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市場與政府的邊界”是一個偽命題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20-02-23 10:08
很多人一直喋喋不休的討論與主張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是因為他們以為社會是依靠市場創造的財富才得以運行的。政府不創造財富,為了政府的運行,還必須依靠市場創造的財富供養。因此這些人不斷的主張市場要“去政府化”。
這是不懂什麼是市場、不懂西方經濟理論種最基本的主觀價值理論、不懂政府是什麼,而產生的錯誤思想。
一、市場不能沒有政府,所以政府分割市場資源是應該的
市場是什麼?
【市場起源於古時人類對於固定時段或地點進行交易的場所的稱呼, 指買賣雙方進行交易的場所。發展到現在,市場具備了兩種意義,一個意義是交易場所,如傳統市場、股票市場、期貨市場等等,另一意義為交易行為的總稱。即市場一詞不僅僅指交易場所,還包括了所有的交易行為。
故當談論到市場大小時,並不僅僅指場所的大小,還包括了消費行為是否活躍。廣義上,所有產權發生轉移和交換的關係都可以成為市場】。
這是從百度上搜來的,應該説在邏輯上比較完整。
不過,現在一般人對於市場的理解,都沒有完整地按照這個解釋與定義進行,基本上只看到了交易,而沒有看到交易必需的環境。也就是與【古時人類對於固定時段或地點進行交易的場所的稱呼, 指買賣雙方進行交易的場所】的定義與解釋有不一致的地方。
因為,【古時人類】對於市場的定義與理解中,是包含了交易環境在內的。當然,現代人的理解可以、也應該超越【古時人類】的定義與理解,但不應該把【古時人類】正確的定義與理解排除在了內容之外,而應該將其包容在現代定義之內。
事實上,任何市場交易行為都是離不開必要的交易環境的。兩軍對壘的場所、流氓鬥毆的場所,都不可能具備進行市場交易的環境。一般的商品市場裏,不可能進行股票交易和房產交易。不同類別的交易活動必須有不同類別的交易環境。
政府就是為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與規則的一方。而政府為了提供這些交易環境內容,是必須付出資源的。
那麼政府的資源應該從哪裏獲得呢?顯然只應該從市場財富的分割中獲得。而且,與其他的交易環境內容的提供者一樣,政府向市場提供的交易環境內容,其實也就是一種交易資源。
如果這種交易資源不被市場認可,就不會得到執行。強制推行的結果,會導致市場的消失。當然也就不會得到市場的財富回報。也就是説,政府向市場推出的交易資源,也存在價值的有無與價值的大小之分。
二、政府離不開既定市場,所以市場的穩定與發展是政府的根本利益所在
市場是由政府、資本、民眾三方共同組成的。
在這三方中,資本是最活躍的一方。它的唯一目的就是追逐利潤。因此隨時可能從任何既定市場離開。甚至於不惜以破壞既定市場為手段,掠取了利潤以後到其他市場繼續追逐利潤。這在亞洲金融風暴中被證明的淋漓盡致。在中國股市上也看得很清楚。
民眾當然是市場中最弱勢的一方。但在邏輯上,他們相對於政府,仍然有着在不同市場間流動的能力。至少在國內的各地域間是如此。
因此他們雖然未必會破壞既定市場——一般來説,民眾也不具備這樣的能力,卻也不會特別的要維護市場。同時因為民眾是市場上最弱勢的一方,如果沒有第三方的干涉,不惜破壞市場的資本就可以對他們為所欲為。
只有政府是離不開既定市場的。離開了既定的市場,政府不再是政府,官員也不再是官員。因此政府是必須要維護所在市場的穩定與發展的。因為這是政府的根本利益關係決定了的。
三、主張去政府化,就是為了讓市場成為資本的狩獵場
政府要穩定市場,既不能離開資本的支持,也不能不顧民眾的要求。在資源有限條件下,要兼顧各方的利益要求,就必須根據客觀環境的要求,對各方的利益加以必要的限制。也就是必須對資本的利益加以一定的限制。
