存?_風聞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20-02-19 09:08
文章來源丨中國環境新聞
當前,仍在延續的新冠肺炎疫情讓很多人知道了濫食野味的危害,“拒絕野味,從我做起”“保護珍稀野生動植物”等理念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社會各界積極呼籲立法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動物,國家層面也正式啓動相關法律修訂。而對於普通公眾來説,最讓他們思考與困惑的,是“什麼是野生動物”以及“如何從自身做起,拒食野生動物,守護自然生態”。
“愛好”魚蝦貝蟹,算不算食用“野味”?
網友“奔跑的檸檬大王”就是積極響應“拒絕野味,從我做起”的民眾之一。平日裏他愛吃海鮮,尤其是那些非人工養殖的、從天然環境中捕撈的魚蝦貝蟹,每每吃到,往往要在朋友圈“打卡”。看到專家關於“國人已經不需要從野生動物那裏獲取蛋白質來生存”的話語時,他心裏“咯噔”了一下,自己的愛好算不算吃野生動物?
他上網查詢,發現有同樣困惑的網友不在少數,有人問“生鮮超市裏賣的波士頓大龍蝦算不算野生動物”,也有人問“農貿市場裏賣的甲魚算不算野生動物”……
科普達人、微博博主“開水族館的生物男”周卓誠告訴記者,國際上關於“野生動物”的定義是非經人工飼養而生活於自然環境下的各種動物。學界給野生動物的界定為凡在天然自由生活狀態下,或者來源於天然自由生活狀態下的動物,雖然經過短期馴養,但是還沒有進化變異的各種動物。
“按這些定義看,大海河流中的魚蝦貝蟹自然算是野生動物。即使很多種類的魚蝦貝蟹都是人工養殖的,但它們依然算是野生動物。”周卓誠説。
但如果按照這個邏輯,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做到禁食野生動物。“在大眾一般的認知中,魚類及低等無脊椎動物並不屬於‘野味’範疇。”周卓誠説。
科普達人“國家動物博物館員工”張勁碩也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討論禁止捕獵、交易和食用的野生動物主要是指陸生野生動物,不包括水產和海鮮。”
“海洋、河流中的生物當然也帶有各種病菌和微生物,但是海洋裏的動物病毒很難傳染給人類。一是因為深海的生態環境跟陸地環境有很大差別,二是物種的基因也差得遠。”周卓誠説。
社會各界對“野生動物”缺乏共識
但是,對於更多普通公眾來説,他們和網友“奔跑的檸檬大王”聚焦特定問題不一樣,困擾他們的是“如何跟自己的孩子講除了雞鴨魚豬牛羊肉外,不要吃野生動物”“既然疫情因為濫食野味而起,法律為何不規定禁食所有的野生動物”等等……
比如網友“核桃0421”發現,她很難跟兒子講清楚“什麼是野生動物”,網友“菠蘿妹”則搞不清“蛇和竹鼠算不算野生動物,人工一直有養殖”。
同樣困擾公眾的還有自己並不瞭解和認識野生動物。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曾巖關注到了社會各界關於“野生動物”沒有共識的現象,為了梳理公眾對“野生動物”一詞的認識和理解,她發起了一個問卷調查,其中有一道題目是——請問您認為以下哪個(些)是野生動物?鳥籠裏歡唱的畫眉鳥、朋友家養的烏龜或蟒蛇、山上公園等人餵食的猴子、度假村供人圍觀的羊駝、城市公園裏漫步的孔雀、居民區神出鬼沒的刺蝟、超市生鮮區水缸裏的波士頓大龍蝦、寺院放生池裏的草魚、商場動物園裏的土撥鼠……
曾巖告訴記者,目前回收了1.3萬餘份問卷,結果還在整理中。但針對上述問題,她發現,各種各樣的回答都有。“有人把所有選項都選上了。但這道題沒有標準答案,要想知道野生動物代表什麼,與説話的人理解的語境有關。”曾巖説。
微信公眾號“大象公會”作者吳餘在其發表的一篇文章中也表示,很少有人知道,“野生動物”4個字在中國當前的法律法規中,到底意味着什麼。對於公眾來説,更是如此,他們通過紀錄片、科普讀物理解到的“野生動物”概念,和法律上的野生動物其實大相徑庭。
通俗來講,我國野生動物大概分為幾個層面:一是受目前法律保護的“有證”動物,包括國家一級二級保護動物、省級保護動物和“三有”動物;二是不受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但從生態價值和社會公德角度需要保護的動物,如一些種類的蝙蝠和部分地區的旱獺及一些鼠類;三是種羣數量特別大且並無必要特別保護的動物,如蚊子等。
“普通人普遍理解的野生動物是老虎、豹子、大象,而不是地上蹦的麻雀或田間地頭偶爾可見的蛇。”中國貓科動物保護聯盟創始人宋大昭説。
如何引導公眾正確認識自然?
