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地説,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前進了一大步_風聞
猫盟CFCA-猫盟CFCA官方账号-民间野生猫科动物保护联盟2020-02-25 22:10
新華社2月24日新聞,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下午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我們來對這個《決定》做一下解讀和評論:
看看它對野生動物保護而言,有多少利好的成分。
首先我們要很肯定地説,這個《決定》必然是中國野生動物保護之路上前進的一大步。
**全球野生動物面臨幾大主要威脅:**現代化開發導致的棲息地喪失、動物製品貿易、非法寵物和狩獵等,這幾項在中國都存在。
特別是動物製品貿易這一塊,在我國至少包括以下幾部分:毛皮骨頭、食用、入藥。
養殖的貉,產業成熟的毛皮獸 /圖源網絡
這裏面毛皮的產值是最大的,也是供應全球的。
比如我們熟知的貉、水貂、銀狐等,都是養殖成熟的毛皮獸(養殖涉及到另一個領域——動物福利,暫時和野生動物保護沒太大關係)。
在整個野生動物養殖產業的5206億產值(2016年數據)中,毛皮業佔到74.8%,即3894.83億(2016年數據);
其次是食用,產值1250.54億,佔到總份額的24%;
再其次是藥用,50.27億,0.9%;還有一點是寵物、科研實驗用等。
食用產業佔比不足1/4 製圖:綠綠-貓盟
利 好分 析
為什麼説《決定》對野生動物利好?
從市場根源解決問題
實際上養殖成熟的物種並不會對野外種羣造成很大影響。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1250.54億的食用野生動物產值裏並沒有包括實際存在的大量非法野味交易。
非法這部分到底有多大的市場,恐怕誰也説不清,它甚至有可能大於合法的部分。
在我們昨晚發起的小調查中,現有的有限數據表明:來源非法的野味比例依然不低。
戳“閲讀原文”,幫我們提供更多“野味”故事。
毫無疑問,非法野味交易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破壞着現有的野生動物種羣。
我們在野外拍到過不少盜獵野豬、狍子、麂子的行為,這些非法所得最終都會流向市場。


我們的相機裏,捕獵的人不少。
同一個機位,記錄下三個人,三把槍
也就是説,野生動物食用這一塊的實際規模遠比現在能統計的要大,此次中央重拳出手,打擊的主要是這個部分。
執法力度加強
那麼問題來了,即便是疫情之前,盜獵野生動物也是違法的,理論上會受到法律懲處,但實際上非法野味還是普遍存在、缺乏監管和執法。
新政策出來後會改變這種情況嗎?
會。
我們之前在討論野保法修改的必要性時,提到了一個關鍵問題:處理過輕。
(戳:****疫情之下的重修:野保法的利用導向該改了)
盜獵五隻豹貓,僅僅受到警告教育??
來源微博@反盜獵重案組
被大量非法捕獵的野生動物通常是分佈廣、數量相對多的物種,比如野豬、狍子、小麂、赤麂等。
這些物種保護級別很低,多為三有(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物種或者沒有任何保護級別。
單次執法查處獵獲物少的時候甚至不能刑事立案。
只能根據治安處罰條例裏一些很牽強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罰,因此造成違法成本低、管理難以到位的現狀。
此次的《決定》就此問題專門提出: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看到了嗎?
不但抓、賣、運要管,吃也要管,而且是加重處罰。
也就是説,你去飯館點了一盤野豬或者狍子麂子,就有可能犯法並被從重處罰。
你吃也是要被處罰的👋 /圖源網絡
雖然《決定》並沒有説怎麼“加重處罰”,但這是一個定調的描述,接下來會在野保法及其他法律條款中明確落實。
保護範圍擴大
第三個利好的點,就是《決定》裏將保護範圍從原《野保法》的國家重點保護物種、三有保護物種、省級保護物種擴大到“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
也就是説,蝙蝠、旱獺等一些原本沒有列入野保法明確保護範圍的陸生動物現在都在管理範圍內了。
潛 在問 題
當然該《決定》也存在一些模糊和沒有顧及到的部分。
比如蠍子、蚯蚓、蝸牛等這些蟲子算不算陸生野生動物?這些都有被吃也有被養殖的。
蟬蛹還能吃嗎? /圖源網絡
蛇、蛙、某些龜經常出現在水產市場的動物其實也算陸生動物,但在具體執法上需要明確的指導文件,否則基層人員會出現認知上的困難。
而非法野味一大來源:水生物種,比如全國各地農家樂都會看到的“油炸小河魚”,則不在本次《決定》的範疇裏,依然會存在執法空白區。
國人挺愛吃的油炸小魚 /圖源網絡
這可能會導致很嚴重的問題。
因為水是流動的,和人類的健康關係非常大。你能想象全國江河湖湖泊一潭死水可能會給我們帶來什麼問題嗎?
此次疫情教會我們的一點就是:我們對自然的瞭解還遠遠不夠。
僅憑已有的知識,我們根本無法預測未知的威脅,我們需要更有延展性地評估威脅並未雨綢繆。
一 刀切 ?
