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談一談《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公開徵求意見》_風聞
廿九-主要是上来看看督工说点啥2020-02-28 11:25
鏈接在這: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zwdt/content/post_6740871.html
個人結論:這是一個立場左右搖擺、夾帶私貨的《條例》,很難説是貫徹了國家“從源頭杜絕由野生動物造成的傳染病”問題的精神。
關於要怎麼吃動物類食品的問題,本人非常希望督工能發表一下相關的意見。
所有出台的各種條例,我認為我們都應該有一個明確且共同的目的。那就是通過禁止一部分動物的食用,減少通過這類動物傳播的疾病,也就是釜底抽薪。帶着這個原則,我們來看看這個《條例》都説了啥。
首先是設置白名單,白名單裏的可以食用,其他均不可食用(除少量例外)。一是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九種家禽家畜;二是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
那我的第一個問題,如何界定家禽家畜,“兔”、“鴿”算不算家禽家畜。家畜一般是指由人類飼養馴化,且可以人為控制其繁殖的動物,一般用於食用、勞役、毛皮、寵物、實驗等功能。中國人古代所稱的“六畜”是指馬、牛、羊、雞、狗、豬,亦即中國古代最常見的六種家畜。家禽是指人工豢養的鳥類動物,主要為了獲取其肉、卵和羽毛,也有作為其他用處。(以上定義都是原文摘抄自維基百科)那麼按照這個説法,貓、狗等人工豢養的動物都可以算作家畜。
其次是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禁食,對於社會比較關注的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蛇、鳥、昆蟲等野生動物,因無法保證食用的安全性,《條例(徵求意見稿)》將其排除在可食用動物範圍之外。此外,貓狗等寵物,以及用於科研實施的動物納入禁食範圍。但是,蜂蜜、燕窩、雪蛤等動物相關衍生物,已被廣泛接受且具有較為成熟的檢驗檢疫標準,不在禁食之列。
這一條我的意見就比較多了,包括今天早上聽的電台節目裏也主要在談這一部分。
第一個,甲魚這種動物的食用是有羣眾基礎且比較規範透明的。在各大超市水產區、菜場都有鮮活甲魚售賣,檢驗檢疫各方面也都是成熟的。無法保障食用的安全性這個説法讓人難以信服。
第二個,貓狗等寵物禁止食用屬於典型的夾帶私貨,《睡前消息》、《驍話一下》兩個節目均不至一次談到韓國立法禁食狗肉的問題,結論就是一個,為了討西方爹歡心。那現在深圳這個是怎麼回事,是不是一部分人基因變異了,或者是精神變異了,成了精神美利堅。是不是忘了禁食野生動物的目的是什麼,和“寵物”二字有何關聯,為何要單獨拿出來強調一下?
第三個,燕窩、雪蛤都是高附加值的食品、保健品。在這類商品上又是畫風一轉,成了廣泛接受且“較”成熟。我們説“不忘初心”是為了什麼,單就本次疫情或是禁食規定,是為了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同時也就保障了社會、經濟的穩定。反對一刀切就要加強制度建設,檢驗檢疫、養殖運輸都是嚴格管理,那不管是吃狗肉、吃甲魚、吃燕窩還是吃鴿子都不會造成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