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於貨幣危機的大秦帝國:毀滅信用者終將為之陪葬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629-2020-02-26 09:45
當貨幣危機與經濟危機同時爆發時,秦二世選擇了“壯士斷腕”——賴賬。
一
直白地説,秦二世採取的“統一秦半兩”的手法,就是一次赤裸裸的“賴賬”,完全廢除之前的“行錢”和“行布”所承載的“債務”,將“一般債務憑證”一次性作廢,而且沒有任何的“兑換”與“補償”的措施。
也就是上文説的,“不講規矩”了。
電影《秦頌》劇照
不過,在一個以“投機”為生存基本技能的社會之中,“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無底線,從來不會是某一方的專利。
為了這種完全可預期的“賴賬”,秦帝國的“精明人”們絕不會坐以待斃,他們會在“債務清零”之前積累足夠的力量,哪怕他們的行為會給其他更弱小的人更大的傷害。
上文中曾經提到過項梁集團“政治性”的“盜鑄”,也提到了秦朝嚴厲的“擇行錢”法令,既然“金屬錢幣”的重量無所謂,那麼,老百姓當然會自發地為“秦半兩”減重,**而這些案件發生的地點不在絕對控制的“市”中,而在閭里之間,**就真正考驗大秦帝國的基層控制效率了。
這兩個“效率”之差值,帶來的嚴重後果自然是“劣幣驅逐良幣”。
據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記載:**
某裏士五(伍)甲、乙縛詣男子丙、丁及新錢百一十錢、容(鎔)二合,告曰:丙盜鑄此錢,丁佐鑄。甲、乙捕(索)其室而得此錢容(鎔),來詣之。
簡單翻譯,就是甲、乙二人把丙、丁二人與盜鑄的“新錢”和鑄錢工具都帶到官府告發。
這個案件發生的時間點,肯定是在秦始皇三十年之前,應該屬於常見的“鄰里告發”,而“盜鑄”行為的普遍性與否,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以常理推測,取“大錢”熔為“小錢”就是盈利,而漢武帝時代法網同樣嚴密,動輒“處死”,仍然有數以百萬計的人“盜鑄”,可見嚴刑峻法和違法行為減少,並非正相關關係。
**秦帝國的“新地”,連皇帝通緝的陳餘、張耳都可以當“裏監門”,刺殺過皇帝的張良也可以安然度日,劉邦這樣的逃亡羣盜遲遲沒能被剿滅,法令的廢弛完全可以想象,哪怕是秦帝國的中心,**在關中櫟陽殺人的項梁,只要通通關係就可以脱罪,安然無恙地避仇江東,早已不是“鐵桶一般”的人身控制環境了。
在此條件下,“關中”的貨幣問題或許是因為持續的全國性的“債務轉移”積累,而真正為他們提供源源不斷的貨幣資源的,卻應該是生產力更發達、人口更多、管制更薄弱的關東“盜鑄”和“布匹生產”。
所以,秦帝國的“通貨膨脹”絕不是一時一地的專利。
電影《荊軻刺秦王》劇照
讓我們對照一下與劉邦有關的另一份禮單,見《史記·高祖本紀》:
**沛中豪桀吏聞令有重客,皆往賀。**蕭何為主吏,主進,令諸大夫曰:“進不滿千錢,坐之堂下。”高祖為亭長,素易諸吏,乃紿為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謁入,呂公大驚,起,迎之門。
也就是説,蕭何還在縣吏曹令史的任上,給呂公做儐相,注意他令的對象——“諸大夫”,這個説法當然是尊稱, 沛縣也不可能有那麼多“大夫爵”,**但是,絕對不是“佐史”這種層次的小吏,**而劉邦為“亭長”,且是交“謁”而入,這個“謁”實際上是名片加禮單的混合體,呂公看了大驚並親自迎接,就説明信了。
注意此時的“禮錢”,還是劉邦、蕭何等“諸吏”,已經以1000錢為界了,還是剛才的算法,42個“諸官嗇夫”加上蕭何,這就得是43000錢了,仍舊依照官價30錢/石來算,就是1433石米。
光是劉邦的10000錢,就是333石米,這還僅僅只是“賀錢”,可能嗎?
