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瘋了?浙江一男子衝上高速飛踹客車!交警嚇呆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3-01 14:02
來源:浙江在線
2020-03-01 13:27
2月26日傍晚,S45義東高速上一名男子居然在車道內逆向狂奔1.5公里,還不時在隧道內攔截過路車輛,翻越護欄、飛踹客車、拍打轎車…現場驚險堪比動作電影片段!
男子在高速上翻護欄,逆向狂奔
17點45分,高速交警指揮中心接到羣眾報警稱“義東高速上隧道口附近有個行人”,正在監控巡查的警組長張東明立即通過視頻尋找,很快就在S45義東高速往東陽方向6K附近鎖定該男子。他馬上調度附近駕駛警車巡邏的趙常舟與聯勤聯動的業主巡查車前去處置。
本以為事情可以順利得到解決,可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如一部驚險刺激片上演,把大家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原先在硬路肩行走的男子看到身邊停下的警車與業主巡查車後,突然向中央護欄跑去,翻越護欄後在對向車道逆行向隧道走去。當時車流量較大,為防止意外發生,趙警官當機立斷,決定和另一名巡查人員直接穿越車道去擇機控制該男子。
對民警的喊話置之不理
到達對向車道後,趙警官緊隨該男子逆行在應急車道上,不斷向他喊話要求停下,見他置之不理,準備上去制服。就要追上時,男子突然爬上距地面三四十米高的大橋護欄,見他有危險舉動,趙警官立即停下腳步,勸他下來有事好商量。僵持了一會後,男子跳下護欄,繼續往前逆行,怕他再有危險舉動,趙警官不敢過於靠近,與他保持30米左右的距離尾隨,準備在前方地勢平坦處尋找機會,同時將情況報告指揮中心。
實時盯着現場監控視頻畫面的張東明警官接到了現場的反饋信息後,當即啓動應急響應預案,在前方福田收費站待命管控的警車與聯勤聯動的巡查車立即趕往現場,在隧道口設置主線卡點,防止車輛進入隧道,同時關閉附近幾個收費站進口,減少主線車流。
飛踹行駛中的大巴車
此時該男子已走到白山尖隧道口,他突然脱掉了外套扔向主車道,衝向迎面駛來的一輛大巴車,並且跳起作出飛踹動作,所幸大巴車避讓及時。趙警官見情況危急,立即要求收費站關閉進口,不斷安撫洪某,勸其走到應急車道。
進入隧道後,該男子的舉動越發瘋狂,在三個車道之間來回穿梭,甚至直接跑去攔截大貨車,隧道內車輛紛紛鳴笛減速緊急逼讓,場面十分驚險。在收到主線設卡斷流完成的信息後,趙警官迅速上前,與巡查人員一起將該男子妥善控制,此時3個人已經在高速上逆向行走了1.5公里,幸好沒有造成事故發生。
竟是為了“放飛自我”
經派出所調查,該男子姓胡,貴州人,今年28歲,在義烏務工,這段時間在出租房悶久了 ,出來玩時看到高速公路有點感興趣,就在一處山腳破壞護欄隔離柵強行爬入。在派出所內經血液尿液檢測,排除胡某吸毒嫌疑與飲酒過量。27日中午,經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胡某精神存在一定障礙,現已將胡某送往義烏市精神病院收治。
面對驚險警情,高速交警金華支隊四大隊快速響應,視頻巡查第一時間發現目標,充分調動主線巡邏與收費站管控力量,警情升級立即啓動預案,聯合業主部門快速處警,最終得以妥善處置,未造成人身與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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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首例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一審宣判來源:山東高法
2020-03-01 11:35

3月1日上午,成武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山東省首例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被告人田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被告人田某某2020年1月9日乘車從湖北返回成武家中,1月20日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後分別到本村衞生室、大田集鎮醫院、成武縣人民醫院就診,期間故意隱瞞其武昌、漢口接觸史。1月25日,被告人田某某被診斷為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醫護人員將其轉入感染科病房隔離治療時,不予配合並申請出院,1月26日,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造成醫護人員、同病房病人等37人被隔離,嚴重影響了醫療機構對疫情的防治,並在一定範圍內造成了恐慌。因涉嫌犯罪,2月8日,成武縣公安局對其立案偵查。2月26日成武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成武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成武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田某某在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宣佈將新冠肺炎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後,拒絕配合醫護人員採取的防治措施,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給37人造成被感染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告人田某某在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該案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田某某的認罪悔罪表現,據此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該案由成武縣人民法院院長張中斌擔任審判長,通過互聯網庭審系統主持審理。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成武縣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對案件審理過程進行了全程微博直播。
起訴書
公訴人發表的公訴意見
辯護人發表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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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首例涉疫銷售假口罩案宣判
2月28日,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銷售假口罩案一審宣判,二被告人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宣判後,二被告人服判,不上訴。該案是遼寧涉疫情防控第一起銷售偽劣產品犯罪案。
法院審理查明,1月30日至2月2日間,王某瑩、楊某雨二人趁國內暴發大規模新冠肺炎,民眾急需佩戴口罩之際,利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羣進行口罩銷售的宣傳,在買方確定購買後,二人從其上家張某(另案處理)處以每個12至13元不等的價格,大量購進劣質仿冒3M口罩,後以每個16元至25元不等的價格進行對外銷售,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90110元。經3M口罩生產商鑑定,涉案口罩與正品不符。經遼寧省勞動防護用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鑑定,涉案3M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過濾效率不符合標準要求。
法院認為,王某瑩、楊某雨為謀取非法利益,購進大量不具有防控功能的劣質口罩又進行銷售,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破壞了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秩序,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由於新冠肺炎主要傳播途徑為飛沫傳播,口罩的質量將直接影響防護效果,劣質口罩的使用對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具有極大的潛在危險性,故對二被告人依法從嚴懲處。(總枱央視記者 李承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