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被禁8年背後,滿擰的邏輯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628231-2020-02-29 18:13
孫楊被禁賽8年,職業生涯等於終結了。
有人開心,有人憤怒,有人惋惜。哪怕在中國,也有很多人開心,有很多人憤怒,更多人不知道説什麼好。
孫楊雖然是江浙人,但一點都沒有南方人的秀氣和委婉,反而行事高調、傲慢,得罪過很多人。他在國際上得罪過很多人,在中國得罪的人可能更多。
但一個游泳運動員,一個取得過很大成績的游泳巨星,是不是該禁賽8年,這和他脾氣有多壞、對人有多惡,一點都不該發生關係。
可是最終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和WADA(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還是以孫楊暴力抗檢為由,合併2014年違規事件,判決8年禁賽。孫楊已經年過28歲,對游泳來説已經是高齡運動員,這份判決事實上終結了他的職業生涯。
我不是一個狹隘的民族主義者,所以並不認可中國很多網民“對付孫楊就是對付中國”的邏輯。孫楊被WADA窮追猛打,在CAS被判禁賽,背後的邏輯是“你可以反對,但你先得服從”,實際上將孫楊和WADA置於不平等層面,這是一次對藐視組織行為的懲罰。
其實,中國人可能是世界上最善於服從的人,我們甚至遵守了幾千年的儒家文化,個人服從組織滲透於血液中,刻在基因裏。偏偏孫楊不是這樣的人,他天性驕傲,不按常理行事。説好聽的就是自信,這讓他在歐美統治的泳壇偏不服輸,出人頭地;但在不喜歡他的人眼裏,這就是傲慢,就是cocky,目中無人。
半年前我曾寫過一篇文章《孫楊,身陷重圍不是偶然》,詳細説過世界反興奮劑的過去與現在。孫楊在世界上得罪了那麼多的對手,決不是偶然的,首先是因為他是第一位奪得奧運游泳金牌的中國男選手,其次是他行事乖張,桀驁不馴。
我聽説過的關於孫楊的“種種惡行”,遠遠超過現在媒體披露的故事。但這些和他是不是服藥有什麼關係呢?運動員取得了驕人成績,如果同時能做一個道德模範當然更好,做一個讓每個人都認可的道德模範最好。但如果他做不到呢?社會行為自有法律去管,如果沒有觸犯法律,反正有那麼多人開了“道德法庭”。但泳池裏的事,還是用興奮劑檢測説了算。
從聽證會到仲裁,WADA和孫楊團隊拉鋸爭奪的焦點,就是檢測程序是否合規合法。WADA承認了他們聘請的IDTM公司(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沒有派出資質完美的團隊,但CAS採信了**WADA的邏輯:****你有過59次檢測都不是資質完美的團隊完成,為什麼第60次要這樣態度激烈?****你可以不認可此次檢測,但應該配合完成尿樣和血樣留存,再附上反對意見。**這個邏輯聽上去有道理,不就是“有話好好説”嗎?這就是為什麼,很多討厭孫楊的人,包括很多中國人,認為孫楊咎由自取,為自己暴烈的性格付出了代價。
可是,CAS在採信這個邏輯的同時,忽略或無視了另一個邏輯:**假設是孫楊擔心藥檢通不過,而故意暴力抗檢,他有足夠的機會隱瞞得更好;**他做了很多配合,都是準備接受正常藥檢,直到發現對方團隊太不專業。
孫楊在第一次奪得奧運金牌後的六年間,接受過117次飛行藥檢,等於每個月有1.5次。這次“暴力抗檢”發生之前,是IDTM飛行檢測團隊約了孫楊以後,當晚11時孫楊特地回家接受檢測。一個運動員一年內如果有三次未能配合飛行檢測,將被視為抗檢,要被禁賽,而孫楊一次都沒有。換句話説,他如果真的覺得自己的尿樣或血樣可能有問題,有兩次機會不露面而不會被懲罰。
孫楊發現其中一位表現不夠專業,不願提供尿樣,但他接受了抽血。如果你心中有鬼,會不肯留尿樣卻願意抽血嗎?直到雙方衝突升級,保安砸爛血樣儲存箱(而不是血樣),孫楊一直表示願意等對方換一位符合資質的尿檢人員,哪怕等到天亮。
CAS更願意採信WADA的邏輯,而不理會孫楊團隊的理由,並宣佈禁賽8年,實際上完全置一名運動員的職業生命於不顧;把焦點集中於“暴力”和“抗檢”,維護的是一個國際組織的臉面和權威,將個人的努力與尊嚴置於次要地位。
國際上的業餘體育組織,最高是國際奧委會(IOC),自IOC往下形形色色的體育組織等級分明,卻又藤纏蔓繞,千絲萬縷。我從來都認為,這些體育組織不是機器,而都是由人組織的,因此有着人性的一切弱點。在這個紛繁複雜的世界上,經濟利益、政治目的,都會影響這些體育組織的行為。
有不少人説,這次仲裁孫楊的律師團隊在申辯和策略方面輸給了WADA的美國律師,但我認為這只是過程和細節,並不起決定作用。**孫楊成為各國游泳選手的眼中釘已經很多年,他要像索普那樣年紀輕輕24歲就退役,或者不想衝擊第四次奧運會,那些人就放過他了。**但孫楊的個性就是不信邪,就是要在泳池裏和你們鬥。另一方面,東京奧運會體育總局的金牌壓力太大,每塊金牌都很寶貴,孫楊必須咬牙打完這一屆。所以,孫楊是以霍頓為代表的歐美澳運動員繞不過去的巨礁,非除之而後快。在這一點上,WADA有着立威的強烈訴求,怎能容忍你砸爛儲存箱?
**FINA(國際泳聯)對孫楊的處理,我認為更反映事件的真相:****WADA指派的公司不規範,有錯;****孫楊團隊砸碎器材,有錯;****砸碎器材就表明他不清白嗎?****不是。**所以,FINA以微弱優勢判對孫楊警告。FINA對自己旗下的游泳巨星,中國龐大的消費市場,兩者都捨不得放棄,所以他們的判決又不夠硬氣,還損害了WADA的權威。
砸碎血樣儲存箱,是孫楊和他的團隊行為修養的反映,而不應作為禁賽的依據,因為禁賽的終極標準就是興奮劑檢測不過關。WADA和CAS對孫楊的判決,説明這個興奮劑管理組織已經到了權力不受控制的地步,任何一個運動員都有可能無辜中彈,賠上為之奮鬥一生的體育事業。
對那些真正在服藥的運動來説,這是殺一儆百的重拳,對孫楊來説,他只能是祭台上的犧牲,權力的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