宋大昭強調,從法律層面對“野生動物”的法律邊界進行重新界定,是推動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最為根本的前提。但是,在很多野保工作者和環境教育從業者看來,推動公眾從自身做起,拒食野味,並且引導人們親近自然、感受自然,真正理解自然系統的內在規律,同時思考自身行為可能對自然、對野生動物產生的影響,同樣至關重要,是推動公眾從意識到行動的根本。
自然之友·蓋婭自然學校校長張赫赫表示,當前,人與自然、人與野生動物已經失去了太多的連結。“比如,一個在城市生活長大的孩子,可能並不知道所住小區的樹林中,常年有白頭鵯在小喬木的樹冠層築巢,也並不一定知道刺蝟和黃鼠狼會在晚上出來活動,偷吃善心的人們給流浪貓狗準備的貓糧狗糧。”張赫赫説。
保護科學智庫“北美小象君”成員、環境教育從業者何帆,則關注到了疫情期間部分人和地方虐殺寵物、撲殺蝙蝠的舉動。在她看來,這些公眾所表現出來的野生動物相關問題絕對化的態度和行為反應,以及恰當對待野生動物相關問題的處理方法的缺失,值得關注。
怎麼給更多人解釋野生動物不能吃但是同時又不讓他們感到畏懼?如何讓更多人認識到只有生態系統健康、人類才能健康?張赫赫建議,“要想公眾對所生活的自然系統有更多的理解,並不能一味地灌輸,而是要在體驗與感受之後,激發大家的思考,思考是什麼讓我們在與自然相處時格格不入,思考怎樣的我們才能描繪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畫卷。”
何帆建議,可以從公眾在意的部分着手。“比如目前公眾最在意的點就是安全和健康,可以用身邊的例子進行體驗式引導,增加公眾對野生動物的瞭解和興趣,幫助人們平復恐慌的心態,扭轉因為恐懼而全部否定的‘一刀切’對待。”何帆説。
但與其發現漏洞進行封堵,倒不如最開始就把水龍頭關緊。何帆認為,促進公眾將意識轉化為切切實實的行動,是一個需要從立法執法、教育宣傳到行業引導,多方長期共建的事情,各個層面都需要行動起來,積極推進。
“我們必須且只能和大自然和諧共存,那才是改變的起點。”何帆説。
水生野生動物同樣不可隨意獵捕及食用
水生野生動物雖大多不屬於一般意義上的“野味”範圍,可這並不意味着海洋、河流裏的野生動物就可以隨意獵捕和食用。
從生態安全和物種延續角度來説,不應該過度捕獵、威脅水生生物,影響其正常繁衍生存。即使不是受保護的物種或瀕臨滅絕的物種,也應該有所節制地捕殺。海洋與河流中有不少動物,正是因為人類的過度捕撈和棲息地破壞,從而被列入保護名錄。
周卓誠告訴記者,我國特有的黃唇魚,就是因為種羣數量急劇下降,在1988年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2006年,IUCN紅色名錄又將黃唇魚列為“極危”等級。
從食品安全的角度來説,如果人類一再污染、破壞水體環境,水生物種同樣也有可能引發疾病傳染。1988年上海爆發甲型肝炎,就是因為人們食用了被甲肝病毒污染的毛蚶造成的。
環保NGO貓盟負責人宋大昭説:“每個物種都有它存在於自然界的獨特地位和功能。它們和人類一樣共同享有自然家園。”如果普通民眾沒有能力辨別哪些是野生動物、哪些不是,宋大昭建議,“到正規市場上的正規商家去購買,一般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