可能。
在《其實你一點也不瞭解劉邦》中,三解考證了劉邦的出仕時間,應在30歲時“除佐”,**即秦始皇二十九年,****與呂后結婚時間至少在秦始皇三十六年(次年惠帝出生)**之前,則其“吏徭”咸陽和“見呂公”時間當在此七年間。
而“吏徭”時間肯定在前,則前者尚處於物價穩定時期,而後者進入了“通脹”傳導到地方諸縣的時期,****以地處偏遠的遷陵縣為例,秦始皇二十六年的米價應為1石140錢,秦始皇三十年左右,該地稻1石價格為20、21錢。****(見王佳《裏耶秦簡所見遷陵地區物價研究》,《江漢論壇》2015年第10期)
在嶽麓書院藏秦簡《數》中,算術用的米價數據還有米價1石50錢、1石64錢的記錄,這可以視為秦統一之後安定時代的米價,注意,稻處理成米,還有一個減重過程,也就意味着在邊遠地區,物價的變化並沒有那麼劇烈,但也有接近一倍的增長。
那麼,對於沛縣這樣一個位於楚、魏之交,臨近薛、定陶等商業中心,又有泗水、豐水等眾多交通水系環繞的通都大邑,在秦二世“復行錢”的前一年,其“通脹傳導”又會到什麼規模呢?
而上述的“官價”計算,恰恰説明秦帝國已經面臨“二選一”,要麼,“帝室”主導的“官營刑徒經濟”和“財政體系”全面崩潰,要麼,“行錢”、“行布”的貨幣體系崩潰。
前者,“帝室”與“朝廷”受損,後者,“貴族”和“黔首”受損,選哪個?
二
具體到“貨幣”制度的變革,由於史料缺乏,我們只能基於上述考證來做一個模擬猜想,三解姑妄言之,諸位姑妄聽之。
電影《秦頌》劇照
秦始皇二十六年至秦始皇三十七年,為第一階段:
“黃金”不是流通貨幣,在官方內部的會計體系中,有“黃金”固定折錢的定價,但同時“黃金”作為一般商品,也會在市場上銷售,所以有“市場價”。
“行布”則是流通貨幣,在官方內部的會計體系中,有“行布”固定折錢的定價,但與“黃金”一樣,也是一般商品,有“市場價”。
“行錢”則有兩種,“內史及十二郡”主要通行“秦半兩”,“新地”主要通行“六國舊幣”,均以“枚”定數。
由於“黃金”和“行布”都具有“商品”特性,就意味着其“市場價”有可能與“官方定價”發生偏離,理論上,只要區域市場的“行錢”數量規模越大,“市場價”也就越高。
在此條件下,有三種假設:
(1)“半兩錢”單向通行兩個“錢幣區”;****
(2)“行錢”自由通行兩個“錢幣區”;****
(3)“行錢”需要兑換轉移“錢幣區”。
第一種假設意味着,秦只允許“帝室”鑄造的“秦半兩”在“舊地”流通,並允許其在“新地”流通,並不禁止“六國舊幣”並行,兩者效力一樣,但禁止“六國舊幣”在“舊地”的使用,也就意味着“六國舊幣”到“舊地”需要兑換,這就和第三種假設是一回事,因為,“秦制”只允許人口從“新地”到“舊地”的流動,而禁止反向,其“貨幣投放”也沒有“反向”的舉措。
則兩者可以合併,即“六國舊幣”需要“兑換”,進入“新地”。
“兑換”行為又只能發生在出發的“新地”,因為(1)(3)假設下“舊地”的“六國舊幣”沒有貨幣資格,接下來就要選擇兑換的“媒介”,“行布”、“半兩錢”還是“黃金”,而“新地”的“半兩錢”投放渠道有限,流通量很小,只能兑換“行布”或“黃金”。
也就意味着(1)(3)條件下,“新地”的“行布”和“黃金”會往“舊地”單向流動,而本地“縣廷”的貨幣開支則仍將使用本地税收回收的,本地通行的“行布”和“銅錢”,也就意味着,“新地”的“行布”、“黃金”是“淨流出”,“舊地”則是“淨流入”。
則“行布”、“黃金”在“舊地”的“市場價”越來越低,在“新地”的“市場價”越來越高,而物資,比如糧食的價格,則是由官方規定的價格並實時調整,並且最大的物資出售方也是“帝室”,也就意味着,理論上“黃金”和“行布”會持續地流入“舊地”的“帝室”手中。
而“新地”,則會呈現出相反的態勢,擁有“黃金”和“行布”的是地方的“低爵貴族”、豪強,在掌握權力的情況下,他們甚至可以循環套利,如果能夠突破“人口流動限制”,還可以賺取不同“縣”的區域間差價,但整體來説,由於“黃金”的生產增量為“帝室壟斷”,****“黃金”價格的高漲,只會讓它更多轉入窖藏,而可持續生產的“行布”會大量輸出。
也就是説,長達11年的“單向流動”的大宗,應該是關東的“行布”。********
電影《荊軻刺秦王》劇照
在(2)假設下,“六國舊幣”、“行布”作為“自由通貨”,“淨流入”“舊地”,而“新地”則是“淨流出”,“黃金”仍舊會在價格高昂之下轉入窖藏,而可持續生產的“行布”會大量輸出到“舊地”,而“六國舊幣”則會被“舊地”的“帝室”收入進“官營刑徒手工業”,作為“秦半兩”的原料,或者進入市場再次流通。
而“新地”則會面臨嚴重的“錢荒”,因為“行布”和“行錢”全部淨流出,物資價格反而會不斷降低,這個結果與現實的歷史表現完全不符,也就意味着應該並非事實。
****也就是説,(1)(3)假設,甚至可以説,只有(1)才像是“秦制”政權能夠作的選擇,因為從整個制度框架來看,唯有這個方式,“帝室”所把持的“錢幣鑄造事業”才最不吃虧,****而不吃虧,還要佔便宜,才是“秦制”面對社會管理時最重要的原則。
當上述運轉持續到了秦始皇三十七年,會發生什麼呢?