如果沒有政府——當然事實與邏輯都告訴人們,這是不可能的——這個因素在,市場將成為資本勢力對於民眾財富的狩獵場。
因為客觀規律決定了,對於市場信息的蒐集與分析能力都最弱的民眾,必然是市場上最為弱勢的一方。在沒有其他因素可以制約資本勢力肆虐的環境下,民眾的利益將毫無保障。
因為資本不像政府一樣必須在某個特定的市場生存。它會在將所在市場的財富飽掠以後,到其他利潤空間更大的市場去,留下民眾與政府在原來的市場呻吟。
而政府因為集中了比每一個個體資本都更強的信息蒐集與分析能力,成為唯一可以對資本行為進行遏制的因素。
政府對於資本行為的遏制的可行方式是:在經濟凋敝時期,努力將市場的利潤空間擴大到資本必要利潤水平,以吸引資本進入;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又必須通過税收,將市場資本利潤空間限制在資本必要利潤水平。
這不但是為了防止資本過度投機會破壞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前景——利潤水平過高,會導致資本增值速度過快,在生產力進步速度滿足不了經濟發展需要條件下,市場利潤空間增長相對較慢,過快增大的資本將面對利潤空間不足的困難,也是政府用私人資本所不願意承受的代價,進行科技發展,以促進生產力進步,必要的資源聚集手段。
今天中國私人資本面臨的困難,其實就與他們在中國這幾十年來的快速發展密不可分。這幾十年來中國的經濟增長速度世界最快;在這個世界最快的經濟增長過程中,民營經濟的增長又比經濟增長速度快很多倍,就充分説明私人資本的增長速度特別快。
1978年,按照當時的匯率1美元兑人民幣1.684,中國GDP2164億美元,美國22974億美元,中國不到美國的10%。
顯然這是在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基礎上的數據。如果將美元對人民幣匯率提升四倍,1美元兑人民幣約6.7,當年的中國GDP就只為500億美元多點,為美國的不到3%。但是2017年,中國GDP已經達到美國的70%!
1978年前,中國民營經濟幾乎完全空白,從1978年民營經濟從業人員數量只有14萬人這個指標分析,當時的民營經濟佔GDP比重應該不到1%。
而到了2017年,民營經濟佔GDP比重已經超過了60%!經濟總規模超過7萬億美元。也就是説,即使將中國的國營與外資經濟規模剔除,只計算民營經濟部分,也是第二大經濟體!
中國GDP從只相當於美國的不到3%,上升到今天的相當於美國的70%,期間的經濟增長速度大約為美國的3倍多;那麼同期中國民營經濟規模從不到GDP的1%上升到超過60%,期間的民營經濟增長速度,也不會低於GDP增速的3倍。
兩個三倍相乘,中國民營經濟這期間的增長速度就應該是美國經濟增速的9倍!
總量快速增大的資本,面臨市場的有效需求相對較慢的增長,平均資本的利潤空間迅速萎縮。這就是今天中國資本喊困難的原因。
困難是確實的。困難的原因卻不是因為政府的政策所導致,而是因為私人資本過去發展太快。
假如中國的私人資本總量仍然只有印度的水平,今天的他們是不會覺得困難的——過去他們就沒覺得這麼困難。
解決這個困難的手段,應該是通過產業升級,用科技更新與創新基礎上實現生產力進步,提高生產與經濟效率,抵消伴隨經濟發展而產生的勞動成本上升因素,繼續增強市場競爭力,獲得儘可能滿足經濟發展所需要的有效需求。
而科技進步就離不開政府對於科技發展相對不顧成本的投入,而這個投入又必須以政府有儘可能充分的資源為前提。因此應該保證政府税收的必要增長。
在確保資本必要利潤空間的前提下,對資本的過度投機加以遏制,不讓資本獲得超過必要利潤水平過多的利潤,是政府維護市場穩定與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手段,也是對資本長遠利益的保障手段。可是必然的會讓資本的眼前利益受到限制。
