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礙警察執行職務 上海“雲審判”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21 15:28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0-02-21 14:35
暴力阻礙警察執行職務上海“雲審判”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
21日上午,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青浦法院)採用互聯網在線庭審模式,依法公開開庭“雲審理”上海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件,並當庭宣判,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 許超 攝
(抗擊新冠肺炎)暴力阻礙警察執行職務 上海“雲審判”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
中新網上海2月21日電(李姝徵 朱晶晶)21日上午,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青浦法院)採用互聯網在線庭審模式,依法公開開庭“雲審理”上海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件,並當庭宣判,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8個月。
上海青浦法院組成由黨組成員、副院長王賢誠擔任審判長,刑庭副庭長汪愛珍和人民陪審員為成員的專案合議庭,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上海青浦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徐慶天出庭支持公訴。同時,為減少人員聚集、流動,案件採取全程無接觸的在線庭審模式開庭,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分別於檢察院、看守所、律師事務所通過上海法院在線庭審系統參與庭審。
上海青浦檢察院指控稱:被告人張某在疫情防控期間,暴力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應從重處罰。
圖為當日“雲審判”現場。 許超 攝
上海青浦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9日13時30分許,被告人張某與其家人駕車外出返回上海市青浦區居住地,小區保安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對被告人張某及其家人檢測體温,因駕駛員張某的兒子體温異常,保安要求其暫緩進入小區,在二次測量體温正常後,予以放行。被告人因此心生不滿,不肯駛離停放在小區入口處的車輛,要求保安出示高温不能進入小區的相關文件,致使其他業主車輛無法由此通行。當日14時許,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民警接小區其他業主報警後至上址處警,對被告人予以勸解並作了疫情防控的相關解釋工作,要求其駛離車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被告人仍堅持要求出示相關文件,在民警多次警告後,被告人上車採用點剎方式緩慢挪動車輛,拖延駛離。民警遂要求被告人下車,但其仍拒不配合,在民警對其強制帶離時,被告人突然加速駛離,致民警手臂被車輛撞擊。
上海青浦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為逃避處罰,採用駕駛機動車拖拽的暴力方式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某到案後雖如實供述其罪行,但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的關鍵時期,拒絕遵守社區疫情防控管理相關規定,暴力妨害公務,嚴重危害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法應從重處罰。上海青浦法院遂作出前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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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受理涉疫消費維權投訴7300餘件 口罩問題投訴佔近八成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0-02-21 14:10
中新網長沙2月21日電(向一鵬)1月20日至2月15日,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共受理涉疫消費維權投訴7384件,其中商品類投訴6391件,服務類993件,分別佔比86.5%、13.5%;因口罩引發的投訴達5826件,佔投訴總量的78.9%,主要反映買不到口罩、價格上漲、質量不合格、假冒偽劣等問題。
2月21日,湖南省消費者委員會對外公佈了上述信息。除口罩外,消費者還反映艾條、板藍根、抗病毒口服液等防疫藥品,酒精、消毒液等消毒產品市場短缺、商家發貨不及時、質量不合格等問題。
1月28日,張家界市的王女士在某藥房買了2盒口罩,標價每盒150元,共花費300元。回家後,王女士發現購買的口罩外包裝全是英文標識,盒內沒有合格證。王女士懷疑為三無產品,於是向當地消費者委員會進行投訴。經消委會工作人員調查核實,王女士反映的情況屬實。工作人員對該藥房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經營者下架相關產品,同時將案件線索移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最終,該藥房同意退貨退款,並賠償消費者500元。
據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一些超市、商場擅自提高蔬菜、糧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消費者對蔬菜、糧油等生活必需品投訴共321件。有關部門加大了價格監督力度,對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寧遠縣消費者委員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某超市哄抬商品價格,引發民眾哄搶物品。經查,該超市對部分商品確實進行了人為調價,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予以立案查處,並責令經營者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目前,該超市已向消費者公開道歉,並對高價購買了商品的消費者,給予貨值金額10倍的賠償。
此外,在涉疫投訴中,消費者還反映了有關餐飲、住宿、旅遊等問題,主要是婚宴、旅遊出行等預定消費退訂的糾紛。對此,湖南省消委會呼籲廣大經營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開通綠色維權渠道,妥善處理消費者訴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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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靜海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務案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0-02-21 14:00
庭審現場。法院供圖
中新網天津2月21日電(記者 張道正 通訊員 劉藝瑤 陳金清)天津市靜海區人民法院20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馬某某涉疫情妨害公務一案,並當庭宣判,以妨害公務罪判處馬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
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審理。法院供圖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12日16時許,在天津市靜海區靜海鎮同善裏衚衕疫情檢測卡口,被告人馬某某拒不執行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對其測量體温、登記信息的要求,對工作人員進行辱罵,並騎電動三輪車衝闖檢測點位。公安靜海分局城關派出所接警後,指派民警和輔警到被告人馬某某居住地對其進行依法傳喚,馬某某非但不配合民警執法,反而對出警民警劉某某推搡、辱罵、毆打、撕咬,並對輔警紀某某進行踢踹。
庭審現場。法院供圖
2月19日,天津市靜海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該案,鑑於被告人馬某某認罪認罰,於2月20日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通過遠程視頻方式進行了審理。庭審中,被告人馬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沒有異議。宣判後,被告人馬某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提醒: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關鍵時期,自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希望廣大羣眾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負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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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海市監局已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38件來源:澎湃新聞作者:馬作宇
2020-02-21 14:24
疫情期間,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監督方式有何不同?
2月21日下午2:00,上海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市衞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鄭錦,市經信委副主任張建明、市商務委副主任劉敏、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彭文皓介紹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彭文皓介紹,與日常的監管、執法相比,在疫情防控期間市市場監管局的監管側重點、方式方法上還是會有所差別的。
第一,加大了對重點行業的排摸。從案件當事人主體情況來看,涉及藥店的案件60件,個體户或個人73件,食品店25件,超市或便利店30件, 該四類主體佔了所有案件主體的70%。
第二,加強了網上巡查力度。從查處的案件類型來看,不乏涉及微商、網店、外賣平台等通過互聯網下單的新型銷售方式,該類案件共有57件。
第三,重視舉報投訴及輿情線索。從所有查辦案件的線索來源來看,66%的為投訴舉報途徑。比如:前段時間,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的消費投訴量多受到市場監管局關注,市場監管局按此查實了該公司虛假宣傳、哄抬物價、銷售不合格口罩的違法行為,涉案口罩約90萬隻,涉案金額近200萬元。
第四,加強行刑銜接。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形成打擊合力。目前累計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