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戰蘇伊士32:繼續阻擊(下)_風聞
晨枫-军事撰稿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2020-02-20 08:41
部隊繼續向庫爾卡開進,阿丹的師指設立在那裏。在路上,阿丹在回想當天戰鬥,突然想起一個痛苦的老問題:裝甲步兵。這是一個已知的問題,阿丹在裝甲兵司令的任上,一直想解決這個問題,從裝備、武器、人員質量一直到作戰條令和訓練,準備一攬子解決。他已經開始着手做了,但困難重重,主要問題在於以軍的基本戰略思想和部隊建設的優先順序。
以軍中有三類步兵。最精鋭的是傘兵和偵察兵,只有志願者才能當傘兵和偵察兵,還有相當於軍墾的納哈爾(希伯來文,意為青年先鋒戰鬥隊,在邊境建立和保衞定居點)士兵。其次是戈蘭尼旅,兵員素質稍低一點,但為了加強戰鬥力,尤其是增加具有軍士潛質的士兵,戈蘭尼旅依然相當精鋭。第三類是裝甲步兵,理論上兵員素質和戈蘭尼旅大體相同,但有軍士潛質的士兵要少一些,實際上屬於以軍步兵中最不受重視的。
在裝甲兵作戰序列裏,裝甲步兵和坦克一起作戰,但是裝甲兵指揮官的精力大多集中在坦克和坦克兵,這當然是有道理的。坦克更加複雜,更加昂貴,最重要的是,戰鬥力也要強大得多。坦克是裝甲集羣的核心,所有配屬力量都圍繞這個核心,包括裝甲步兵。但阿丹認為,降低裝甲步兵素質要求是不對的。在以軍基本戰略中,機動的裝甲力量用作尖刀,衝在前面,直插敵人縱深。他們面對的戰鬥更加激烈,在戰鬥中更加活躍,事實上承擔主要戰鬥。另一方面,最精鋭的傘兵通常留作戰略預備隊,只在最關鍵的方向和戰鬥中投放出去,而且通常遠離前線,深入敵後防守空虛的地方。換句話説,傘兵通常並不伴隨作為地面作戰主力的裝甲集羣作戰。於是就出現一個悖論:地面作戰尖刀力量的關鍵伴隨戰鬥力量素質較低,但最精鋭的傘兵反而留在後方,即使使用也只是與裝甲部隊在戰役層面上配合作戰,而缺乏戰術層面上配合的相關訓練。
當然,反對意見也有很多。有人説,裝甲兵的重點天生就是坦克,這是火力、機動和防護的完美結合,配屬作戰的裝甲步兵的素質好壞感覺不到。另一方面,傘兵必須在沒有外援的情況下獨立戰鬥,所以需要更高素質的兵員。這雖然沒錯,但是沒有回答地面作戰的主力得不到精鋭步兵的直接支援的問題。
此外,步兵遴選的現狀也與1948年後以軍的歷史有關。在50年代,阿拉伯人經常對對色列越境襲擊,以軍也以牙還牙,不僅伏擊,還接連投入一系列越境報復襲擊。傘兵作為精鋭步兵在這些伏擊和襲擊中承擔主要作用,打出了榮譽,在軍中獲得崇高地位。其結果是,傘兵有權挑選最高素質的兵員。正是由於這樣的傳統,還有保守的慣性,使得改變觀念和調整資源分配很是困難,尤其在兵員素質方面。
阿丹決定,要把裝甲步兵也按照最高標準訓練,使得裝甲步兵也成為精鋭兵種,適合裝甲作戰的需要。這首先要打破軍中成見。在傘兵之外,坦克兵就是以色列陸軍中的天之驕子,所以裝甲兵的編制裏不乏優秀人才。阿丹決心打破常規,把本來應該成為坦克兵的新兵轉入裝甲步兵,把資深老兵和具有軍士潛質的優秀士兵組建成裝甲步兵連,還動員了一些坦克軍官調任到裝甲步兵部隊去充實指揮。這正是裝甲兵在六天戰爭餘輝中金光燦燦的時代,優秀的年輕人蜂擁而來,但大部分加入裝甲兵的人都是想當坦克兵,其中一些新兵對最後當上了裝甲步兵而不是坦克兵大失所望。一開始,他們以為哪裏弄錯了,開始用“關係”幫助調到坦克兵,但都沒有成功。阿丹決心要把裝甲步兵打造成精鋭兵種,在觀念和素質上徹底改造裝甲步兵。