從西方傳入中國的“納税人”概念,認為政府不創造財富,依靠納税人的資源提供而存在與運作,把政府當作了被公民供養的機構。於是政府就應該被公民監督。就像家庭裏的小孩應該接受父母的監督一樣。
政府需要社會監督官員的行為——不是監督政府本身——是因為官員的利益要求有時候與政府不一致,會出現貪腐與低效現象,導致政府資源的被浪費,從而降低政府調控社會的能力。
也就是説,社會應該監督政府官員,這是從政府本身利益關係出發的要求。並不是因為政府是被供養的、會作惡的機構。
什麼叫供養?孩子沒有通過向社會提供服務或物品,從而獲得作為消費權利的財富的能力,父母只好無償提供服務與資源供給,讓他們成長,就叫供養。 在這種供養關係下,父母當然有權利監督孩子,不讓他們因為錯誤行為浪費了資源,甚至用父母提供的資源作惡。
政府與公民的關係不是這樣。政府是社會的公共服務者。沒有政府提供的社會服務,人與人之間將沒有秩序存在,財富也就不會存在。
財富是市場價值的體現。市場的存在是必須遵循一定的社會秩序的。沒有政府維護社會秩序,市場就不可能存在,當然也就不會有財富存在。
就是説,沒有政府就沒有社會財富。政府是社會財富產生的必要條件。
因此,如果説因為公民提供了税收,政府才得以存在與運作,政府就是被公民供養的,邏輯上也可以説,公民是被政府供養的,因為離開了政府提供的服務,公民也不會有財富。
社會上之所以會有“政府是被公民供養的”這種錯誤觀念,是因為不明白主觀價值原理,以為財富是社會上某些人創造的,其他的人都是被這些創造財富的人供養着。
財富是整個社會主觀判斷的產物,不是任何人的客觀行為創造出來的。即使是毫無資源供給能力的人,也是構成社會財富判斷的因素。任何人或機構的是否被供養,只能以他們是否提供了社會必需、或者叫有價值的服務與產品,按照市場秩序與規則,是否應該有分割社會財富的權力來認定。
作為市場存在的必要條件的政府,顯然應該有權利分割社會財富,不存在被供養的關係。
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其實與其他市場交易方與市場的關係是一樣的:
市場需要有交易與交易規則。而交易規則一方面只能由政府來推出,另一方面它也是市場交易的內容之一——合適的規則可以讓政府獲得較多的財富分配;不合適的規則必然導致政府從市場上獲得的財富減少。
這與其他交易方推出的資源符合市場需要,就會獲得較多的價值補償,反之則會造成財富損失是一樣的。所以問題不在於政府是不是應該干預市場,而是政府應該怎樣干預市場。
西方國家上世紀三十年代開始推行凱恩斯主義,政府對市場的積極干預,伴隨的是經濟的快速發展;後來政府的干預能力消失了,對市場的干預越來越力不從心,於是西方國家的經濟快速增長就沒有了。
人們會説,近代西方國家政府是不干預市場的,經濟發展不是也持續到了現代嗎?
他們忘記了或者故意不説的是,近代西方國家的經濟發展是在殖民行為基礎上實現的。近代西方國家政府幹預市場的方法是對外殖民擴張,用新開發海外市場的手段,維持了近代西方國家經濟增長的要求。
到十九世紀末,這個辦法不靈了,因為一時間沒有找到新的辦法,才有了幾大強國之間為了重新劃分殖民地而進行的直接戰爭對決,也就是兩次世界大戰。
所以説,事實上西方國家政府從來也沒有不干預市場。有的只是干預方式、干預能力以及干預效果的不同。因為,政府與市場其他各方一樣,與市場是一體的。
而且,沒有其他交易方的個別或者部分交易成員,市場依然可以存在。沒有政府,市場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因此,與市場其他交易方相比較,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更密切:少一家公司,市場不會崩潰,少一個政府看看?
