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財的作用_風聞
一瓢之乐-一无是处,一事无成2020-03-06 21:37
我以為,一個人的錢財,按作用,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自己用得了的,一部分是自己用不了的。
用得了的,主是用在吃、穿、住、行、醫上,這些生活上的花銷,作用是讓自己活得幸福、活得快樂。這部分的數額大小因人而異,來去很大。有人喜歡簡單生活,花銷少,有人喜歡講排場、求高檔,花銷就大了。比如吃,簡單生活的人,有飯粥及少數幾個菜就好了,而那些講究的人,名堂就多了,曾聽有人説,他喝酒是非五糧液不喝,我暗自佩服。比如穿,簡單生活的人,有幾套衣服能換着就行了,可那些講究的人,非名牌不穿,一套又一套,花銷就多了。比如住,簡單生活的人,有得住而且整潔,就可以了,那些講究的人,要追求寬敞,環境要好,最好是別墅,支出自然就大了。比如行,簡單生活的人,有個交通工具,能使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不在時間上耽誤就行了,講究的人,要買個轎車,還要個好牌子,最好是奔馳。等等。至於何種生活幸福,是説不清的。能肯定的是,花銷多少,與幸福快樂的感覺不成正比例。
我要説的是,一個人的生活花銷,再講究,在數額上,也有個限度,不可能無限多。有些人錢財很多,從經驗上説,他在生活上是花不了的,有人身家幾千萬甚至過億,怎麼花得了?這就出現了第二個部分,即用不了的。
用不了的錢財,作用是什麼呢?幾經思索,我以為,這些錢財是體現了一個人的人生價值的。一般的説,賺錢多的人,雖然賺錢過程中可能遇到過某種機遇,但這些人肯定有超人的地方,或聰明,或勤奮,或敢冒風險,等等。錢財這個東西,看起來是一張張鈔票,實質是一個人為社會提供了多少貢獻的證明。社會評價一個人也是很看重錢財的,古來就有“富在深山有遠客,窮在鬧市無人問”一説。依如今的情況看,你有一百萬,不顯眼;你有一千萬,社會就誇獎;你有一個億,社會就刮目相看;你有十個億的話,可能走到那兒都是新聞人物。如果你會變戲法,裝扮成不同級別的富人,分幾次回到家鄉看看,看看各次回來後,家鄉政府是什麼級別的官員接待你的,你會立馬明白。為社會作出了大貢獻的人,受到社會的尊敬是應該的。
至於這些花不了的錢財如何處理,有兩種。有人在世時花出去,這樣的人很多,常見的是做慈善事業,建學校,接濟窮人,等等。有些人不花出去,留給後代。花出去的獲得了現世的風光,如某人拿出五千萬,到北京大學,搞個什麼建築物,或建立一個什麼基金,他就會被請到北京大學的講台上去做報告,有可能他識字不多,但那些學富五車的校長或副校長,要熱情地為他講話做主持,介紹他的豐功偉績,他的講話會獲得雷鳴般的掌聲。這是何等風光!留下給後代,也很風光,畢竟這是光宗耀祖的事情。這些錢財會對後代起到一些幫助,但他也交給了後代一個沉重的擔子,要後代做一個稱職的管理員。至於他留給後代時,讓富裕代代傳下去的想法,多半要落空。賺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的能力和機遇不能複製,後代能不能實現先輩的遺願,實在不可靠。西方經濟學經過大量調查,也得出過“富不過三代”的結論。當然,話説回來,這些錢財即使跑到別人口袋裏,也是物質不滅的,這些錢財所代表的物質,又會在另一個人手中、另一個地點上繼續為社會服務。
討論錢財的作用,有實際的意義。我也認為,社會上的職業人,也可分為兩類,一類人應當賺錢,賺很多的錢,賺得越多越好,越多越光榮;還有一類人,不能賺很多的錢,賺多了不能算他的本事,説得更直白些,那是他的恥辱。前一類人,就是那些做企業的或為企業服務的人。他們的任務,就是為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產品或勞務,從而獲取更多的收入,賺得越多對社會貢獻就越大。這些人中,有的賺了一點小錢,覺得夠用了,不再努力了,他們就成了小企業家;只有那些賺了錢,還想再賺的人,最終成了大企業家。這些應當賺錢的人,要明白賺更多的錢是為了什麼,不該小富即安,更不能賺了點小錢,就不知道日子怎麼過了。同時,在賺錢的過程中,不能違背道德,違犯法律。比如造出那些毒食品的人,就算賺了大錢,這能説他實現了什麼價值?
還有一類人,不能賺很多錢,這些人有幹部,教師,醫生,研究人員,等等。他們是公職人員,他們是由社會供養,為社會服務或提供基礎條件的。社會對他們不以賺多少錢為價值衡量標準。他們的人生價值就體現在做好本職工作上。這些公職人員把本職工作做好了,是和那些企業家賺了好多錢是一樣的。比如干部,在任職期間,為人民做了實事、大事,社會不會忘了你。假如你在當官的過程中,利用職權,營營苟苟,賺了好多錢,能算你什麼本事?現在有些大貪,動不動上億,弄不懂他們是怎麼想的。比如教師,在教學期間,能教出幾個好學生,為社會輸送了不少人才,這是於國家於學生都是功德無量的事情。不能在課堂上講課敷衍,晚上又讓學生到他家裏交錢補課。比如醫生,職責就是救死扶傷,你讓多少人起死回生,讓多少有病的人重新過上正常的生活,社會會記得你,不能總想着如何多開藥品拿回扣,如何讓病人家屬送紅包。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