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孫楊禁賽八年的法庭,竟然是這位中國人民的老朋友建立的_風聞
比耶男孩-比耶男孩官方账号-我们与世界平等地交换意见。微信搜“比耶男孩”2020-02-28 22:32
本文來自公眾號:比耶男孩(biyeahboy),作者:林比利
孫楊被判禁賽8年的消息,沒想到來得這麼有爆炸性。
2月28日下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簡稱CAS)以**“孫楊未完整配合反興奮劑檢查,且沒有足夠證明為何破壞檢測樣本”**為由,判定孫楊禁賽8年,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如果這個結果不被推翻,孫楊的運動生涯算是完了。
許多人都很好奇,這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到底有什麼來頭,它的判決公正嗎?
説起來,這個法庭的成立,跟一箇中國的老朋友有極大關係,那個人就是:
薩馬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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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初,與體育相關的國際爭端經常出現,但那時候又沒有一個具有權威性的組織裁定,這可傷透了國際奧委會的腦筋。
他們擔心,長此以往,體育方面的公正性得不到維護了。
這時候,薩馬蘭奇出現了。
西班牙人薩馬蘭奇跟中國的淵源很深,早在1979年他就為中國重返國際奧林匹克大家庭幫過忙,中國成功申辦2008年夏季奧運會時,他也出力不少。
薩馬蘭奇宣佈:“2008年夏季奧運會主辦城市是——北京。”
他曾擔任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長達21年,任內成功推動奧運會商業化,讓國際奧委會脱離財政危機。
1980年,薩馬蘭奇當選國際奧委會主席,第二年,他就有了設立專門體育法庭的想法。
主席的想法很快得到了貫徹。1982年,在羅馬召開的國際奧委會年會上,在國際奧委會委員、海牙國際法庭法官凱巴·姆巴耶的領導下,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 負責起草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章程。
**1984年6月30日,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正式開始運作。**成立時法庭只有40名仲裁員, 由凱巴·莫巴耶任主席, 吉爾伯特· 希瓦爾任秘書長, 辦公地點就設在瑞士洛桑。
CAS大樓
從成立之日到1993年9月, 該法庭共處理了109例案件。但它存在一個問題,經常被人質疑,不夠獨立。
表面上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是一個獨立的機構, 但該法庭的主席要由國際奧委會主席從法庭的組成人員中指定, 而且該人還必須是國際奧委會委員。另外,它的一切支出都是由國際奧委會負擔。
説白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無論從組織上還是經濟上都依附於國際奧委會。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到了不改革不行的時候了。
引爆這個改革的,是1992年的一起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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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2月,一名叫艾爾馬•甘德爾的馬術運動員因涉嫌給馬匹使用興奮劑,被國際馬術聯合會施以處罰。
處罰措施非常嚴厲,包括:取消比賽資格、禁賽2年,並處以罰款。
甘德爾覺得這個處罰對自己太不公平,這時候,他想起來還有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可以給他個公道。於是,他便上訴到CAS,讓他們給個説法。
1992年9月10日,CAS對該案作出了裁決,維持了國際馬術聯合會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決定,但縮短了禁賽的期限並減少了罰款的數目。
甘德爾仍然不服,他向瑞士聯邦法院提起了訴訟,他認為:CAS不夠公正。
甘德爾之所以認為CAS不公正,理由看起來非常充分:
1、CAS是由國際奧委會建立的,受其直接領導,肯定受國際奧委會影響。
2、國際馬術聯合會是國際奧委會承認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與國際奧委會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3、因此,CAS不具備中立性和獨立性,不能算一個合法有效的仲裁機構。
甘德爾請求瑞士聯邦法院撤銷CAS之前對他的裁決。
不過,瑞士聯邦法院駁回了甘德爾的請求。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
1993年3月15日,瑞士聯邦法院第一民事法庭作出最終裁決,認定CAS是一個合法有效的仲裁機構。
法院認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並不是國際馬術聯合會的一個分支機構,也不受它領導,法庭裏倒是有3個國際馬術聯合會提名的仲裁員,但當時整個法庭有60個仲裁員,這個比例可以忽略不計。
不過,瑞士聯邦法院第一民事法庭對CAS跟國際奧委會的關係有很大的疑問,主要是CAS的錢是國際奧委會出的,規則也可以被國際奧委會修改,國際奧委會的主席還能指定CAS的仲裁員。
所以,他們對CAS的獨立性、公正性,感到懷疑。
這個判決結果,直接導致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改革。
CAS很快進行了改革,一個最主要的變化是建立了一個“國際體育仲裁委員會”,該理事會由社會知名人士和體育界人士共同組成, 來負責CAS的運作,以取代國際奧委會在這方面的作用。