所以,自從進入經濟社會以來,世界上就沒有不是【完全依賴市場配置資源的國家】,有的只是政府作為市場參與方的能力是否足夠,以及因此而導致市場配置資源效果的好與壞。
什麼是市場?市場就是資源交易的場所。交易必須有兩個條件才能成立:
一是交易資源;
二是交易規則。
沒有交易資源,就不可能有交易,也就不可能有市場;
沒有交易規則,同樣不可能有交易,也就不可能有市場。
而交易規則本身又是交易資源的一種。它是隻能由政府推出的資源。
政府推出這個資源,也必須以能夠獲得價值補償為條件。否則政府將無法生存。
因此政府離不開市場的財富分配。同時政府推出的規則如果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那麼與其他交易方一樣,就不可能獲得必要的價值補償。
因此政府向市場推出資源,也同樣必須按照市場要求來進行。於是政府的資源配置行為同樣屬於市場配置範疇。
至於政府推出的資源是不是符合市場的要求,評判的標準,當然應該是經濟發展的狀況,而不是特定利益集團的要求,或者某種經濟理論的教條。
有人會説,市場上的財富分配是以各方的自願接受為條件的,政府分割財富是以強制手段進行的,因此政府是社會財富的剝奪者。
這些人沒想過,你在這個國家生活,就已經享受了這個國家的政府為你提供的服務,按照市場原則,你就必須按照服務者要求的價格支付代價。
如果你在餐廳吃完飯然後説你有權利不付錢,合理嗎?
你要是覺得這個國家政府的服務價格太高,你不妨離開,到你認為政府服務價格合適的國家去。就像你不滿意某餐廳的價格,儘管另選一家餐廳一樣。
看一個政府的服務價格是否合理,只能從服務的結果來分析。如果服務的結果是社會經濟穩定增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就證明政府的服務價格合理。如果結果相反,當然就證明不合理。
如果以某些人的是否同意作為標準,就不會有任何一個政府的服務價格是“合理”的了。因為每一個人都不希望政府從自己獲得的財富中抽税,所以“政府被供養”的觀點才大行其道。
如果政府的服務價格偏高——這只是政府服務價格不合理的一種現象,還有一種現象是服務價格偏低——資本和有能力的人就會離開所在國家,從而導致該國生產力進步停滯、經濟萎縮、人民生活水平不得改善甚至於倒退。社會也就會因此動盪,導致政府統治能力削弱。
因此政府只要有能力,會盡量避免這樣的現象。
政府既然有分割社會財富的權力,當然也就有支配所獲得的財富的權利。從市場關係的角度講,公民是沒有監督政府的權利的。
但是政府是由官員組成的。官員除了是政府的成員以外,同時還是社會的一般成員,必須、也有權力參與到社會的其他生活關係中去。因此,有些官員的利益關係會與政府的利益關係不一致。
為防止這部分官員因為私利要求導致政府資源的被浪費,政府必須監督官員的行為。而最有效的監督來自於社會。所以政府會要求社會監督官員。
那麼不監督政府,會不會導致政府犯錯呢?不會!
因為政府是社會精英組成的,對社會規律的瞭解能力是其他各方面所不能比較的。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根本利益在於社會穩定。因此政府會不斷聽取社會各方面反映的信息,根據從政府特有的分析能力獲得的知識,採取適應客觀環境與規律要求的行為,讓社會盡可能穩定。
説不監督政府不會導致政府犯錯,不等於説政府不會犯錯。
因為要做到不犯錯,只有不違背客觀規律的要求。可是宇宙是無窮盡的,人類對於客觀環境的認識也不可能窮盡,於是就不可能做到完全適應客觀規律的要求,錯誤也就在所難免。
不過應該明白的一個問題是,政府是集中了最大量精英的機構,對於信息的蒐集與分析的能力最大,因此相對於社會的其他羣體,是最能夠減少犯錯概率的。
也就是説,相對於社會其他羣體,政府可以少犯錯,是因為他的能力關係;但是政府必然也會犯錯,還是因為他的能力關係。因此為了社會進步,社會有關各方應該做的,不是以政府的供養人自居,對政府實行監督、制衡,而是通過積極提供信息與建議的辦法,幫助政府少犯錯誤。
當然,我們應該警惕的是,政府在客觀環境與規律的作用下,如果喪失了調控社會利益關係的能力,會制止不住社會的崩潰趨勢,就表現為“犯錯”。
