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女性地位真是唐朝最高嗎?|文史宴_風聞
文史宴-文史宴官方账号-对经史子集著作进行综合与分析,从中发掘学问的乐趣2020-03-08 22:44
文/桓大司馬
今天是三八婦女節,大司馬特意寫了有關歷史上女性地位演變的文章,當然我們會談往好了演變的時代,希望大家喜歡。祝文史宴的女性朋友們節日快樂!

如果我問中國哪個朝代的女性地位最高,大家可能會條件反射式的説出“唐朝女性地位最高”。這個認知不能説不對,唐朝女性確實整體上地位很高,但不是每個方面都是最高的,比如在參政的合法性上就不及漢代。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中國自古就是政治決定社會,政治上的合法權力意義重大。
這是因為**遊牧民族跟大家想的不一樣,並不推崇女性,他們實際上反而是重男輕女的,這個在從東北亞到東歐的所有遊牧民族中都能找到證據。**只不過跟成熟農耕文明相比,遊牧民比較質樸,雖然話語系統裏面輕視女性,但沒有變着法子整女性,社會事務上也沒有特意限制女性參加,所以女性顯得地位不低而已。
那麼古代的各種意識形態中對女性最推崇的是哪種呢?是剛剛邁入文明時代的薩滿文明。而漢朝恰好頗有薩滿文明的餘緒。
本文將結合薩滿教、遊牧民對待女性的觀念,以及從商朝到三國的政治歷史,來談談漢朝女性的地位。
薩滿社會與遊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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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先從母系社會入手。現在對於母系社會的一般説法是,因為女性主要從事採集,獲取食物有保障,男性主要從事狩獵,獲取食物沒有保障,所以地位不及女性。
這個説法是有問題的。雖然在漫長的演化史上,男性視杆細胞變得發達,對動作看得更加清晰,從而更容易判斷動物的行動,女性視錐細胞變得發達,對色彩的感知更強,從而更容易辨別出採集物,導致他們確實對於狩獵、採集各擅勝場,但上古時代的狩獵、採集歸根結底並沒有多高的技術含量,可替代性很強,男性採集時固然要粗枝大葉一點,但他力氣也大啊,綜合起來效率未必低於女性,女性未必能夠壟斷採集的權力。
所以這種“因為分工導致男女地位有別”的説法可能有一定道理,但不是決定性的。決定性的因素其實是女性的生育能力,而且更加勁爆的是,**在幾百萬年的時間內,人類完全不知道生育還需要男性!**大家一致認為女性能夠生育是一種很神奇的能力,認為是某種神秘的力量進入女性體內促成其生育,於是產生了大量的吃鳥蛋、踩巨人足跡而有孕的感生神話,這個時代的史前文物也只有女神沒有男神,這是真正的女性的黃金時代。
24000~22000年前的史前維納斯
出土於奧地利沃爾道夫
上古有女神而無男神
後來人類又是怎麼知道生育需要男性了呢?因為一萬多年前人類養狗已經養得很溜了。人類生育需要十月懷胎,性行為跟生育的間隔太長不易被發現,但狗只要一個多月,容易建立因果鏈。人類通過觀察狗,發現了二者之間的聯繫,從而知道了男性在生育中的作用。從這以後,史前文物裏就有了男神。女性的宗教地位一旦動搖,男性又有體力上的優勢,無論採集、狩獵還是戰爭實際上都更強,於是女性的地位就開始下降,母系社會轉變為父系社會。
