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強:“一帶一路”倡議絕非恢復歷史上的朝貢關係_風聞
剑啸易水寒-深知身在情长在,前尘不共彩云飞。2020-02-20 20:29
來源:微信公眾號“歷史中國”
早已被歷史摒棄的朝貢制度,不僅沒有復活和恢復的可能,更與新時代中國倡導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共贏理念格格不入,與我們所倡導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目標完全背離。
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一帶一路”倡議以來,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積極參與,進展和成效都超出預期。但值得注意的是,6年多來,某些西方勢力對“一帶一路”倡議仍然存在一些錯誤認識,甚至惡意詆譭,認為中國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是要恢復歷史上的朝貢關係,是“新版的中華朝貢體系”,企圖重建“天下秩序”;日本媒體刊文宣稱要警惕中國通過亞投行和“一帶一路”建立新的朝貢體系。國內也有學者認為“一帶一路”倡議與古代中國內外秩序有很大關聯性,實際上也把“一帶一路”與“朝貢關係”扯到了一起。更有甚者,將古代朝貢貿易視為“自由貿易體系”,並與“一帶一路”建設聯繫起來。上述觀點不僅是對歷史的極大誤解,更是對“一帶一路”倡議本質屬性、核心要義、宗旨目標的歪曲和貶損。
學界普遍認為,古代朝貢制度起源於先秦時期,建立在中國傳統的“天下觀”“大一統”理念和“華夷秩序”基礎上,由先秦諸侯與天子之間的朝聘制度發展演變而來,通過詔敕、奉表和朝貢禮儀表達君臣宗藩關係,以四夷藩國的稱臣納貢和作為宗主的中國朝廷冊封賞賜為主要內涵。經過漢唐時期的發展,至明代臻於縝密完善,成為中國曆代王朝“羈縻”四夷、“懷柔”遠人的重要手段,也是歷代中央王朝處理民族關係、對外關係的主要模式之一。
古代朝貢制度的涵蓋範圍包括苦夷(庫頁島)、日本、琉球、呂宋(菲律賓)、東南亞各國、印度洋周邊各國、東北亞以及中國北方、西部各地在內的廣闊地區。在這個以中國為中心、藩屬為周邊、等級秩序嚴格的體系中,中心保護周邊,周邊藩屏中心,構成了古代中國與邊疆地區、四鄰邦國相互依賴、和睦共處的格局。因此,古代朝貢制度包含了中心與外緣共同建構、良性互動的邊疆民族關係體系和東亞國際關係體系兩個層次。本文主要討論後一個層次的問題。
儘管朝貢制度在不同歷史時期有不同特徵和規範,但中國封建王朝奉行“厚往薄來”原則是貫穿始終的特點。中國封建王朝在彰顯“以德懷遠”的背後,所要達到的目標或者説效果,就是邊疆少數民族和朝貢國(也稱為“藩國”)的歸附與效忠。事實上,中國曆代王朝能夠贏得安定的周邊環境,與長期穩定的朝貢制度密不可分。對於中國封建王朝而言,朝貢制度既是“天下秩序”的集中體現,也是達成“守在四夷”政治目的的制度保障,但其基本訴求主要是“對內”而不是“對外”;對於朝貢國而言,朝貢制度既是對中央王朝禮儀制度的“慕義向化”和為鞏固其政治合法性的“稽顙稱臣”,同時也是謀求鉅額賞賜、巨大利益的重要途徑。正是在多種政治利益、政治目的的交匯下,朝貢體系成為古代東亞地區的核心秩序和規則,朝貢制度成為古代東亞各國競相遵從的政治安排。
朝貢制度之所以在歷史上長期存續,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古代中國先進的政治制度、發達的社會生產力、豐裕的物質財富以及燦爛的民族文化,對東亞各國或部族產生強大輻射力和影響力,從而為鞏固中國在朝貢體系中的中心地位,提供了必要政治保障和物質保障。中國封建王朝希望以自身優勢,建立對周邊國家或部族至高無上的權威,東亞各國或部族同樣渴望與中國建立穩定的聯繫,以依託“天朝上國”謀求自身權力與地位的合法性以及“雄制一方”、長期執政的庇護。這一雙向需求既是古代東亞秩序得以穩固的基礎,也是朝貢制度長期建構的動力源泉,決定了以朝貢制度為載體的古代東亞國際關係總體上是穩定、和諧、可持續的,決定了朝貢關係的建立是基於自願而不是強迫的原則,正所謂“王者不治夷狄,來者不拒,去者不追”。