在財政上,該法庭也不再單純地依賴國際奧委會,開始接受社會的贊助,這樣就保證了CAS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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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改革立竿見影,很快在兩個案子上贏回了運動員的信任。
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和1998年的長野冬奧會上, CAS成功地處理了布羅曼坦案和羅斯案,在這兩個案子裏,CAS都偏向於運動員一方,推翻了國際奧委會醫學委員會的處罰決定。
這兩個案件堪稱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代表作。
這些年來,CAS經常做出對運動員有利的判決,甚至不惜惹惱它的老東家國際奧委會。
2008年北京奧運會時,兩名白俄羅斯人贏得了男子鏈球項目的銀牌和銅牌,由於涉嫌服用興奮劑,國際奧委會在2008年12月取消了傑維亞托夫斯基和齊漢的成績,由匈牙利選手帕爾什和日本選手室伏廣治替補獲得銀牌和銅牌。
兩名白俄羅斯選手不服,他們在2009年1月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要求取回被剝奪的奧運會獎牌。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經過長達1年半的時間,最終認定兩人服用禁藥的證據不足,要求國際奧委會恢復兩人的成績和名次。
又過了幾年,CAS又支持了一回運動員。
2014年索契冬奧會期間,共有43名俄羅斯冬季項目運動員被認為違反了反興奮劑條例,被國際奧委會紀律委員會終身禁止參加奧運會,他們的索契冬奧會參賽資格被取消,所獲獎牌也被剝奪。
2018年2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39名俄羅斯運動員的上訴請求作出裁定,支持其中28人的上訴請求,取消對其相關處罰,索契冬奧會上取得的個人成績得以被恢復。
其餘11人的上訴請求得到部分支持,由終身禁止參加奧運會改為禁止參加平昌冬奧會。
國際奧委會隨後發表聲明,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定表示“既滿意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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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孫楊事件,源於一年半以前的一次藥檢。
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的三名工作人員到孫楊住的別墅,對他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
後來,在給國際泳聯的報告中,IDTM説孫楊“暴力抗檢”,並稱他在這一過程中毀掉了樣本瓶。
孫楊的説法是:他全力配合檢查,但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存在多項違規操作。
不過,僱傭IDTM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認為孫楊干擾了其工作人員的採樣工作,並且使用了暴力手段。
這年11月,國際泳聯就孫楊“暴力抗檢”在瑞士洛桑舉行了長達13個小時的聽證會。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裁決,認為IDTM之前對孫楊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也就是説,孫楊不違規。
可國際反興奮劑機構不服,他們反對國際泳聯調查小組的裁定,並且在兩個月後,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2019年11月15日,孫楊“暴力抗檢”聽證會在瑞士蒙特勒進行。這是1984年設立的體育法庭後,歷史上第二次向公眾開放聽證會。
聽證會持續了近12個小時,結束後,孫楊的母親楊明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向記者哭訴:
他們不給我機會説清楚……
孫楊團隊對這場聽證會最大的質疑是翻譯問題。聽證會配備了中英文翻譯,孫楊通過翻譯來完成問詢。
但在聽證會期間,經過中文翻譯之後,孫楊表示經常有不明白問題的情況,他多次皺眉,面露聽不清的表情,現場的翻譯多次出現錯翻、漏翻現象。
後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發佈公告稱,由於聽證會證詞翻譯出現問題,仲裁裁決預計不會早於2020年1月中旬,並出於嚴謹的態度,再次要求雙方提供筆錄。
直到2月28日,國際仲裁法庭終於做出了裁決,孫楊被禁賽8年,從即日起執行。
CAS公告
這樣的結果,對孫楊來説無疑是晴天霹靂。不過,對於他來説,他依然可以像1992年引發國際仲裁法庭的甘德爾案那樣,在公佈審理結果的15天內,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上訴。
但總體看來,經過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審理的案子,上訴的勝率不是很大。
由於疫情的關係,東京奧運會能否順利舉辦還是未知數。不過,就算能夠舉辦,孫楊也趕不上了。
因為,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對此案件的審理,還要花費幾個月的時間,等案件審理完之後,奧運會也結束了。
要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維持CAS的原判決,孫楊的運動生涯就徹底結束了。
真要是等到這個結果,不知道,孫楊對創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中國人民的老朋友薩馬蘭奇先生,是何種感想呢?
本文來自公眾號:比耶男孩(biyeahboy),作者:林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