但是,**這種轉變不是一兩天就完成的,從石器時代進入文明的時代,女性的神聖地位仍有部分殘留。**所以無論在中國商朝還是古埃及、美洲印第安、非洲約魯巴,女性的地位都是很高的。商朝有不少女性活躍于軍政領域,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婦好;在古埃及,女性不但可以繼承財產,還可以分配財產;在約魯巴,女性也並非男性和婆家的附屬物,在孃家有大量利益;在瑪雅、阿茲特克、印加等印第安諸文明中,女性的地位也比歐亞主流文明要高。
女性名將婦好
不過,在另一種形態的文明那裏,女性殘留的神聖地位也所剩無幾,這種形態就是畜牧文明(與遊牧文明有區別,遊牧民族是公元前1000年才登上歷史舞台)。
畜牧文明相比於早期薩滿文明,因為畜牧生活的分散性和簡約性,宗教感和宗教儀式都明顯退化,實現了初步理性化,女性因為宗教而帶來的身份加持進一步削弱了。另外畜牧民族好戰,講求武勇,女性因為體力不及男性,地位進一步下降。
我們只要看一看畜牧民族的始祖印歐人各個分支希臘、北歐、凱爾特的神話,就可以輕易的感覺到其非常濃重的直男氣息。而北魏早期“立太子則殺其母”的野蠻政策,也直接凸顯了鮮卑女性地位的低下。
不過正如前文所言,畜牧民族秉性質樸,雖然瞧不起女性,但也沒有變着法子去整她們,而且畜牧生活比較辛苦,許多地方需要女性的助力,所以其實際地位比理論上要高。等到牧民入主早期文明區,跟農耕生活結合後,因為耕地的物權比牧場更明晰,將女性視為私有資產的觀念開始發展,對女性的限制才多了起來。
這個在中國史上的直接反映,就是從商到周女性地位的變化。印歐牧民影響了更東部的阿爾泰人,周人作為阿爾泰系牧民(即使不是純粹的牧民,至少也有很濃重的牧民成分)消滅了薩滿文明殷商。
殷商早期可能也是畜牧民族或者流動性同樣比較大的“遊耕民族”,但是與原初的薩滿文明結合後,仍以母系傳承為顯著特徵,殷商早期王位繼承以兄終弟及為主,兄的王位傳於其弟而非其子,這是典型的母家優於父家的觀念,這種觀念下,也沒有排他性很強的父系宗法概念。
到了殷商後期,母系傳承逐漸被父系傳承替代,宗法制度初見端倪,周滅商後則再添了一把火,建立了以父系血緣為依據的嚴格的宗法制度,在宗法制度下,正妻雖然有法律保障的權利和平等地位,但嫁入夫家後沒有了自己宗族的保護,實際上成為了父系宗族的附屬品,對於女性的各種壓迫就開始變本加厲了,久而久之,其父系宗族也不將女兒視為自己人,而是視為謀官賣錢的資源,於是形成了雙重壓迫。至於妾婢,更是可以隨意處置的私有財產,更不用提。
如《禮記·昏義》,要求女性要“順”,認為這樣才能符合夫家的利益:
順於舅姑,和於室人,而後當於夫,以成絲麻布帛之事,以審委積蓋藏。是故婦順而後內和理,內和理而後家可長久也。
因為把嫁入的女性當成了夫家的生產資源,才會有這樣的觀念。因為是夫家宗族的資源,丈夫在關於妻子的問題上有時也做不了主。《禮記·內則》載: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説,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婦之禮焉。”沒身不衰。
漢代的薩滿殘餘
2