從唐初到開元年間,與唐朝建立朝貢關係的東亞國家或部族近200個;與兩宋有正式朝貢關係的國家約有15個,朝貢次數約500次;與元朝建立朝貢關係的有34個國家,累計朝貢次數達200餘次。這些數據足以表明,朝貢制度具有很強的粘合力和耦合性。
以中國為中心的雙向交往,是朝貢制度的顯著表徵。到唐代,在政治利益主導之下,朝貢制度禮尚往來、商品交換的性質日益顯著,很大程度上被賦予了濃厚的官商色彩。凡與中國封建王朝有朝貢關係的國家或部族,無不借朝貢以物易物、獲得中國封建王朝的豐厚回饋。這一由朝貢關係帶來的貿易活動,被稱為朝貢貿易。可見,朝貢制度的核心是政治關係,朝貢貿易只是這一制度核心的副產品,對中國封建王朝來説朝貢貿易是達到以“內向”為主的政治目的的手段,在本質上體現的仍然是君臣從屬關係,即使雙方有大宗商品交換,也是包裹在政治和禮儀的外衣下進行的。朝貢貿易如同官方之間的禮品互換,充其量是各取所需的貨物置換,從根本上而言甚至算不上一種經濟活動,更不是市場行為。因此,朝貢體制達到鼎盛的明清兩朝,反而是對民間經濟活動限制和打擊最嚴重的時期。
儘管中國封建王朝的回饋和賞賜十分豐厚,回賜物品的價值遠高於貢品價值,但在歷史上大多數時期,以朝貢形式開展的官方貿易活動都不是絲綢之路貿易的主導方式,西北邊疆的茶馬互市、東南沿海的市舶貿易等,構成了絲綢之路貿易的主渠道,朝貢貿易所佔份額有限。固然有不少朝貢使團在貢品之外會攜帶一些貨物,在絲綢之路沿線進行一些交易,但其數量、規模,對於古代中國和絲路沿線國家的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產生的促進作用微乎其微。
朝貢國的貢品主要是“奢侈品”,比如秦漢時期,朝貢國進貢的有汗血寶馬,“明珠、文甲、通犀、翠羽”,“巨象、獅子、猛犬、大雀”等“殊方異物”;在唐朝,中亞地區的貢品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方物”;二是“殊玩”“名寶”“異品”“奇技”之類,基本上都屬於上流社會的奢靡之物。而中國曆代王朝秉持“計價酬答,務從優厚”的原則,賞賜和回贈的物品都是上好的、價值不菲的實用性商品,比如西漢甘露二年(前52年),呼韓邪入朝慶賀新年,漢宣帝賜“黃金二十斤,錢二十萬,衣被七十七襲,錦繡綺縠雜帛八千匹,絮六千斤”。類似記載在史書上比比皆是,因此明萬曆年間來華的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感嘆:不是世界向中國朝貢,而是中國向世界朝貢。
圖為《客使圖》中描繪的唐代鴻臚寺官員正在引導來華使者的情形,反映了唐朝與絲路沿線各國各民族友善交往。陝西曆史博物館/供圖
正如徐波指出的,上述狀況使中國曆代王朝不堪重負,“入貢既頻,勞費太甚”,致使“歲時頒賜,庫藏為虛”。費正清稱,朝貢的貢品對帝國財政裨益甚少,而朝廷的相應賞賜,其價值往往與貢品相當甚至遠遠超過貢品,在這種顯然不公平的經濟交易中,中國皇帝得到的是其統治所需要的權威,因為四周遠人的朝貢能夠增加其權威;換言之,周邊政權的臣服可以增加其政權合法性。對外國統治者來説,他們渴望帝國的鉅額賞賜,並希冀有機會買賣其他中國商品如茶葉、絲綢等。因而,歷代朝廷不得不對朝貢國的貢期、貢道、使團規模、進京人數等進行限制,以減輕財政負擔。比如明憲宗規定:凡朝貢者,必須三年才能來一次;根據級別限定人數,最多不得超過150人。清朝入貢規則更加明確,如規定朝鮮一年一貢、琉球兩年一貢、安南三年一貢等。
古代朝貢制度解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兩點值得關注。
一是政治關係賴以存續的經濟基礎不復存在。上已述及,中國之所以能對周邊鄰國產生強大的吸引力和輻射力,從而建立起穩固的朝貢關係,根本原因還在於先進的政治制度、發達的社會生產力、豐裕的物質財富以及燦爛的民族文化。到清晚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停滯,綜合國力由盛而衰,農業文明遭到西方工業文明和更為先進的經濟制度的衝擊,已毫無優勢可言,對朝貢國的吸引力、影響力、保護力全面下滑。脆弱的經濟基礎使朝貢體系難以為繼,在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之下,清王朝已自身難保,朝貢體系的崩潰成為必然。
