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這件事吧_風聞
张佳玮-作家-2020-02-28 21:24
孫楊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判了,禁賽八年。
以他近29歲、本就在職業尾聲的年紀:這就等於直接退役了。
15天內可以上訴:但説實在的,機會渺茫。
我覺得,他的職業生涯大概就結束了。
禁賽罪名是抗檢,而非服用興奮劑。
2018年9月那次,之前之後不久,他都沒有被查出問題。沒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服藥。
身為地球上被檢查次數最多的運動員之一,孫楊是違反了檢查程序,而非被查出服藥。
所以即便被禁賽,之前成績依然保留。
抗檢那晚發生了什麼,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
孫楊一方強調的是:對方沒有合規資質,也對檢察官説需要等待到可靠的檢測者。
反興奮劑協會那邊在意的是:一定要極有説服力的理由,才可以干擾採樣。
按規矩:拒絕上交樣本,停賽兩年;干擾採樣,八年。
按現有結果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應該是採信了反興奮劑協會的觀點,更在意運動員必須服從程序。
國際頂尖運動員(尤其是短跑和游泳)與藥之間的關係,太複雜了。各種時間差,各種拼科技,各種鬥智鬥勇。那是另一個可以寫十本書的話題。
有一分證據説一分話:
孫楊被判違規了,估計會按流程上訴,但很可能無法得償所願。這是事實。
沒測出禁藥,沒取消成績,這也是事實。
站在已有的事實上,説話就好了。
這件事之前已經聲浪洶湧,後續一定還會有各色輿論對打。
畢竟如此等級的運動員,向來沒法只代表自己,一定會被上升到極高的高度,被各方立為靶子來回撕扯。
就像這次事件,背後也是各種組織法規來回扯。
所以我個人覺得,站在這幾個基本事實上陳述,比較好:
干擾檢查了。
被停賽了。
沒測出服藥。
成績有效。
如無必要,勿增實體。
別引申,別上升,別擴大,別扯掛,別誅心——那樣,真的會沒完沒了。
最後,私人吐個槽。
之前已經有人説過看法:這中間有翻譯的問題,導致當晚檢測時溝通不暢。
我覺得,孫楊的母親楊明女士,在這中間起了不太積極的作用。
我聽過不止一位採訪過孫楊的朋友説,這位女士不是很好相處,連帶也影響了孫楊的性格。
按照各方的説法,這次檢測過程中,她似乎也不無行為失措之處。
這次事件裏,個人性格的影響,我們也看出來了。
實際上,孫楊的整個職業生涯各色是非,多少都與性格有關。
頂尖運動員(和優秀鋼琴家,以及其他需要從小努力的行當),許多頭頂都有控制慾很強、連帶影響孩子性格的爹媽,以及其他。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