到西周滅亡後的春秋時代,中原華夏各國的宗法制已經很深入人心,但東部和南部地區卻頗有不同。東部沿海的山東、蘇北一帶原為東夷故地,該地的莒、邾等國仍有東夷遺風;南部的楚、吳則分別為苗、越之裔,仍保留了部分原始民族的風俗。在這些地區,上古薩滿文明的殘留較多,宗法制沒有那麼整飭,女性的地位較高,一直遺留到秦漢時代。
西漢的建立者劉邦,其家族是魏人入楚,而西漢核心功臣集團則是清一色的楚人,楚文化對於漢代影響頗大,與中原文化有別,在漢代仍有不少反映。
比如皇子在未封時以母姓來稱呼,漢武帝與衞子夫之子劉據稱為衞太子、劉據與史良娣之子劉進稱為史皇孫;同母異父關係也受到重視,如衞青、衞子夫是衞媪跟不同的男人生的,這在後世基本上是互相不往來的,但這時兩人卻互相扶持;再就是直接跟母親姓的也大有人在,比如呂后的侄子呂平,就跟呂后的姐姐姓,衞青、衞子夫也都從母姓。在這些習俗的加持下,統治集團內部女性的地位其實頗高。
這直接反映在對待外戚的態度之中。在春秋戰國時代,各國國君一般與他國國君聯姻,難以出現外戚政治,但少見的幾次都與楚有關。如楚考烈王娶臣下李園之妹,李園得以執國政,秦國重用來自楚國的宣太后(即羋月)之弟魏冉、羋戎,可能也與楚文化的影響有關。
楚國的女性總是很彪的
因為楚人並沒有像中原各國那樣追求極度整飭的父系宗法制,所以到了西漢,為了增強布衣天子的力量,在依靠宗室之外,漢朝皇帝還自然而然地依靠外家的母系宗族。漢朝開國之初,呂雉及其家族就是劉邦的有力臂助,此後,在劉邦白馬之盟“非有功不得侯”的規定之外,西漢皇帝一直將外戚中的長輩(主要是皇后的父親和皇太后的兄弟)直接封侯,視為如同宗室甚至比宗室諸侯王更親的親屬。
而外戚也不像後世那樣避免“專權”的嫌疑,而是理直氣壯的以大將軍身份輔政,或者擔任侍中等侍從官的職位,為皇帝出謀劃策,或者統帥京城兵馬,拱衞皇帝。對外戚的重視還體現在觀念和文本上,大家可能意想不到的是,《史記》竟然將皇后的傳記放入《外戚世家》之中,而不是像三國之後的史書那樣放入《后妃傳》中。《史記·外戚列傳》甚至開宗明義地説:
自古受命帝王及繼體守文之君,非獨內德茂也,蓋亦有外戚之助焉。
也就是説,皇后最大的意義不在跟皇帝結婚,母儀天下,成為宇宙秩序的一部分,而是給皇帝提供外戚,幫助皇帝。社會也廣泛的接受了母系宗族地位不亞於父系宗族的觀念,東漢時代,漢明帝馬皇后不願諸弟參與皇家權爭,不予封爵,漢章帝雖非馬皇后親子,但尊馬皇后為嫡母,也就將馬氏外戚視為帝舅,想要給他們封爵,被馬皇后拒絕。但《後漢書·皇后紀》接着記載:
明年夏,大旱,言事者以為不封外戚之故。
也就是説,在東漢人的概念裏,不止是皇后,連皇后的宗族都成為了宇宙秩序的一部分,不依照慣例會遭遇上天的懲罰。
也正是在東漢,外戚成了漢朝朝廷的支柱。漢光武帝劉秀的“進功臣而退文吏”與趙匡胤的“杯酒釋兵權”頗有不同,劉秀雖不讓功臣掌握實權,但並沒有打算用富貴美人把功臣弄成廢物,而是建立了與功臣聯姻的傳統,利用其崇高的聲望,讓他們作為外戚來拱衞漢朝。
從漢光武帝開始,到漢桓帝打擊功臣外戚為止,除了漢安帝的閻皇后不是出自功臣之家外,漢明帝馬皇后、漢章帝竇皇后、漢和帝鄧皇后、漢順帝梁皇后都出自馬援、竇融、鄧禹、梁統等功臣之家,漢桓帝更是先後娶了梁、鄧、竇三家皇后。這些皇后成為太后之後,在新皇帝幼小之時任用父兄竇憲、鄧騭、梁商、梁冀等理直氣壯的輔政,這些外戚對東漢的存續多有貢獻,即使最不成器的梁冀,縱然敢於毒死漢質帝,也從未起過謀朝篡位之心。