二是亙古不變的古代朝貢體系與西方以法制為中心的“條約體系”、以強權為核心的“殖民體系”,產生強烈對沖。伴隨着西方殖民者在全球的血腥擴張侵略,朝貢體系遭遇前所未有的巨大沖擊,朝貢體系本身存在的因社會生產力發展而引發生產關係滯後的內生性問題、以相對封閉的地區合作和等級制度為特徵的朝貢貿易日益成為限制貿易的手段的結構性問題,以及始終存在的自我封閉的先天性問題都顯露無遺。顯然,朝貢體系已經無法適應時代發展和國際形勢,無力抗擊條約體系和殖民體系。隨着一個又一個不平等條約的簽署,原有的朝貢國,甚至作為宗主國的中國,都相繼淪為殖民體系中的一員,朝貢體系最終被強勢的條約體系所取代。
通過對古代朝貢制度興衰歷史的回顧,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它與“一帶一路”倡議有本質上的不同。
一是儘管朝貢制度在歷史上對於構建東亞秩序、維繫東亞地區國家間和諧關係,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天朝上國的自大心理和萬邦來朝的獨尊觀念,與世界發展潮流背道而馳。早已被歷史摒棄的朝貢制度,不僅沒有復活和恢復的可能,更與新時代中國倡導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共贏理念格格不入,與我們所倡導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目標完全背離。
二是貿易多元和文明魅力是古代中國吸引東亞其他國家的關鍵。過度渲染朝貢制度中所謂君臣從屬關係,而不是客觀闡釋這一關係締結的深層歷史原因,本身就是對古代朝貢制度的無知和曲解。“一帶一路”倡議着眼於世界大格局的謀篇佈局,不附帶任何政治條件,與絲路沿線國家發展經濟、維護穩定、改善民生的現實需求高度契合。“一帶一路”倡議所倡導的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鑑、互利共贏這一全新理念,對於構築以人類命運共同體為目標的新型國際關係,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一帶一路”既是中國提供給世界的公共產品,也是當今國際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中國方案”,中國的角色是要努力做一個貢獻者、引領者,絕非謀求建立一個以中國為中心的所謂“新天下秩序”。
作為“一帶一路”倡議的典範項目,希臘比雷埃夫斯港近年來發展引人矚目。圖為比雷埃夫斯港。新華社記者賴向東/供圖
三是儘管朝貢制度中有貿易的互利要素,但中國封建王朝力圖以貿易赤字換取“守在四夷”的政治利益,朝貢國則力圖通過朝貢體系取得政治和經濟的雙收益。客觀地説,在“中心”和“外緣”的表象背後,雙方都在謀求利益最大化,事實上中國封建王朝獲得更多的是“虛擬化”的心理收益,而朝貢國才是真正的受益者。“一帶一路”倡議立足於沿線各國謀求經濟社會發展的利益訴求而提出,倡導堅持正確的義利觀,以義為先、義利並舉,遵循平等、追求互利,在實現自身利益的同時,充分考慮和照顧沿線國家的利益關切,與沿線國家一道探索和創新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有效途徑。無論是本質屬性,還是方向目標,“一帶一路”倡議都彰顯了新時代人類社會的價值追求和實踐要求,與朝貢體系大相徑庭,絕非謀求建立所謂“新朝貢體系”。
四是儘管不少外國朝貢使團往來於絲綢之路,併成為絲綢之路貿易的一種形態,但真正推動古代絲綢之路繁榮發展的主體是民間貿易。儘管頻繁和持續的朝貢活動,客觀上對道路連通、人員往來和民間貿易產生一定促進作用,但朝貢貿易在古代絲綢之路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並沒有想象得那麼重要,朝貢貿易並非古代絲路貿易的主導方式。始終堅持政府與市場主體的統籌協調,是確保“一帶一路”建設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政府要發揮把握方向、統籌協調的作用,同時更要發揮市場的作用,着力構建以市場為基礎、企業為主體的區域經濟合作機制。強調各類經濟實體構成的多元力量,是推動“一帶一路”建設最重要的主體元素,是經濟社會發展客觀規律的必然要求。
綜上所述,種種唱衰“一帶一路”的噪音雜音,把共建“一帶一路”與古代朝貢關係聯繫到一起,不僅是對歷史的誤讀,更是對“一帶一路”倡議核心要義的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