這也是引進美製M113“澤爾達”裝甲運兵車的時代。以軍裝甲步兵的主力戰車還是1941年設計的半履帶車,“澤爾達”則是60年代才投入使用的新型裝甲車。這種鋁製裝甲車是美國曆史上最成功的設計,在60年代投入越南戰爭中使用後,一直佔據美國陸軍裝甲車輛的半壁江山,M2“布萊德利”步兵戰鬥車服役後,依然在大量使用。M113總產量超過80000輛,是戰後最高產的裝甲車輛,一向以數量巨大著稱的蘇聯裝甲車輛也沒有在產量上可以望其項背的。M113的鋁製裝甲不僅重量輕,還具有足夠的防禦輕武器和炮彈彈片的能力。不過M113號稱具有兩棲能力,實際上只是在泥沼、水稻田裏使用,頂多在小河或者池塘裏玩,在蘇伊士運河這樣的大江大河上浮渡是不行的,弄不好就進水沉沒了。M113在以軍的代號“澤爾達”。
與半履帶車相比,“澤爾達”在三個方面更加優秀:裝甲防護,機動性,可靠性。半履帶車是敞開的,所以很怕炮擊。“澤爾達”是全封閉的,頂蓋可以打開,供步兵探出觀察或者用輕武器射擊,但在遭到炮擊的時候可以關上,防護性不言而喻。在壓上地雷時,“澤爾達”也能對車內步兵提供良好的保護。半履帶車儘管越野性能比普通十輪卡車要強,但兩個前輪是普通車輪,在惡劣地形上速度很慢,或者根本不能通過,在軟沙中尤其如此。在六天戰爭以前,半履帶車和同為二戰年代的 “謝爾曼”坦克還能匹配,兩者速度都較慢,可靠性不怎麼樣。然而,以軍開始使用更先進的英制“百人隊長”和美製“巴頓”坦克之後,半履帶車就無法跟上了。“澤爾達”則是全履帶式的,發動機強勁有力,機動性和速度良好,通過性比半履帶車好得太多。事實上,“澤爾達”的速度比坦克還快。在可靠性方面,全新設計的“澤爾達”與老舊的半履帶車更是根本無法相比
儘管“澤爾達”的優點突出,阿丹試圖大量裝備“澤爾達”遇到兩個困難:1、“澤爾達”比半履帶車要昂貴得多,必須仔細權衡,不與坦克爭奪經費;2、前任裝甲兵司令塔爾出於不同的裝甲作戰理念,強烈反對大量裝備“澤爾達”。塔爾現在國防部主持新型坦克的研製,但對裝甲兵還是有很大的影響。阿丹和塔爾在很多問題上意見不合,在裝甲步兵問題上分歧尤其嚴重。
阿丹認為,裝甲步兵應該在車上作戰,在機動中作戰,只有在必要的時候才下車作戰。只有這樣,才能發揮裝甲集羣的速度、防護和突擊力。塔爾的觀點則是裝甲步兵以下車作戰為主,在車上只是為了跟上坦克。有意思的是,半履帶車和M113裝甲運兵車都是美國陸軍研製的,美國陸軍從二戰開始也廣泛使用裝甲步兵,但美國陸軍條令規定,M113只是用於把步兵運到離目標儘可能近的地方,然後下車,徒步作戰,這實際上是裝甲巴士的做法。歐洲很多國家的陸軍也是這樣的觀念,比如英國和法國。
但以軍的裝甲步兵概念是革命性的。從西奈戰爭開始,以軍裝甲步兵不僅要下車徒步作戰,也要乘車作戰,士兵手中的輕武器從行進的半履帶車上兇猛發射,有效地壓制了試圖伏擊坦克的敵人步兵。以軍為了能乘車作戰,還把機槍和其他武器裝上半履帶車。最初的M113是沒有車頂機槍的,是以軍把機槍裝上了“澤爾達”,後來也成為美國陸軍和其他國家的標準做法。
坦克戰以機動性為特徵。戰場上不是到處都堅固設防的。另一方面,也確實有一些複雜地形上的堅固設防陣地,很難在行進間突破或者佔領,只有用徒步步兵攻擊。坦克通常繞過這些陣地,或者從陣地的狹窄正面突破,然後穿插到敵後縱深。敵後通常沒有堅固設防,這裏是交戰雙方最可能打機動戰的地方。在戰鬥過程中,每一方都試圖擴大自己的立腳點,用徒步步兵或者裝甲步兵奪取關鍵陣地。但這些匆忙建立的立腳點沒有堅固設防,因此容易被車載步兵壓制住。即使步兵下車徒步作戰時,半履帶車或者裝甲運兵車並不撤走,而是留在戰場,用機槍支援下車步兵作戰。傳統上單純作為裝甲巴士的話,裝甲車是要在放下步兵就後撤到安全距離的。