我們看到古代一些王朝開國之初至王朝中期,好像每個皇帝都“英明神武”,到了後期至於末期,每個皇帝都“昏庸殘暴”。其實是政府調控社會的能力不一樣,並不是因為皇帝的智慧如何。相反,有些王朝崩潰時期的皇帝,其實智慧極高。
又比如今天的西方發達國家,無論選什麼人上台,國家的內政外交都會錯誤不斷。這不是因為他們的智商不高了,而是因為他們的客觀環境決定了,國家必然地進入了衰落階段,喪失了調控社會利益關係的能力,於是就止不住社會的崩潰趨勢了。
有人説,西方國家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階段,政府是不參與市場的。
錯!那個時期,同時也是殖民主義擴張時期,是西方國家政府用對外暴力征服殖民地,從而擴大海外市場的方式,向本國市場各方推出海外市場資源。也就是説,那個時期的西方國家政府,同樣的在參與市場,不過形式與今天不同而已。
當世界市場已經分割完畢,西方國家不再能夠通過殖民戰爭,來向本國企業與居民提供新的海外市場資源,又一時還不能放棄原來的治理模式的環境下,西方市場經濟就瀕臨崩潰了:
首先用一戰毀滅了一部分生產力;接下來用大蕭條進一步毀滅生產力;然後再用二戰接着完成治理模式轉變前的市場供求平衡過程。最後終於實現了市場治理模式的轉變。也就是人們説的“政府幹預市場”。其實不過是政府改變了向市場推出的資源的內容而已。
政府的根本職能在於維護社會穩定,這也是他的根本利益要求所在。政府要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有可用的資源。這個資源只能從參與市場財富分割的過程中獲取。
如果政府分割市場財富過多,會導致市場經濟不好、市場財富減少,政府可獲得資源就會減少。如果政府強行多分割財富,會導致社會經濟的破壞、社會動盪的增加,危及政府的存在。
因此,在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政府對於市場財富的分割比例是由一個客觀標準的,那就是不能讓資本的必要利潤空間受到損害。
因為如果資本不能獲得必要利潤空間,資本將被消滅或者只好逃走。於是經濟發展就會停滯乃至於倒退。社會就業問題將趨於惡化,社會動盪也就可能隨時爆發,政府的統治就會遇到嚴重困難。
但是如果政府對於市場財富分割的比例過小,就會導致資本利潤空間過大。
在資本利潤空間過大的環境下,會出現經濟過熱、資源分配更多傾向於較低科技含量的經濟領域,不利於產業升級與經濟結構優化,從而不利於消除粗放式經濟發展現象。同時,政府資源掌握過少,對於市場的治理與環境保護的進行也是不利的。
所以,政府在市場財富分配過程中必然需要理性處理財富的分配結構問題。而市場有關各方中,也只有最充分集中了各方面的知識精英與信息的政府,才有可能儘可能理性處理好社會各種問題。
因此那種以為政府參與市場,就會不顧市場(其他)各方的利益要求,一味“掠奪民眾財富”的觀點,是經不起邏輯論證與事實證明的。
中國這幾十年來,政府的收入一直被西方以及他們在中國的代言人指責“過高”,而事實上,中國這幾十年的民營經濟發展速度世界最快。
同時,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速度也是最快的——在近幾年西方國家民眾收入水平持續下降的環境下,中國民眾的收入卻依然持續增長。這就證明,中國政府在市場財富分配中的分割比例是基本適當的,所以能夠確保了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社會財富的持續增加。
從上述根據邏輯與事實的分析證明,政府從來就是市場的主體方之一;市場的運行不能少了政府這一主體方;政府的根本利益的實現與市場運行的狀況緊密相關;政府必然會以市場的穩定高效運行為目的;政府也是市場各方中唯一能夠讓市場儘可能穩定高效運行的主體方。
所以,我們不能被西方意識形態的錯誤理論所忽悠。應該理直氣壯的明確這樣一個觀點:政府不應該自外於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