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瑞德西韋雙盲陷入困境,沒多少人肯不吃其他藥_風聞
京雀-(装?)抑郁家里蹲2020-02-19 14:04
這個是全球醫生組織北京代表處的公眾號在搜狐發的消息:|觀點|抗病毒明星藥瑞德西韋臨牀試驗可能面臨‘流產’ http://www.sohu.com/a/374118206_387205
該藥物臨牀試驗設計要求如下:
1、招募入組至少761位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包括308輕、中度症狀患者和452位病情嚴重患者;
2、入組標準要求重病患者確診在12天內;並且在過去30天內未接受過其他治療;
3、輕、中度患者要求在疾病確診8天內,並且也沒有接受過其他治療;
4、入組病人必須是實驗室病原學診斷陽性結果。
上週六,科技部官員説,在過去10天裏有11家醫院參加並招募了168名嚴重症狀患者和17名輕中度症狀患者入組“瑞德西韋”臨牀試驗。
實際上,這些苛刻的【入組標準】已經排除了絕大多數病人。因為現在患者一旦感覺不適就開始服用各種藥。極少有人扛着病不治療的。
也有部分患者雖然有明顯感染疾病症狀,但實驗室病原學診斷報告卻呈現陰性結果(無法確定是新冠狀病毒還是其他的流感)。這些患者也不符合入組臨牀試驗標準。
隨着疫情被嚴格控制和對患者的積極治療,可以預見未來招募符合入組標準的患者越來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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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不知道自己是否加入的是安慰劑組這樣才能搞雙盲……但如果真是在安慰劑組的話,只持續吃澱粉壓制的假藥片可能會死,或者細胞因子風暴發作後被ECMO壓制下去,最後半殘,變成後半生都不能幹重體力活的狀態,所以一旦有症狀加重的跡象,很可能會要求退出實驗去吃真藥。
對於安慰劑組,一般是要給補償金的,這就是藥物試驗小公司搞不起的原因。以前有新聞説瑞德西韋是個原始設計用來抗艾滋病,也試圖治療埃博拉的藥物……武漢病毒研究所申請了用它治療新冠狀病毒的“用途”方面的發明專利:
https://www.36kr.com/p/5292855
那問題來了,武漢病毒研究所能出多少錢做補償金引導不怕死亡、殘廢的患者去參加雙盲實驗(誰拿專利誰出補償金,一般來説是這樣。像格列衞除了治療慢麗性白血病,後來發現還能治療胃腸間質瘤,也是投資做雙盲實驗的公司能獲得用途專利)?……
補償金不夠有吸引力的話就沒辦法引來足夠多的人……還有個問題,如果已經加入進去的人,懷疑自己是進入的安慰劑組,症狀加重後想退出,怎麼不讓他退出?難道用違約金的形式要求患者不能退出,退出就罰一筆鉅款嗎?有這種條款一開始就會勸退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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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歷史上美國怎麼那麼多藥物完成了對照或雙盲試驗?參考以下回答:
美國科學家做過哪些駭人聽聞的實驗? - 地月漫步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7150761/answer/323345177
可以知道他們有時用巴西黑人監獄裏的黑人,有時用癌症患者,有時用白人孤兒院裏的白人弱智(當然也有可能是黑人孤兒院裏的黑人),有時候用經濟殖民地上找的孕婦做實驗……在世界衞生組織沒有完善相關法規的情況下,搞了很多類似731部隊的實驗(其實也曾經驗證了一些731部隊的結論和數據)。
有些實驗甚至是非藥物性的,譬如找一些結巴孤兒和一些正常孤兒,組成一個實驗組,告訴他們説話前要先吸一口氣,以防結巴;如果出現結巴就立刻停止説話;要反覆考慮要説出的話以免結巴;要時刻注意自己是否發生了結巴……用來分析焦慮對結巴的影響:
https://www.sohu.com/a/254832749_596731
結果是6名正常兒童中的5名,以及5名結巴兒童中的3名,都發生了嚴重的語言能力退化……另外對照組中的結巴兒童也因為恐懼被正常兒童霸凌,對積極性的催眠話術無反應,有1個結巴加重了。
當年桂格燕麥片甚至用給孤兒院的弱智兒童吃帶放射性同位素的麥片的方式,分析哪種配方的營養吸收率更好,鈣吸收率更高:
https://m.sohu.com/a/129142221_354961
所以早期的美國企業那時候都不用考慮補償金問題,真的不用,都是找的弱勢羣體。後來世界衞生組織禁止讓不知情的人蔘加實驗,禁止做讓正常人感染病毒、細菌的實驗,甚至禁止用囚犯進行實驗(説實話我個人覺得用死刑犯做實驗,然後給家屬補償金的方式,或者是讓重刑犯做實驗然後換取減刑的方式還算可以,用弱智和精神病孤兒做實驗忒坑了)、禁止讓未成年人(在沒有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參加藥物試驗……
現在才演變成僱傭人做實驗(儘量找印度等發展中國家的,其實我國也有人去當了藥物過敏和副作用的有償受試者,上海就有)……
順便一提,過敏和副作用實驗其實也是有風險的,就是藥物公司給試藥人買個短期保險,保險有效期內出問題了,保險公司負擔治療費用;如果是過了保險的有效期出的問題,搞不清是否和藥物試驗有絕對的因果關係(普通試藥人又沒錢搞個超大型的雙盲實驗,去證明自己身上潛伏了一段時間才爆發出來的副作用是試驗藥物導致的還是自然產生的,又或者受試人先後參加過好幾個藥物試驗,説不清是哪個藥物試驗導致的問題,也就難以得到妥善的賠償)……
當然,如果是風濕性關節炎止疼藥之類的藥物,做雙盲實驗倒不算太難,因為不會立即致死致殘,所以補償金標準就不會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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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雙盲實驗對於會致死致殘的疾病,是很難搞的,要麼經濟成本高,要麼存在倫理道德問題……
不知道瑞德西韋的雙盲實驗最後會怎麼樣?放寬條件,允許吃過其他藥(如阿比多爾)的人作安慰劑對照組?然後實驗組也吃同樣的其他藥物,再加真的瑞德西韋?
或者找死刑犯做主動感染實驗?估計不可能,現在世界衞生組織,聯合國相關國際法都禁止這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