這樣乘車作戰的薄弱環節在於,裝甲車一旦中彈,車內人員傷亡很大,這是皮薄餡大的典型。塔爾反對乘車作戰,反對採購“澤爾達”,就是因為裝甲車無法提供足夠的防護。這引出一個坦克火力的基本問題。
裝甲和穿甲永遠處於競賽中。傳統上,穿甲一直佔上風。防護更加優秀的重型坦克一出現,馬上就有穿甲威力更大的穿甲彈或者反坦克導彈出現,足以反制新型坦克的防護,防護的優勢通常是短命的。單純靠增加裝甲防護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需要和更加先進的戰術相結合。高度的機動性和敏捷性使得裝甲運兵車能夠迅速開出敵人的火力覆蓋區,高速發射的火力使得車載步兵能壓制敵人火力,阻止敵人的射擊。乘車作戰的目標是在坦克和炮火支援下,把快速機動和加強的火力結合起來,用震撼力壓倒敵人,打垮敵人的戰鬥意志。如果目標是複雜地形上的堅固設防陣地,乘車作戰就不現實,需要下車作戰。在戰場上,如何決定是否改乘車作戰為下車徒步作戰,在什麼時候,這隻能由指揮官根據具體需要來決定,要看敵人的實力和抵抗情況。這也是裝甲步兵戰術的一個重要部分。
另一方面,裝甲車的作用不是取代坦克,而是補充坦克的不足。兩者在性能和特點上互補,直接比較兩者的火力和防護沒有意義。十月戰爭凸顯了坦克的脆弱。步兵裝備反坦克導彈後,有效地消除了步兵與坦克之間的火力差距。坦克的火炮和同軸機槍射界是有限的,尤其是高低射界。車頂機槍的射界更大,但射手暴露在炮塔之外,喪失了裝甲保護,很容易遭到敵人輕武器火力或者炮彈彈片的殺傷。步兵火力則較少射界問題。另一方面,坦克兵只能從車內狹小的潛望鏡視界裏觀察外界,對於外界的聲響動靜更是一無所知,很容易遭到隱蔽步兵從有利陣地上發動的偷襲。裝甲運兵車則不一樣,在設計上就考慮到車載步兵向四周觀察和射擊的需要,可以向四周同時觀察和射擊,也可以在某一威脅最大的方向上集中觀察和射擊。在武直成為坦克重大威脅的現代戰場,裝甲運兵車的觀察和火力反應優勢對於保障坦克作戰更加重要,裝甲運兵車或者步兵戰鬥車上的高射速中小口徑火炮對於壓制武直也比坦克炮更為有效。當然,裝甲車本身也要與時俱進,適合新條件下的戰場需要,增強裝甲,抵禦敵人裝甲車的火力,並加強遠程和精確火力,取得壓制戰場上越來越重要的武直的能力。
塔爾倒是不一概反對裝甲車的概念,而是主張研製配備強大火力和裝甲的重型裝甲運兵車,在火力和裝甲上與坦克相當。塔爾認為,只有這樣,才能為裝甲步兵提供足夠的防護和戰鬥力,才能把裝甲步兵和坦克有效地混編,互相支持,而沒有戰鬥隊形中顯而易見的短板。塔爾在領導以色列研製“梅卡瓦”坦克的時候,充分體現了這一思路。“梅卡瓦”坦克一反傳統坦克設計的原則,把坦克與裝甲運兵車作為一個整體設計,而且最大限度地突出防護。“梅卡瓦”坦克的發動機前置,這樣不僅在前向提供額外防護,還空出後艙。這後艙平時可以用於存放彈藥,尾門打開後還便於快速補充彈藥,比傳統的從炮塔開口裏補充彈藥要更加方便、快捷。在緊急情況下,後艙也可用於運兵,包括運送步兵或者傷員。“梅卡瓦”系列已經從I型發展到IV型,可算是世界上最重型的裝甲運兵車了,火力和防護空前強大,代價是重量和成本,只有以色列使用。這是最符合以軍裝甲戰思想的坦克,從“梅卡瓦I”型在黎巴嫩戰爭中成功地使用以來,以軍再也沒有考慮過使用其他坦克,哪怕像大名鼎鼎的德國“豹II”或者美國M1“艾布拉姆斯”。
