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外收穫!浙江警方一個月抓獲在逃人員678名!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28 13:40
來源:浙江之聲微博
2020-02-28 11:07
【“疫”外收穫!浙江警方一個月抓獲在逃人員678名!】
疫情防控期間,浙江省公安機關充分利用警力下沉基層、入户開展防疫檢查、參與設卡檢查等有利時機,全面加強在逃人員的緝捕工作,最大限度壓縮在逃人員活動空間,緝捕歸案一批負案在逃人員,堅決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自1月23日起,全省公安機關在開展街面巡查、設卡盤查的同時,全面加強各類身份核查。截至2月22日一個月時間,全省公安機關共抓獲在逃人員678名,其中外省上網在逃人員74名,故意殺人在逃人員3名。
(浙江之聲記者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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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檢法機關從快從嚴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0-02-28 12:11
圖為新聞發佈會。 洪堅鵬 攝
中新網海口2月28日電 (記者 洪堅鵬)記者28日從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舉行的新聞發佈會獲悉,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海南檢察、法院系統依法從嚴從快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為。截至26日,海南省檢察機關已介入、辦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40件、54人;海南法院系統提前介入案件30件、38人,並已審結8宗案件。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吳彥在發佈會上介紹,檢察機關已辦理案件呈現出數量增長快、區域分佈廣、涉嫌罪名多等特點。案件分佈於海南14個市縣,罪名涉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和非法狩獵罪等7個罪名。
其中,涉嫌詐騙犯罪案件佔比過半,包括以銷售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等行為。
吳彥表示,對涉疫情案件,檢察機關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及時跟進了解案件情況,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引導偵查取證。對犯罪嫌疑人實行區別對待,不搞“一刀切”,寬嚴相濟,防止拔高處理,確保不枉不縱。
海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專委曾繁深介紹,截至26日,海南法院已審結的8宗案件涉及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9名被告人獲刑罰。
其中,被告人許某曾因犯罪、吸食毒品等原因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為泄憤報復,許某故意先後向三亞市委、市政府以及派出所、解放軍某部醫院投擲啤酒瓶,嚴重干擾了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綜合考慮本案的犯罪事實、危害後果及其具有犯罪前科、曾三次被強制隔離戒毒等情節,對其從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1月28日至2月初,被告人夏某夥同他人以銷售口罩為名而行詐騙之實,騙取15名被害人9245元,被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該案在立案後24小時內審結。
記者瞭解到,海南檢法機關還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利用遠程視頻通訊技術進行線上辦案或開庭,實現控、辯、審三方實時網上庭審,解決執法辦案難題和疫情防控風險難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