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查扣假劣口罩2500餘萬隻公安部表態“零容忍”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20 13:58
新京報快訊(記者 李玉坤)記者2月19日從公安部瞭解到,截至2月18日,全國公安機關共偵辦涉疫情製售偽劣產品、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衞生材料案件459起,抓獲嫌疑人1084名,搗毀犯罪窩點473個,查扣涉案口罩2500餘萬隻,涉案價值1.35億元。
據瞭解,各級公安機關以打擊製售假劣口罩犯罪為重點,同時緊盯製售護目鏡、防護服、防護手套、衞生消毒用品、病毒抑制藥品等疫情防護產品,快速偵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查獲了一大批不符合質量標準、沒有任何防護作用的假劣產品,形成了對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嚴打震懾態勢。
黑龍江哈爾濱公安機關破獲一起特大銷售假劣口罩案,摧毀犯罪窩點3處,查獲涉案口罩30餘萬隻,涉案金額800餘萬元。重慶、安徽、山東等地公安機關聯合偵破特大製售假劣口罩案,查扣涉案口罩20餘萬隻,原料布料40餘噸。廣東佛山公安機關聯合市場監管部門搗毀了2個生產假劣口罩窩點,查扣假劣口罩120餘萬隻和一批生產設備,涉案價值500餘萬。上海公安機關破獲一起非法經營酒精案,查獲涉案酒精約9噸,涉案價值20餘萬元。四川成都公安機關接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移交的線索,偵破一起銷售假冒品牌醫療手套等防護用品案,查獲假冒品牌醫療手套600餘盒、三無醫療護目鏡2820副、過期口罩4萬餘隻。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將對此類涉疫情違法犯罪活動保持“零容忍”,對製售假劣防護物資犯罪活動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及時消除公共衞生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良好社會秩序,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安全穩定社會環境。
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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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武漢“封城”兩次跨城拉客,確診司機判刑!2020年02月19日 18:18:37來源:紅星新聞
650人蔘與176評論2月19日,最高檢發佈第二批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批典型案例中包括尹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等6個案件。
尹某某系湖北省嘉魚縣人,從事私人客運業務,長期駕駛東風牌九座小型客車往返於嘉魚、武漢。
2020年1月20日,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經國務院批准發佈2020年第l號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月23日,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武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號)》,決定於當日10時關閉離漢通道,實施封城管理。
1月23日10時至20時,被告人尹某某在無運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後兩次駕駛其東風牌九座小型客車接送乘客往返於武漢、嘉魚兩地。2月4日,尹某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截止2月7日,與尹某某密切接觸的20人被集中隔離。
2月5日,嘉魚縣人民檢察院對尹某某案進行立案監督,嘉魚縣公安局於同日對尹某某立案偵查,並對其監視居住。2月10日,嘉魚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2月11日,嘉魚縣人民檢察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尹某某提起公訴,嘉魚縣人民法院經以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採納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當庭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被告人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對這起妨害傳染病防治犯罪案件,最高檢在“法律要旨”中解釋,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不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最高檢解釋稱,2020年1月23日,湖北省武漢市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發佈通告,對武漢採取“封城”防控措施,暫時關閉了離開武漢的通道,市民如無特殊原因不要離開武漢。其目的是為了阻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勢頭,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此後,對於擅自運送人員離開武漢的行為,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具有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應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紅星新聞記者趙倩 高鑫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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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人涉疫情犯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20年02月19日 19:11:09來源:新華視點
13人蔘與5評論記者19日從最高檢獲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截至2月18日,全國檢察機關共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涉疫情刑事犯罪2692件3722人;受理審查逮捕603件729人,審查批准逮捕498件598人;受理審查起訴323件409人,審查提起公訴238件290人。
據瞭解,全國檢察機關介入、辦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傳播類犯罪(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219件272人,妨害公務罪485件628人,尋釁滋事罪155件199人,故意傷害罪14件15人,製假售假類犯罪(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478件1030人,非法經營罪(哄抬物價)65件104人,詐騙罪1165件1260人,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22件22人,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含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野生動物資源類非法經營罪)207件298人,其他涉疫情犯罪117件178人。(記者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