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羽才是秦始皇的“精神繼承者”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629-2020-02-27 09:34
《大秦帝國》小説的敍事中,“秦制”虛擬的“國家”概念對“封建舊貴族”的鎮壓,所以,“黔首”是“大秦”依靠的“羣眾”,而“六國舊貴族”則是時時想着復辟的“壞蛋”。
問題是,可能嗎?
電影《秦頌》劇照
在《秦制貨幣的階級性》一文中,三解明確指出了“秦制”財政體系的內、外有別,所謂“內”,實際上是以“秦王”或“秦皇帝”為核心,以親近程度向外擴大的“差序身份”的圈層,是大圈套小圈的關係,這種“差序秩序”在中國古代王朝屬於常態,甚至在全世界的“家天下”也是通例。
但是,秦承周制,作為“貴族時代”的過渡期,“秦制”又有其特性,就是世襲貴族的存在與王官諸吏的並立,其身份圈層形態如下:
秦王
親貴:丞相、將軍、諸卿+五大夫以上高爵侍從;
;
縣令、丞,
郡縣吏:郡卒史、縣諸官、縣令史;
大夫、士:地方有爵豪強及歸義戎狄君長,可補為吏,戰時為“士”;
少吏:斗食、佐史之下的“基層吏員”;
黔首:戰時為“屯卒”;
徒隸:居貲等債務奴與司寇、城旦舂、白粲等刑徒及官奴婢。
財政關係則不同:
內:秦王——御史大夫、內史、少府——御史(執法)——縣令、丞——縣諸官、縣令史——少吏——徒隸
外:丞相、將軍、諸卿(均無秩)——卿——大夫——士——黔首
內,就是為“秦王”賺錢,靠“秦王”吃飯的人,也就是“有秩吏”和“徒隸”;
外,就是不靠“秦王”吃飯,靠爵位與封邑、授田吃自己的飯的人。
“內”與“外”又不可能是相互隔絕的,“外”又要以一定的機制與“內”合作,或者進入到“內”的系統,這個機制結構的上半部分,可見賈誼《新書·官人》:
王者官人有六等,一曰師,二曰友,三曰大臣,四曰左右,五曰侍御,六曰廝役。
這裏的“王者官人”,實質上是“王廷”的定職,第四等“左右”之上的人物,份屬“高爵”,也就是頂級貴族,與他們的相處,就是“合作”。
電影《荊軻刺秦王》劇照
所以位尊“師、友”的將、相任命稱“拜”,為示鄭重其事者,還要築壇昭告,君臣互拜,**哪怕是大臣、左右,也是親貴為之,不可能像劉邦一樣“拜大將如呼小兒”。**
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梁人尉繚來,説秦王曰:“以秦之彊,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但恐諸侯合從,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湣王之所以亡也。原大王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秦王從其計,見尉繚亢禮,衣服食飲與繚同。
《史記·李斯列傳》:
秦王乃拜斯為長史,聽其計,陰遣謀士齎持金玉以遊説諸侯。
尉繚和李斯的計策差不多,都是用賄賂以離間諸侯合縱,一個是“三十萬金”,一個“金玉”,而秦王對於尉繚的態度,也是“亢禮”、“衣服食飲與繚同”,又帶了與“豪臣”的交往方式,也交代了秦王對“國士”的態度。
正因為如此,為了爭取合作,“秦王”主導的“內”,就要用貴族階層認可的“真錢”、“寶貨”來與他們交流,獲取“真錢”也就成為“內”財政(日本學者加藤繁將西漢的類似概念命名為“帝室財政”,內涵區別較大)的最大訴求。
而三解在《秦始皇為什麼那麼“累”?》一文中早已考證過,“秦制”下的“縣廷”實為“王廷”的功能分裂,以令、丞、尉為“秦王”的分職代理,以“令史”主導的數據“上計”來掌握信息,以“郡守府”、“郡尉府”為“縣之監”,至秦始皇時,又派出“御史執法”分“郡”之權,直接介入“縣廷”之“上計”,進一步分權。
所以,“秦制”的原始狀態,實際上是“都”—“縣”二級,“縣廷”只是“王廷”的權力觸手,這也是中國歷史上最接近真正“中央集權”概念的時代,而之後的2000年“郡縣制”實際上是在東漢“以郡為國”的“半封建轉授權體制”**(以後會詳細解釋這個概念)**的基礎上發生的演化,與“秦制”關聯不大。
正因為“王廷”與“縣廷”的關係是這樣,所以,“秦制”本質上一直面臨一個貴族“在都”和“在縣”的兩重性問題,“高爵”的頂級貴族“在都”,“低爵”的大夫、士“在縣”,各自“入廷”服務,也就形成了事實上 “仕途”隔絕,二者唯一的合流,也只有“戰爭”,而這個功能,恰恰是“周代”的遺產,而非“秦代”的創造,在“天下已定”後,這個利用價值也在喪失。****