**在漢光武帝的制度設計下,功臣之家的皇后們對於參與國政也是完全自覺的。**如漢明帝馬皇后就自述“少壯時,但慕竹帛,志不顧命”,漢和帝鄧皇后臨終時遺言自己畢生“誠在濟度百姓,以安劉氏”。皇太后與外戚主政也得到朝臣的支持,如大司農朱寵就在漢安帝清算鄧家時上書為鄧太后説話,稱其立漢安帝令“宗廟有主,王室是賴”。
東漢馬皇后、鄧皇后均以政治家自許
正因為有上古薩滿時代的許多風俗遺留,漢代雖然也重視宗法制,但制度還不是很嚴,何況皇室重視母族外戚,對民間還有示範的作用。
漢代總的來説離婚相對自由,婦女參加户外活動的限制也比後世寬鬆,雖然漢朝也表揚貞婦,但那是作為與男性等同的忠烈來褒獎,而不是作為專門對婦女的要求。漢朝的富貴女性尤其開放,名聲在外,班超的孫子班始娶了漢順帝的姑媽陰城公主,因為公主當面出軌還令他在旁邊伺候,班始難耐之下做掉了公主;漢桓帝時的楊喬甚至寧願絕食而死也不想娶公主。漢朝能夠與婦女地位頗高的唐朝並稱為“髒唐臭漢”,其男女之活躍可想而知。
班昭的《女則》充滿委屈
東漢本是以劉秀為首的豪族建立的豪族聯合政權,對豪族比較優容,地方豪族實力大幅提升並且儒學化,朝廷的選官制度因為過於腐敗受到豪族抵制,在博弈之下,東漢王朝選官轉變為以豪族士大夫和全社會推崇的儒家經術、儒家道德為標準,士大夫獲得較多政治權力之後,對東漢政治極不滿意,試圖由自己來主導政治,予以改善。
東漢雖然沒有西漢那麼極端秦制,但依然是秦制國家,政治墮落是很正常的。雖然政治墮落出現在外戚主政的時代,但其實外戚也不過是皇權集團的一員而已,外戚的墮落實質上是皇權的墮落,要從根本上進行拯救,應該將皇帝和外戚一起做翻。但在秦制帝國生活已久的士大夫已經缺乏這樣的魄力,他們希望依靠皇帝打倒外戚,然後從皇帝那裏得到主政的權力,以實現其理想。
在這樣的背景下,對外戚的貶斥日益增多。鄧太后時有杜根讓太后歸政,丁鴻則在鄧太后死後助漢安帝清洗鄧氏,梁冀主政時李固、杜喬因與梁冀鬥爭而慘遭殺害。士大夫打擊外戚的武器是儒家的宗法理論,將外戚與皇家進行切割,從理論上不再視外戚為“公室”的一部分,將其斥為私門,外戚秉政也被斥為“政在私門”。既然在政治上有這樣的理念,而這理念本身也有宗教教條的意味,自然也就會滲入生活之中,對女性的限制因而增多。
在士大夫的進攻和功臣外戚後繼乏人的情況下,外戚政治果然日益沒落,皇帝權威日益強大,但翻身的惡龍並沒有對士大夫投桃報李,反而重用宦官,製造兩次黨錮之禍,對士大夫盡情迫害,而東漢也最終因為排斥積極力量,缺乏自我改善的能力而崩塌。
漢末亂戰,很大程度上依靠士族而建立統治的曹魏,對士族進行大量權利讓渡的前提下,終於得到士族的支持,曹丕得以頒佈根本大法性質的《禁婦人與政詔》,將外戚政治正式終結:
自今以後,羣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以此詔傳後世,若有背違,天下共誅之。
日後曹丕一度想給卞太后父母追封爵位時,還被士大夫領袖陳羣以維護慣例為由駁回;外戚也不再有天然合法的成為郎官的權力,必須自己有水平才能被士大夫認可,曹睿毛皇后的弟弟毛曾人才庸劣,曾與大名士夏侯玄共坐,就曾被夏侯玄公然鄙視。此後的史書也不再將皇后傳記置於《外戚傳》中,而是設立獨立的《后妃傳》,外戚也不再集中立傳,而是根據個人行事列入各傳之中。
曹丕終結外戚政治
在華夏政治決定社會的傳統中,政治上對母族的防範,必然會滲入生活之中,造成女性地位的進一步下降,日後雖然南北朝因為北朝遊牧民和南朝原始民族越人的影響,對這個趨勢有所反撥,但始終是婦女地位下降的一個因素。
