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中如何準確認定妨害公務罪?兩高作回應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28 11:51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對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備受關注。在辦案中對於以暴力、威脅方法拒絕配合參與疫情防控的,能否認定為妨害公務罪?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啓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峯,接受記者採訪時作出回答。
姜啓波、高景峯表示,在辦理妨害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務犯罪案件時,重點應當把握兩點:
一是準確把握妨害公務犯罪的對象。2月10日,“兩高”、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立法解釋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妨害公務罪的對象除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還包括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有關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等。
他們稱,因疫情具有突發性、廣泛性,為了最大限度防控疫情,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需要組織動員居(村)委會、社區等組織落實防控職責,實施管控措施。對於上述組織中的人員,如果屬於“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成為妨害公務罪的對象。
二是要準確把握公務行為的範圍。對於依法從事疫情防控任務的人員,為防控疫情,按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統一要求採取與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密切相關的行動,均可認定為公務行為。
“對於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被要求檢測、隔離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不能認定妨害公務罪的,可以根據其行為性質和危害後果,按照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侮辱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上述負責人稱。
新京報記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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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擊 遼寧多起涉口罩案快抓快判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2020-02-28 11:08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牽動着每個國人的心,全國人民萬眾一心,共克時艱。在這個時期,口罩成為人們生活的必需品,也滋生了一些與口罩相關的違法犯罪……
丹東地區首例涉疫妨害公務案當庭宣判
自己不戴口罩還扯下民警口罩向民警吐口水,2月25日,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丹東地區首例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案件,當庭判處被告人劉某厚有期徒刑八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月4日16時許,被告人劉某厚到某超市買煙,因其在疫情防控期間未佩戴口罩,被超市工作人員阻攔並告知其未佩戴口罩禁止入內,劉某厚遂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吵,並辱罵工作人員。公安民警到現場後,劉某厚拒不配合調查情況,並推搡民警,將一名民警口罩扯下朝其吐口水。民警遂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寬甸縣人民檢察院對劉某厚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劉某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寬甸縣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應予支持,被告人劉某厚在國家防控疫情期間,暴力阻礙公安民警執行公務,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劉某厚在公訴機關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認罪悔罪,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寬甸縣法院立足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加大對涉疫案件的打擊力度,依法從嚴從快審理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案件,充分彰顯從嚴打擊涉疫犯罪的堅定決心,形成對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懾,為維護社會秩序、維護人民羣眾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清原檢察院批捕一起涉疫詐騙案
2月20日,遼寧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利用疫情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犯罪嫌疑人鄭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據悉,本案系由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移交線索,該轄區居民高某某於2月上旬通過微信與一清原籍女子鄭某某聯繫購買口罩,卻在兩次轉賬付款後被對方拉黑,損失3萬餘元。經過大量工作,清原縣公安局於2月16日在清原鎮新立屯村將犯罪嫌疑人鄭某某抓獲。犯罪嫌疑人鄭某某對其在疫情防控期間,本無口罩供應能力卻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清原縣檢察院獲悉此案情況後,立即派出員額檢察官組成辦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就取證方向、固定證據等方面及時提出建議。2月19日,清原縣公安局以鄭某某涉嫌詐騙罪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檢察院辦案人員在承擔着全縣未封閉小區疫情防控卡點值守任務的同時,加班加點對該案進行審查,在前期工作基礎上迅速完成卷宗審閲、證據核實、法律文書製作等法律程序。2月20日,清原縣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鄭某某涉嫌詐騙罪依法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昌圖警方破獲跨省涉疫電信網絡詐騙案
2月19日,遼寧昌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歷時4天偵破一起涉疫跨省販賣口罩電信網絡詐騙案,遠赴廣州將以銷售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謝某抓獲。
疫情發生後,昌圖縣七家子鎮村民周某通過QQ羣和微信朋友圈轉發急需購買口罩的信息,並在發佈的信息中留下自己電話號、微信號等。2月14日9時,周某接到一個陌生的電話,對方稱自己手裏有大量一次性醫用口罩,每隻價格2.7元,周某與對方在電話商定購買意向後,相互加為微信好友,周某向對方轉賬購買口罩的1萬元貨款後,對方隨即將周某微信拉黑,周某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2月15日9時,昌圖縣公安局七家子鎮派出所接到周某報警後,將該案上報至昌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霍長彥瞭解案情後,認為該案件涉及疫情,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已詐騙多人,如果不及時破案還會有更多的人被騙,他立即組織刑偵大隊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並在昌圖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的配合下對該案件開展偵查工作。經過對該案件調查、分析、研判,鎖定犯罪嫌疑人的真實身份為謝某(男,湖南新田縣人),且謝某在外省市也用相同犯罪手段實施詐騙多起,其藏匿窩點在廣東省廣州市內。
2月19日,專案組民警張天宇、潘寬艽、曹一凡隨即趕赴廣州市對謝某實施抓捕,最終專案組民警在廣州市白雲區一處公寓內將謝某抓獲。謝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朝陽女子詐騙170餘萬被抓
遼寧朝陽一女子李某謊稱能以低價買到一次性醫用口罩和N95口罩,先後讓被害人宋某打款170餘萬元,不料被害人報警第二天就被警方抓獲。2月20日,朝陽市公安局向陽分局經縝密偵查,在朝陽市公安局食藥偵、網安等部門的指導配合下,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瀋陽市抓獲。目前,李某已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
據悉,疫情發生以來,向陽公安分局堅持對涉疫案件嚴格依法從嚴從快打擊,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嚴把案件質量關,確保人民羣眾財產不受損失。2月19日,被害人宋某到向陽公安分局報案,稱其通過微信購買口罩被騙。接到報案後,該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通過走訪排查、調查取證,於2月20日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並確定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瀋陽落腳。隨後,向陽公安分局派出精幹警力,當天下午在瀋陽市某酒店內將李某抓獲。
民警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李某是朝陽市雙塔區人。2月初,李某在微信上聯繫到被害人宋某,謊稱能夠以1.3元的超低價買到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以7.5元的價格買到N95口罩。之後,李某以高價購買到1000個N95口罩和785個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將這些口罩交付給被害人宋某。宋某收到貨後相信了李某的能力,陸續給李某打款170餘萬元用於購買各類口罩。款打完後,被害人宋某卻沒有收到任何口罩。
“宋某發現被騙後要求返還貨款,可李某以虛假的發貨單據截圖等繼續拖延。”向陽公安分局民警經與嫌疑人李某謊稱的訂貨單位核對,發現李某虛構事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少量“高價買、低價賣”騙取被害人的信任,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經涉嫌詐騙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向陽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呼籲廣大羣眾購買疫情防控用品,應該去正規商家,遇到被騙,要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
(總枱央視記者 李承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