**不過,“縣廷”對於“本經濟區”或稱“小貨幣區”的主宰是絕對的,**也就意味着,“低爵”貴族一旦進入“縣廷”,掌握了實權,並結成利益共同體,就像蕭何與劉邦等人一樣,在經濟和行為上的“特權”難以估量。
電影《秦頌》劇照
見《史記·高祖本紀》記載:
高祖為亭長,乃以竹皮為冠,令求盜之薛治之,時時冠之,及貴常冠,所謂“劉氏冠”乃是也。
過往看這條記載常從服飾、禮制出發,而從社會管理的角度來看,劉邦這個“亭長”絕非一般,因為在“秦制”下,人口流動被嚴格限制,黔首遠行甚至需要“縣尉”的批准,而從“沛到”“薛”不但是“跨縣”,還是從“泗川郡”到“薛郡”的跨郡行動,他可以派一介“求盜”去求購製作,可見其“隱權力”之重。
恰恰因為這些史書沒有明言的細節,從“單父”躲避仇人移居沛縣,還是沛縣令的朋友,沛縣令甚至曾經想求娶他的大女兒呂雉,他都拒絕了,反而對劉邦的“謁”鄭重其事,酒宴後還要嫁女,這都不像是初次相識能夠做出的決定,更像是主動結交。
**不僅如此,在劉邦起兵之後的核心團隊成員,雖然常被稱為“豐沛集團”,但其主要幹部,卻以沛縣出身的居多,**而劉邦本人家族三代定居的豐邑,卻只有一小部分元從,且並非一直跟隨,而是“入漢”後加入。
要知道,這個區分實際上與“地域”有直接的關係,豐邑多為魏國大梁移民後裔,而劉邦在稱帝后,家廟仍以“梁巫”為主,楚巫為輔,説明其本人的身份認同偏向“魏人”,早年至外黃與信陵君門客張耳遊數月,後來為信陵君立陵户,都説明了他的個人喜好。
然而,他的初始團隊核心幾乎都是“故楚人”,他自己打的也是“張楚”的旗號,奉“張楚王”陳勝的正朔,都説明,劉邦的“團隊凝聚力”並不是簡單以“鄉土情誼”構建的,而是另有一套的“權威系統”。
而他起兵後向“薛郡”,尤其是“單父”、“定陶”、“宛朐”、“亢父”等地的擴張,都應與呂氏家族的幫助有關,甚至在“宛朐”直接得到了陳豨所領500人的響應,這就説明,呂氏家族也早就在佈局“反秦”,沛縣的劉邦,可能只是和宛朐的陳豨類似的風險投資對象。
更重要的是“沛令”,蕭何勸説他反秦的時候,他非常積極,召回在外的羣盜子弟也並不反對,偏偏得知領頭者是“劉季”時,“恐其有變”,後悔了,還要誅殺蕭何、曹參,這些都説明,劉邦在沛縣絕不是一般的人物,甚至在沛縣令的心目中,這個人甚至會對自己的“反秦”領導地位產生威脅。
電影《荊軻刺秦王》劇照
類似的人物還有項梁,儘管他的“對手”是會稽假守殷通,其活躍的區域仍舊是郡府所在的“都縣”,所以事後還要派兵“循下縣”,可見,他們都是“縣”中的“霸主”。
所以,不管《大秦帝國》粉怎麼看,項梁、劉邦、蕭何等輩,都是“秦制”的一部分,他們與王翦、李斯、蒙恬、趙高地位有高下之分,卻都是“秦制”的“自己人”,只不過地位高者要用尊榮、爵賞和黃金籠絡合作,而地位低者只需要給予官職、秩祿和“尋租權力”就可以驅使了。
恰恰由於這中間的地位有別,秦帝國的“帝室”才將“人身控制”和“爵祿驅使”視為理所當然,作為數百年的貴族之家,“帝室”養成了只將自己同類看作是“人”的習慣,所以,在種種政策之中,一直自下而上的侵奪底層的權利,也就是“不講規矩”,按照晁錯的説法就是先坑貧民,再坑富户、吏家,最後坑宗室、重臣,一步步把“自己人”得罪光。
其實,這種思維方式在“西楚霸王”項羽身上也有留存,就是對“上層人士”講規矩、講感情,對“底層社會”的利益訴求卻不屑一顧,所以,強調項羽的所謂“貴族精神”必然導致“分封制”也是不恰當的,在經過戰國時代數百年的“功利主義”訓練之後,戰國七雄中的任何一個的“貴族國家”也都與西周、春秋時代的“原始形態”大不相同。
堅持編户齊民的秦帝國,一樣對世襲血統貴族另眼相看,因為那是“同類”,而項羽的“異姓分封”和劉邦的“異姓分封”並沒有區別,在其治下照樣有“碭郡長”,也就是施行“郡縣制”。
**那麼,如果他是最後的勝利者,未必就不會重建一個“郡縣制”的帝國,甚至會比“底層逆襲”的西漢王朝更像秦朝也説不定。不過,**至少“吝惜爵祿”的他,不會創造出佔總人口1/5的“軍功貴族”階層來溶化“血統貴族”。
而這些“貴族”們的“無底線下沉”和“吏治帝國”的權力互動,恰恰是之後100年間歷史的“潛流”,推動着漢帝國,乃至於之後1000年的華夏文明向着更加“特色化”的方向前進,最終究竟是體制塑造了人,還是人塑造了體制,已經糾纏在一起,無從釐清。
或許,項羽能夠帶來另一種方案,令之後的歷史不會走向“漢制”,也就是“半封建轉授權體制”。
當然,這隻能是假設了,而歷史根本不容許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