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服了!自稱拿美國綠卡的詐騙犯,獲刑6年6個月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2652-2020-03-03 13:24
1月下旬,居住在上海虹橋的魯女士在求購口罩過程中,與偽裝成歸國富豪的顏某約定以人民幣166萬餘元的價格交易2700箱口罩。魯女士支付16萬元和一部手機作為定金後,察覺被騙並報案。
訊問中,民警怒斥顏某:“我問你是中國人伐?!”據警方調查,顏某在收到定金的當天下午,即去商場購買了價值10萬元的Tiffany鑽戒一枚,及價值3萬多元的資生堂、IPSA化妝品。
此案於3月3日在上海閔行法院以在線庭審模式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顏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犯罪所得予以追繳。

詳細報道:
新冠肺炎疫情來臨,口罩成了最緊俏的防疫物資,而就在這全民共克時艱的背景下,有人卻稱“有特殊渠道”,可以“按需供貨”,是確有其事,還是誇誇奇談?今天(3月3日)上午,上海首例防疫物資詐騙案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閔行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這是繼毆打志願者案後,上海閔行法院又一次啓動“雲直播”模式開庭審理。
“歸國富豪”包機代購口罩
2020年1月下旬,魯某受他人委託計劃購買一批防疫口罩,並在朋友圈中發佈求購信息。不久,圈中的一位“好友”顏某(本案被告人)便主動留言,聲稱自己在美國有大量3M品牌N95型號口罩貨源,並可包機運輸回國。

在魯某的印象中,顏某是位歸國富豪,在他口中自己“身上衣服價值十幾萬”“家裏有專機”“在美國關係很厲害”。一方面是富豪的主動留言,一方面是朋友的求購心切,魯某聯繫了顏某,洽談交易細節。
有圖有“真相” 有貨有授權
為了進一步取得魯某的信任,顏某通過微信發送了口罩加工廠的貨源照片,照片中的包裝箱上印着3M口罩字樣,同時顏某還通過微信向魯某出示了3M中國有限公司授權函,後經查證該“授權函”是顏某從朋友圈其他“好友”處取得。

在照片和授權函的“雙保險”下,魯某徹底放下了戒備。1月31日,魯某以其經營的上海某公司的名義與下家簽訂口罩《產品銷售合同》。約定以人民幣166萬餘元的價格購買2700箱(每箱40只)3M品牌N95型號口罩,同時約定於2月3日在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自提口罩。
定金轉眼成了“戀愛基金”
“定金到位才能安排發貨,現在貨源緊張,確定要的話趕緊付錢。”在顏某的催促下,為了早點取到貨,魯某也表現出了十足的誠意,自1月29日至2月1日魯某陸續通過轉賬向顏某支付了人民幣16萬元作為定金,並在顏某的要求下購買了一部Iphone11 Pro Max手機(買入價12699元)一併作為定金。為博女友歡心,顏某轉贈手機,還“大手筆”購買了鑽戒、高檔化妝品等禮物,將16萬餘元的口罩定金幾近揮霍殆盡。

口罩“到貨”,物流查無此單
1月31日,顏某向魯某提供美國快遞公司DHL口罩快遞單,魯某查詢後,發現該快遞單隻有下單信息沒有交貨信息,也未出貨。不久,顏某又聲稱該批口罩已到達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要求魯某支付餘款人民幣140餘萬元。
魯某仍表現出了作為買家的誠意,“付款可以,但是要先見貨”。因尾款金額巨大,與下家約定的交貨日期已到,魯某再三要求顏某提供航班號等信息,此時的顏某再也圓不回自己的謊言,魯某在顏某的百般推諉和搪塞之語中察覺受騙,不再支付尾款,並於2月10日向公安機關報案。

庭審中,公訴人指控稱:被告人顏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銷售防疫用品詐騙他人錢財,其中既遂金額達人民幣17萬餘元,屬數額巨大,未遂金額達140餘萬元,屬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他發了一些照片給我,説自己有3M公司的授權,還有工廠的貨源照片……現在國家疫情這麼嚴重,他利用我們急於求購口罩的心理騙取錢款,我希望司法機關能夠予以嚴懲。”被害人魯某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法庭上,魯某的情緒有些激動。
被告人顏某在庭審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確定的罪名、出示的證據均無異議,並表示認罪。
顏某的辯護人就量刑問題發表了辯護意見,希望法庭能對被告人從輕處罰,給被告人一個改過自新,迴歸社會的機會。
合議庭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顏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銷售防疫用品為名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顏某詐騙既遂金額達人民幣17萬餘元,屬數額巨大;未遂金額達人民幣140餘萬元,屬數額特別巨大,對於未遂部分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被告人顏某能當庭認罪,且具有退賠意願,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顏某詐騙既遂數額巨大,兼具詐騙未遂數額特別巨大之情節,且其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此次系在疫情防控期間犯罪,故酌情從重處罰。

最終,上海閔行法院對本案當庭作出了一審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等規定,判決被告人顏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本案庭審通過央視頻、東方網、新民網、看看新聞網、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視頻直播、阿基米德APP圖、文、音直播以及上海閔行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同步圖文直播。
法官寄語:
疫中求財,如火中取栗
審判長朱妙在庭審後接受了媒體採訪,對於判決背後的“衡情酌理”,她補充道:當前,全國的疫情防控取得了階段性進展,在這樣的關鍵時刻,市場中的各方主體有序、規範的行為顯得尤為重要。本案中被告人的行為,既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程度上破壞了疫情防控管理秩序。面對這類案件,人民法院在彰顯法律權威、打擊刑事犯罪方面責無旁貸。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希望本案的判決,一方面能給不法分子敲響警鐘,市場交易應當遵守法律劃定的邊界,詐騙防疫物資觸犯刑法的,法律將嚴懲不貸,觸碰法律紅線,富貴“疫”中求就可能釀成 “獄中囚”的悲劇。另一方面,特別提醒廣大人民羣眾,疫情防控的同時謹防詐騙,國外代購不迷信、特殊渠道不輕信、防疫採購不任性。購買口罩等防疫物資,要選擇正規購買渠道,對於聲稱“有特殊供貨渠道”等承諾的賣家,應當保持警惕,同時注意留存交易記錄等相關憑證,一旦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警。
來源:看看新聞K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