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他們在疫情中仍然繼續“墨守陳規”?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0-02-28 08:46
古特雷斯向“中國人民”表達感激
文 | Lexmagister
世俗的智慧告訴人們,
從聲譽角度講,墨守陳規的失敗
比不守成規的成功要好。
——凱恩斯
今天的內容,不是批評。
這是一個探討,是對一種現象的探尋,學術性的。起因是我與一個醫生朋友打了個電話。
作為一線的醫生,他很納悶:**抗疫又忙又危險,為何還要集中學習?**還需要簽字打卡?還需要合影留存?還需要各種視頻打卡?
為何還是如此形式主義?中央不是已經再三批評了這種“填表式抗疫”的形式主義嗎?
我們或許可以從制度上(法律上)反思:為何他們都不願意承擔責任?而熱衷於留痕作業?
從新華社的批評開始
對形式主義的批評都很嚴厲
01
法律是什麼?
法律是一套行為規範,但本質上呢,也是一套激勵機制。認清本質很重要。
如果你只能理解是行為規範,就會想方設法按照自己的意願塑造別人的行為。
比如説,疫情來了,直接規定不準口罩不準加價,否則重罰!
這就是行為規範,不准你加價。大家覺得這樣的規範很好,都在鼓掌。結果呢?你買不到口罩。
制定規則的人,往往會忘記,法律本身也是一套激勵機制。
人們可以遵守你的這個規則,但同時他們也會改變自己的行為策略。
法律會帶來人們行為的改變。比如這個口罩的例子,**他不能漲價,但是呢?**他可以選擇不賣了!
法律的目的是讓人們可以買到正常價格的口罩,但是結果呢?卻是人人都買不到口罩。
所以,此刻我們看到的結果是什麼呢?藥店裏沒有,而朋友圈很多,於是各路妖魔鬼怪都來了,口罩反而炒得很離譜。
我們要問:靠打擊奸商,就能讓我們買到口罩?恐怕不能吧。(當然,在有些人噴之前,我們要説明一些,並非意味着無限漲價,而是有一個合理的限度)。
好心辦壞事,説的其實是很多法律。只講規範,而看不見激勵,這是非常危險的。
漲價15%即可被處罰
歐洲的口罩已經漲價超過了10倍
02
失職或者被批評
法律邏輯是什麼?是人們會判斷這個法律給自己帶來的後果,並根據這個後果決定自己的行為。
説到形式主義的流行,為何?也是這個法律後果會產生行為誘導的後果。
説到我醫生朋友的例子。
我們假設,最壞的結果,就是可能疫情失控。那他的領導面臨兩個選擇:
一個保護好醫生的時間,讓大家自由選擇最快的時間學習治療方案,完成規定動作,讓大家全力投入到抗疫之中。然後疫情失控,**他無法舉證自己採取了必要的措施,**承擔失職之罪。
一個是制定防疫的政策,處處留痕,讓大家填表,讓大家合影留存,讓大家視頻打卡。然後疫情失控,他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努力了,然後最多就被批評一頓形式主義。
如果你是領導,你會如何選擇?
是承擔失職之罪,還是寧願被批評一下?如果你作出了選擇,你將如何分配你的時間精力?
03
選擇因何發生?
我們不能假定人類所有的選擇,都出於愛與奉獻。我們必須承認絕大部分的選擇,都是因為某種激勵而產生的。
**法律之下,皆是有着瑕疵,充滿着各種矛盾的凡人。**我們如果不考慮法律激勵下所產生的行為改變,我們就無法達到我們的目的。
就像這次疫情一樣,我們一面隔着屏幕去憤怒去生氣,又有一些人不斷勸我們理解被人的難處,看到別人的努力。
這都沒錯。但是,如果一個社會,大家的行為都是為了避免犯錯,處處留痕,那我們這個社會還是值得期望的社會?
為何一方面要求那些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在醫療物資極度缺乏的情況下,去冒險犯難?
一方面又對那些物資分配、下達指令的人充滿了理解?認為他們只是做到了自己該做的?
而且,你看,處處都有證據,辛勤的證據。
留痕的後果
浪費了10幾套防護服
我們是不是應該更多地思考法律的意義?以及在法律的制定上,做一些嚴肅的量化分析?
甚至,我們是不是該反思,我們的管理制度,是不是應該有一個改變?從激勵人們留存證據,到激勵人們勇於承擔責任?
這是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