秦始皇三十七年到秦二世三年,為第二階段:
11年間流入“舊地”的“行布”達到了巨大的規模,而秦朝“帝室”採購物資和官營生產的區域主要集中在關中,尤其是四個都城,這些“行布”的存在成為倉儲的極大負擔,而“舊地”的市場上,“行布”的“市場價”已經跌落到無以復加的程度,並有持續、大量的來自“新地”的“盜鑄”半兩錢流入“舊地”。
“市”中充斥的“行布”和“行錢”造成了嚴重的通貨膨脹,關東輸送轉運來的物資卻杯水車薪,而倉庫中收儲的這些“貨幣”每一天都在貶值,甚至連“新地”都在傳導着通貨膨脹帶來的物價上漲。
最重要的是,秦律中對應物資、錢數的“固定定價”,全部成為了廢紙,貨幣危機已經危及了政治統治。
此時,切斷價格傳導才是正道,廢除“行布”的貨幣資格,同時在全國通行“八銖錢”,停用一切不符合標準的“舊幣”,則全國無論“新地”、“舊地”,都因為缺少通貨而“物價大跌”,也就是《史記·平準書》中説的“秦錢重難用”。
**但是,對秦二世而言,“秦半兩”的“一般等價物”價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可以停止用“值錢”的物資來償付之前向天下黔首“預借”財富的債務,**接下來的“八銖錢”的“貨幣投放”又回到了秦帝國依靠“身份”和“特權”支付“貨幣”的老套路,相當於是將其父祖玩過的“戲法”重來一次。
三
電影《王的盛宴》劇照
秦二世和秦始皇都沒有意識到,從秦獻公開始苦心改造經營的“大秦公司”一直控制着“負債規模”而不謀求高歌猛進的規模擴張,並不是因為他們“膽子小”、“謹慎”,而是他們知道“大秦公司”的主營業務板塊的利潤率極低,為了維持嬴姓趙氏的“帝室”世襲權力,疊牀架屋的分權制衡耗費了太多的成本,每一次業務擴張,都需要很長時間的債務償還,等待恢復元氣。
在秦昭襄王晚年狂風驟雨的爆發之後,“大秦公司”已經佔據了“半壁江山”,而新吞併“業務板塊”的經營情況要複雜得多,以至於呂不韋要去編撰《呂氏春秋》來尋求新的組織方案,一套能夠適應更加市場化、活躍度更高的發達地區的統治模式。
問題是,秦始皇沒有耐心,他要社會適應他,而不是他去適應那些黔首組成的社會,他要去改造他們,就連他們對“豬”的叫法他都要規定,在他眼裏,“黔首”就像這個“稱呼”一樣,就是一羣予取予求的“韭菜秧子”。
所以,秦始皇根本不介意什麼“負債擴張”,作為“澤及牛馬”的現實神,他有資格讓黔首們奉獻出一切,包括他們的財產和生命,那些推着小車遷移到蜀地的商人之家,以及被髮配到五嶺之南的贅婿、商賈們,正是他神力的註腳。
經營不善,不重要,秦始皇可以從身邊派出無數的“執法御史”,由他們來監督郡縣的官吏,統計各個子公司的“計冣”,只要業務還在經營,“借貸”就不會休止。
“還債”?“信用”?
秦二世用實際行動證明了他是秦始皇的“親兒子”,也對歷史給出了答案:
不存在,因為不需要,唯有暴力才是一切的源泉,當然只能由暴力開啓新一輪的循環。
(明早7:30分更新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