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1例新冠肺炎,醫院多人被處理,急診醫生被處罰,這份通報讓人看不懂_風聞
哲就-2020-02-28 21:10
來源 | 最後一支多巴胺(last-dopamine)
作者 | 天仇2019
在網上看見了一則新聞通報,説的是2020年2月24日四川達州市開江縣新增了1例新冠肺炎,病人是65歲的曾某某,流行病學調查發現與其密切接觸者有116人。
因為該事件,主管部門對相關責任人作出了處罰。
其中包括對開江縣人民醫院急診科接診醫生楊某某暫停職業,立案調查。
根據通報中的介紹來看,處理這名接診醫生的理由應該是:“在疫情防控期間,沒有嚴格執行預檢分診制度,未科學有效診斷病情。”
事實上,就這份似乎不完整的通報而言,對於這名一線醫生的處罰是有些不明不白,甚至是有些冤枉的。
最起碼這份通報中應該説明以下情況:
該病人有沒有外地旅居史、特別是湖北武漢等地,有沒有接觸過由疫區而來的人員?
該病人何時發病,以何症狀在開江縣人民醫院急診科診治,有沒有存在發熱,有沒有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狀,又為什麼要多次進行輸液治療?
該病人在輸液治療時,接診醫生有沒有為其完善血常規、胸部CT等檢查,其是否滿足符合疑似病例?
該病人在多次輸液治療期間,病情有何進展,是否持續惡化,接診醫生有沒有向上彙報請示?
該病人進入急診就診時,有沒有經過預見分診,有沒有存在隱瞞病情的情況?
此外,根據通報中曾某某的行動軌跡如下:
2020年1月13日
曾某某同丈夫李某從成都東站乘C5744次列車到達州火車站,由其親友自駕車接回開江家中。
1月26日下午
與親友自駕車至達川區檀木鄉上墳,隨後返回開江家中。
1月30日下午
與親友自駕車至天師鎮李家嘴村上墳。
1月31日
居家未外出。
2月1日
上午11:00,到世紀隆及樓下綜合農貿市場購物後回家。
2月2日—2月5日
居家未外出。
2月6日
下午14:00,到世紀隆及樓下綜合農貿市場購物,15:00左右回家後未外岀。
2月7日一2月14日
居家未外出。
2月15日
下午15:00左右,同丈夫李某到康仁骨科醫院看病,17:00左右回家。
2月16日—17日
居家未外出。
2月18日—21日
分別在 9:20—16:00、8:30—12:40、8:30—12:40、8:30—12:50,到開江縣人民醫院急診科輸液治療。
2月22日
當天9:30起,至次日早上8:00,在康仁骨科醫院住院治療。
2月23日
8:40—13:00,到開江縣人民醫院急診科輸液治療,當日被開江縣人民醫院感染科收治。
由以上可見,該病人1月13日從成都返回,2月18日方才前往醫院就診,其中間隔時間早已經超過隔離所需要的14天。
當然,最重要的是,也是這份通報中所沒有説明的是:患者何時發病,何種症狀!
如果該病人在這一個月內曾有過間斷髮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甚至正是以這些症狀而就診,急診醫生沒有及時完善檢查,沒有考慮到新冠肺炎而導致多人密切接觸的話,被懲罰也是應有之義。
但是,如果患者沒有以上症狀,或者刻意隱瞞了以上症狀,那麼對接診醫生的處罰似乎有些苛刻,值得商榷。
所以,我個人覺得,這份通報説明有些不明不白,應該進一步説明。
此外,我也要提醒大家,防疫期間,一定要萬分小心,一定要反覆詢問病史,能口服藥物治療的一定不要輸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