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慈善會”公眾號發文籌款?假的!_風聞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20-02-20 10:32
來源:揭陽中院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不少愛心人士心繫武漢,紛紛自發捐款,一些不法分子卻藉機斂財。重慶一男子蔡某利用個人微信公眾號冒充為“武漢市慈善會”公眾號,騙取羣眾捐款,4小時109名熱心人上當受騙,被害者遍佈廣東揭陽、四川、貴州、吉林等地,詐騙金額達8千多元…… 1月29日晚,蔡某被揭陽公安機關抓獲,終落法網。
2月19日上午,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該詐騙案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對被告人蔡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對公安機關扣押的蔡某用於作案的黑色蘋果手機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公安機關凍結在案的贓款5204.23元,依法返還被害人;責令被告人蔡某繼續退賠3628.80元,依法返還被害人。據悉,該案系是揭陽市審判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蔡某通過手機網絡獲悉近期湖北武漢等地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遂萌發利用疫情騙取社會羣眾捐款的意圖。1月27日,蔡某利用其微信號註冊了名為“武漢市慈善會”的公眾號,並在該公眾號發佈“掃碼捐款所得款項將全部用於武漢抗疫及疫情人員治療所用”等虛假信息騙取公眾信任。當晚18時至22時,共有109人關注蔡某的上述微信公眾號並掃碼轉賬給蔡某個人微信支付賬户112次,最大一筆轉賬3000元。蔡某共計詐騙人民幣8833.03元,詐騙所得部分款項被蔡某用於其個人花費。案發後,公安機關扣押其用於作案的手機一部,凍結贓款人民幣5204.23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蔡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絡以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蔡某在疫情期間以募捐名義實施與疫情有關的網絡詐騙行為,應依法從嚴懲處;蔡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是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蔡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法院遂依據蔡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