但成本是一個重要因素。“澤爾達”的成本、維修和運作成本大大高於半履帶車,以色列無力負擔大量裝備所需的投資。不過與塔爾概念中的重型裝甲運兵車相比,“澤爾達”還是價廉物美的。事實上,在“梅卡瓦”成為以軍主力坦克之後,“澤爾達”反而以更大數量裝備,至今仍在以軍中使用。“梅卡瓦”沒有得到其他國家採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於成本緣故。在十月戰爭時代,“澤爾達”則相當於那個時代的“梅卡瓦”,而半履帶車則相當於現在的“澤爾達”的角色。
事實上,在“梅卡瓦”和“澤爾達”兩個極端之間,還有第三選擇。蘇聯沒有大量裝備相當於M113的履帶式“純裝甲運兵車”,但研製了BMP-1步兵戰鬥車(簡稱步戰)。這是在裝甲運兵車基礎上,大大強化了火力,裝備了一門73毫米低壓炮和“薩格爾”導彈。73毫米低壓炮具有較大的彈丸和威力,但後坐較小,代價是彈道相對彎曲,射程和精度較低,適合用於反步兵作戰。對於坦克和裝甲車輛,BMP-1的“薩格爾”導彈更加有效。德國則研製了“黃鼠狼”步兵戰鬥車,採用了相當於“超級重機槍”的20毫米速射炮,沒有車載反坦克導彈,但加厚了裝甲。BMP-1和“黃鼠狼”相比較,前者的反坦克能力更強,但後者的反步兵能力更強,這是因為20毫米速射炮的火力密度和持續性更大,炮塔旋轉和瞄準更迅捷,適合用於壓制突發軟目標,加厚的裝甲則增強防護,在還沒有壓制住敵人步兵火力時增加抗打擊能力。作為裝甲步兵的載車的話,實際上“黃鼠狼”更加適用,因為裝甲步兵是配合坦克作戰的,坦克本來就是最好的反坦克平台,伴隨坦克的車載步兵的反坦克能力要求不必過於強調。BMP-1進化到BMP-2時,思路向“黃鼠狼”靠攏,取消了反坦克導彈,改用30毫米速射炮。但時代不同了,步戰不僅要壓制敵人的徒步步兵,還要反制敵人的裝甲步兵,如果不能可靠擊穿敵人坦克的話,至少需要能可靠擊穿敵人的裝甲運兵車和步戰,所以還是需要較強的反裝甲火力。BMP-2發展到BMP-3時,火炮口徑增加到100毫米,不僅反步兵威力大大增加,還具有發射炮射導彈的能力,反裝甲能力也足夠強悍,遠遠超過隨着小口徑速射炮同步增強的主流步戰的裝甲防護能力。美國M2“布萊德利”是在BMP-1和“黃鼠狼”之間的進一步優化,不僅裝甲足夠抵禦RPG的攻擊,25毫米速射炮的威力和射程都超過“黃鼠狼”的20毫米炮,車載的“陶”式反坦克導彈則具有第一流的反坦克能力。事實上,不管是BMP系列、“黃鼠狼”還是“布萊德利”,步戰更加接近阿丹概念中的裝甲運兵車,但在十月戰爭時代,以色列沒有這樣的條件,不可能裝備蘇制的BMP-1,而“黃鼠狼”不僅成本太高,也在1971年才剛剛開始裝備德國陸軍,趕不上以軍換裝半履帶車的時間要求,80年代才列裝的“布萊德利”當然更不可能了。在以色列裝備“梅卡瓦”坦克之後,列裝步戰也不再有必要,所以以軍依然保留大量的“澤爾達”,但從未裝備步戰,老式坦克改裝的步戰除外。“澤爾達”用作純運輸車輛比步戰更有效,這也是以軍保留大量“澤爾達”的重要原因。
在阿丹擔任裝甲並司令的時代,“澤爾達”是最好的選擇,不光提供了比半履帶車更好的防護,也因為機動性和速度與新一代坦克相容,適合更有效地配合坦克作戰。“澤爾達”還有足夠的火力、機動和防護方面的升級空間,在各國軍中長盛不衰就是例證。
最後,阿丹的建議被接受了,以軍開始採購“澤爾達”裝甲運兵車,第一批“澤爾達”在消耗戰期間交付以色列。以軍需要時間來熟悉和適應,制定新的作戰條令和維修手冊,培養教官,最重要的是,要整合到戰術使用中。典型M113是不帶車頂機槍的,以軍自行加裝,有時甚至加裝兩挺機槍,可以同時向不同方向射擊,這個做法以後為各國採用。時任總參謀長海姆·巴列夫要求把“澤爾達”立刻投入運河前線的消耗戰,所以列裝過程很快。