此次的《決定》主要針對食用這部分。
也就是説,佔到合法野生動物養殖業產值最大宗的毛皮類養殖並沒有受到影響,並不是像很多人以為的那樣,會對整個野生動物養殖業造成毀滅性打擊。
所以,諸多反對“一刀切”的聲音其實大可不必。
就現在的《決定》來看,根本不是什麼對養殖業一刀切。切掉的只是一小部分合法的,以及打擊全部非法的。
對於食用養殖本身是不是完全沒有留下口子呢?其實也不是。
**《決定》説:**對於鴿、兔等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羣眾已廣泛接受的人工飼養的動物,決定規定,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適用畜牧法的規定。
咕咕:我還是逃不掉的 /圖源網絡
這其實是為接下來的養殖白名單、合法管理留下了口子。
這實際上就是沿襲自古以來的馴化理念:把野生動物養成熟了變成家畜家禽。
養蛇能不能成為養黃鱔?養竹鼠能不能成為養兔子?
竹鼠的命運又會怎樣呢?/圖源網絡
理論上,如果滿足“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羣眾已廣泛接受”這四點,其實是可以的。這需要在後續的修法過程中完善。
什麼叫人工養殖?
沒有完整科學檢疫手段的當然不算;
什麼叫利用時間長?
説自古以來肯定不行,需要從規模利用的時間來算,比如規模利用20年以上;
什麼叫技術成熟?
還需要從野外引進種源來優化基因的肯定不算;
什麼叫人民羣眾已廣泛接受?
這個比較難以界定,大閘蟹這樣的肯定算,竹鼠果子狸這些恐怕夠嗆能算,畢竟絕大多數人都不吃。
濫食野味是陋習,這個定性就意味着食用野生動物養殖已經成為夕陽產業。
但中國這麼大,即便是夕陽產業也會是一個可觀的市場,總會留下一些能生存的企業。
有些爭議現在比較激烈,但20年後再看可能就會覺得可笑。
人民網發博:吃野味反映了粗放低俗的生活觀
總結一下:
本次《決定》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至少有幾個利好和不足:
利好:
1. 擴大了保護範圍,將國家重點、三有、省重點以外的無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全部納入管理範圍;
2. 執法力度加強,將會解決執法難的問題;
3. 用“食用”這個定義來把野生動物保護做了一個清晰的範圍界定。
不足:
1. 只針對陸生動物,未涉及水生動物,依然存在衞生安全和生態安全隱患;
2. 無脊椎動物(蟲子等)概念模糊。
豹貓等三有動物有了保障。©王卜平
**此外還有一個概念需要釐清的:**並不會一刀切掉野生動物養殖業,只是動了合法產業的1/4,並且給合法化和精細管理留出了空間。
此次的《決定》更像是政府對疫情、人民的期許所做出的一個快速反應。
它看上去“一刀切”,但實際上只是階段性的和表明態度的;但這個《決定》將是接下來修法的重要依據。
任何現代化的產業都需要法制化的精細管理,而這並非朝夕之功。
深耕細作,厚積薄發才能“豹變”
因此《決定》的出現並不意味着階段性的塵埃落定,接下來的修法和政策落實才更是生態保護領域需要去關注和參與的。
另外,任何的政策、法律都只是被動應付,從根源上解決問題的依然是人的觀念和思想。
畢竟,你吃不到和你不想吃,性質是不同的。
因此,不吃野味的公眾倡導和自然教育依然應該成為社會組織、媒體、企業共同關注和發力的重要方向。
以下為《決定》全文:
新華社2月24日新聞,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衞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4日下午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決定明確規定,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決定規定了嚴厲懲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動物的行為。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對本決定增加的非法食用和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物的行為,參照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關於同類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對於鴿、兔等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羣眾已廣泛接受的人工飼養的動物,決定規定,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適用畜牧法的規定。
決定還規定,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國務院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制定、完善野生動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審批和檢疫檢驗等規定,並嚴格執行。
背景資料:
(來源於一財網報道:《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難在哪?大數據揭秘超5000億大產業,作者:章珂)
根據調查估算,2016年,全國野生動物養殖產業的專兼職從業者有1409多萬人,創造產值5206多億元人民幣。
其中,毛皮動物產業從業者約760萬人,毛皮產業產值估算3894.83億元;藥用動物產業的從業者約21.08萬人,創造產值50.27億元;食用動物產業的從業者約626.34萬人,創造產值1250.54億元;觀賞、寵物類產業的從業者約1.37萬人,創造產值6.52億元;實驗靈長類動物產業直接從業者約2000人,創造產值4億元。
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我國觀賞動物園旅遊產業91.89億元。2016年動物園收入65.18億元。野生動物保護繁育中心遊客消費收入4.04億元。自然保護區收入2.67億元。
我國食用野生動物的產業規模同樣巨大。以食用為養殖目的的野生動物種類較多,包括龜鱉類、娃娃魚(大鯢)、蛙類、鱷魚、果子狸、蛇、雉雞類、雁鴨類等。其中規模較大的有龜鱉類、蛙類、大鯢、鱷魚、蛇類等等。
上述研究報告估算,2016年我國食用野生動物產業的直接從業者約626.34萬人,總產值1250.54億元。其中兩棲爬行類養殖從業人員101.7萬人,年產值506.48億元。爬行動物養殖從業人員501.13萬人,年產值643.22億元。鳥類養殖從業人員14.73萬人,年產值76.56億元。獸類養殖從業人員8.77萬人,年產值24.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