也就是説,從遊牧風習強化而來的宗法制度,最終排斥了薩滿風味濃厚的上古習俗,推動了女性地位的下降。
排除外戚後,曹魏、西晉轉而依賴遠支和近支的宗室,然而西晉皇權中樞的混亂導致宗室內部殘殺形成八王之亂,西晉最終被匈奴人滅亡,司馬氏王爺在自相殘殺和胡羯的屠殺中幾乎全部報銷,士族終於掌控了無拳無勇的皇帝,形成士族主政的東晉門閥制度,外御外侮,內修明德,華夏文明擺脱秦漢帝國的苛爆之政,得到了脱胎換骨的昇華。
不過,**在士族主導政治的同時,皇室內部的秩序也得以整飭化,外戚、宗室不再能名正言順的妨礙皇帝一家獨大,皇帝成了皇權集團的唯一代表,一旦皇帝有機會從士族門閥手上拿回權力,士族門閥依靠外戚、宗室等皇權集團的內部的其他勢力來制衡皇帝的能力也在下降。**他們失去了試錯的機會,如果被皇帝奪權,就會再難反制,而歷史果然這樣走了下去。
對比一下日本天智天皇、天武天皇大力推行中央集權的時代,正是因為皇族內部母系的力量出現了持統天皇、元明天皇、元正天皇、孝謙天皇等一系列女性天皇,以及藤原氏的外戚勢力,正是皇室內部父系、母系、外戚的爭權,令日本的皇權一元化胎死腹中。所以,士大夫擊倒外戚的選擇雖然有助於他們暫時的主導政治,但從長遠來看則未必是利好。
到此為止,中世以前女性地位因政治而社會的升降我們粗略走了一遍。單論女性地位,我們可以發現薩滿文明>遊牧文明>農耕文明的大致格局。
需要強調的是,小共同體的興盛和古代宗教的興盛一般會促成女性地位下降,並非僅有儒學如此,本文只是客觀的講述歷史過程,並無批判儒學和士大夫之意。士大夫政治勃興後女性的紙面地位雖有所下降,全社會的經濟文化生活水平則大幅提高,女性在這個過程中客觀來説也是有失有得。
近年西方史學家在去歐洲中心化的風潮之下,拿希臘與埃及對比時,總是喜歡以埃及男女平等、希臘重男輕女來為古埃及的成色辯護,但除去這一條之外,則再也舉不出埃及在民生上的好處了,可見不能單以“男女是否平等”這一條來決斷一種文明、一種政體的優劣。
**小共同體對女性既有限制的一面,也有保護的一面,**在儒學昌明的朝代,一般不會制度性的役及女子。而在看似婦女自主權較大的秦代,沒有小共同體保護的原子化的女性則是要服兵役、徭役,悽慘無比的。我們可以看看深刻影響了秦國基層的墨家的説法,《墨子·備城門》説: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之,五十步四十人。
再看看《漢書·嚴安傳》:
(秦)行十餘年,丁男被甲,丁女轉輸,苦不聊生。
呂思勉先生剖析先秦兩漢女性地位下降之原因時,説道:
夫孰使女子屈伏於羈軛之下,而喪失其天賦之人權也?則以其不繫於羣而繫於家。
女性地位要真正提高,既不能作為家庭、宗族的附屬品,更不能指望王朝的恩賜,那種話術上的地位提高往往帶來更悲慘的實際遭遇,唯一的路徑只有“繫於羣”,亦即代表自身利益的社會自生組織。
參考資料:
呂思勉《先秦史》
呂思勉《秦漢史》
徐衝《中古時代的歷史書寫與皇帝權力起源》
衞廣來《漢魏晉皇權嬗代》
米蘭達·阿爾德豪斯·格林《凱爾特神話》
卡羅琳·拉靈頓《北歐神話》
菲利普·馬蒂塞克《希臘羅馬神話》
喬治·羅林森《古埃及史》
彼得·沃森《大分離——舊大陸與新大陸的歷史與人性》
蕾伊·唐娜希爾《人類性愛史話》
布魯斯·G·崔格爾《理解早期文明》
馮瑋《日本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