兵員素質和新裝備只是開始,真正的困難來自作戰概念。塔爾出任裝甲兵司令的時候,他消了裝甲步兵軍官學習坦克戰的課程,而是把他們派去學習時間更長的普通步兵課程。這和他對裝甲步兵的概念是一致的,不需要乘車作戰,應該下車作戰。結果是,裝甲步兵乘車作戰的動力和能力開始下降,要過很多時間,裝甲步兵軍官才恢復坦克戰的課程。
由於裝甲步兵需要熟諳乘車作戰和下車作戰兩種模式,裝甲步兵必須接受兩種模式的訓練,這意味着更多的訓練科目和更長的訓練時間,也意味着在同樣的服役期間裏,能夠實際用於作戰部署的時間縮短。在以軍中,裝甲步兵的訓練時間和普通步兵完全相同,而普通步兵只需要訓練徒步作戰。阿丹與最高司令部反覆鬥爭,希望爭取更多的訓練時間,更多的訓練資源,最後都無果而終。最高司令部的立場依然是:裝甲步兵應該側重機動裝甲作戰有關的內容,難度更高的步兵戰鬥(比如奪取堅固防守的陣地或者巷戰)還是留給步兵或者傘兵。步兵與裝甲戰鬥訓練脱節的問題在後來的蘇伊士城戰鬥中體現出來,但教訓不用鮮血來換,似乎就不成教訓,要吃了苦頭才能記住教訓,這在所有地方都是一樣的。
塔爾對裝甲步兵的影響還不止於此。由於以色列只可能維持一支較小的常備軍,而坦克是無可置疑的地面作戰主力,已經升任副總參謀長的塔爾建議裁撤裝甲步兵,把兵力和資源更加集中到坦克,只有兵員較為充裕的預備役才配備裝甲步兵。這正好是以色列推動縮減徵兵制的時候,達楊和塔爾都贊同,並指責持反對意見的高級軍官沒有看清大局,不理解社會、經濟因素實際上是國防的根本。既然軍隊要縮小,進一步把兵力和資源集中到尖刀上,這似乎是資源緊缺時最優配置的好辦法。但常備軍是預備役的種子,常備軍中取消某一兵種或者專業的話,必然導致有關業務的荒疏。對於裝甲步兵來説,取消常備軍裝甲步兵也將實際上扼殺正在進行的改革。
儘管有很多困難,阿丹還是盡力推動以軍裝甲步兵改革,但改革只觸及少數常備軍裝甲部隊,預備役的改組和裝備剛剛開始,十月戰爭就爆發了。在面對埃軍空前猛烈的反坦克導彈和炮火時,以軍裝甲步兵勇敢地衝上前線,但裝備依然以老舊的半履帶車為主,只有不多的“澤爾達”。
現在第二天的戰鬥結束了,在趕往師指的路上,阿丹在想,真是不幸,引進“澤爾達”的速度放慢了。所幸還是有這麼幾輛,可以擔任前方偵察,保護側翼,甚至在戰鬥中分發油料和彈藥。這時無線電裏呼叫,晚上2000小時在南方司令部指揮部有會議。
阿丹是後來才得知10月10日在其他師和南方司令部指揮部裏的事情的。在馬根的陣地上,以軍在前一晚上發現,埃軍突擊隊從阻擊陣地消失了,於是乘機再做了一次努力,終於和布達佩斯哨所打通了聯繫。在沙龍的陣地上,以軍清掃了哈姆塔爾的陣地,撤下來在前一天戰鬥中留下的傷員。拂曉時分,在炮火掩護下,海姆旅的5輛坦克和4輛裝甲運兵車前出,但馬上遭到“薩格爾”反坦克導彈的攻擊,3輛坦克中彈,只得放棄行動,向錫安那撤退。在沙龍的南翼,圖維亞旅接替阿姆農旅,但在交接過程中出錯,阿姆農旅在泰裏維奇亞的部隊在圖維亞的部隊到達之前就撤出了,結果被埃軍鑽空子,重新奪佔了泰裏維奇亞。進一步向南,埃軍再次試圖向拉斯-蘇達爾進軍,但這次他們被尤雷公路上一支小部隊打退,然後空軍把他們消滅了。亞伯拉罕旅試圖在諾斯塔附近打通炮兵公路,但是沒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