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啓的身世_風聞
修正弹道-2020-03-08 10:14
筆者在前文説過,良渚先民的歷代首領被稱為禹,是蟬 蜕變的意思,歷代廣為傳頌的禹則是其中最偉大的一個,被尊稱為大禹。相傳大禹的父親叫鯀。《山海經·海內經》載:“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於羽郊”,“息壤者,言土自長,故可堙水也”。而相傳大禹是其父死後被人用吳刀剖開身體所生。筆者認為,良渚先民的首領死後,不能再稱為禹,而稱為鯀,鯀就是先王的意思,他名字的出處則是蟬蜕--------蟬的幼蟲羽化之後剩下的甲殼,因為蟬的幼蟲蜕皮時是從甲殼的背部裂開的一道縫隙裏爬出,所以後世將此演繹成大禹是從鯀的身體裏剖出來的。筆者在前文中説過,良渚考古發掘發現的良渚先民建造堤壩使用的“草裹泥”就是古籍中記載的鯀用於治水的“息壤”,草裹泥的使用是鯀時代先民仿照燕子築巢發明的。


從良渚考古發掘上看,良渚人壘築了多條巨大的擋水堤壩,甚至良渚此地先民活動的斷絕也被認為“亡於水患”,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大膽的推測,在大禹之前良渚的歷代“禹”(即鯀)一直是運用息壤(草裹泥)修築堤壩來治水的,但這種堵的辦法最後依然被洪水沖毀了家園,無奈良渚當時的領袖大禹帶領族人北上逃離家園,並在淮河流域的塗山與當地方國首領的女兒通婚並生下孩子啓。淮河流域的水患雖然小於南方,但民眾也深受其害,而水患小的地帶幾乎都被土著佔領,大禹及族人的落腳點的水患仍是很大的威脅,於是大禹開始在淮河流域的治水工程,他利用桔槔技術開挖、搬運土石對河流進行疏導並取得成功。隨着大禹治水思想及技術的推廣,他逐漸成為當地方國的共主,而大禹的兒子啓則取用部族族徽夏蟲(蟬)的夏為國號。
提到鯀、大禹、啓之間的關係必然涉及到當時社會的婚姻關係。提到婚姻關係,其實直到現代人類DNA親子鑑定技術出現之前,男性雖然早已取得社會的主導地位,但男權一直面臨一個尷尬的局面-------自己撫養的孩子真的是自己親生的嗎?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容忍自己奮鬥一生所獲取的財富與權力最終被一名與己無關的人所繼承。封建社會出現的宦官制度、女德束縛、女性裹腳習俗,甚至包括一部分對愛情的歌頌其實都是男權社會為了對抗這種尷尬而選擇的無奈之舉。更尷尬的是,這種關於防範隔壁老王的無奈直到今天仍然在困擾着我們。當人類社會的精英階層已經無奈的接受憑藉自身的努力永遠也無法到達長生不死以後,他們一定會面臨一個自身奮鬥的動力缺失問題,即我今天已經擁有的地位、權力、財富已經足夠安逸、幸福的度過一生了,我繼續艱難的奮鬥下去是為了什麼?為了人類社會的其他成員做貢獻嗎?那也太不夠自私了,這真的是一個問題。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有的人選擇了虛無的宗教,去追求無法證明的來生;有的人選擇了更高級的追求:著書立説,將思想、學術傳於後世;而絕大多數人的選擇是繼續努力,將自己創造、取得的一切死後留給子女,而這些大多數的人是永遠也無法接受綠帽的BAGE的。人類社會很多宗教的神職人員選擇不婚,其實就是説:我純粹的相信往生世界的存在,並因此選擇不留下子女。上面這些文字都是筆者要論證的一個問題:中國社會從夏朝皇帝啓開始選擇家天下是有條件的,儒家歌頌的三代禪讓制度也遠不是那麼美好而是出於統治者的無奈。家天下的條件是什麼?是當時人類的精英階層對生育現象有了基本的認識,已經可以大概率的解決繼承人是男性掌權人血親的問題。
從良渚考古研究看,良渚文明已經進入父系社會,但是父系社會的初期階段婚姻還不是我們平常意義的一夫一妻制或一夫多妻制而是對偶婚制。“對偶婚制是成對男女在或長或短的時期內相對穩定的偶居。在對偶婚制下,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而他對於這個女子來説,也是她的許多丈夫中的一個主夫,這對主要的丈夫和妻子在一定時期裏共同生活,組成最初的對偶家庭,但這種家庭本身還很脆弱,沒有自己的家庭經濟,也不可能成為社會經濟的細胞組織,而且婚姻關係極不牢固,可以根據任何一方的意願而解除。這種家庭仍以女性為中心,實行族外婚的原則和女“娶”男“嫁”,夫從婦居的婚姻居住方式,妻子定居於本民族,丈夫則來自於別的民族,所生子女屬於母方民族,世系按母方計算,對偶婚制是繼羣婚制而出現的一種婚姻家庭制度,是從羣婚制到一夫一妻的過渡形式。”筆者認為,雖然良渚文明已經進入了父系氏族社會,但在大禹時期仍然實行對偶婚制。我們的祖先進入父系氏族社會以後的很長時間內,雖然男性已經成功掌權,但掌權者仍然無法確定自己的孩子是誰,他們老弱之後只能選擇將權力移交給與自己沒有血親關係的繼承人,這種對於掌權者頗為無奈的制度就叫禪讓,很可能今天所謂的禪讓當時應該叫蟬讓。(具體思想見筆者關於饕餮、神人獸面紋中的論述)
綜合古籍對大禹與塗山氏女兒婚姻的記載,二人的交往過程如下:大禹治水過程中與塗山氏女兒女嬌結婚,婚後不久大禹離家去治水,此後女嬌生下兒子啓,大禹治水過程中三過家門而不入,女嬌思念丈夫發出“候人兮猗!”的感慨,被譽為中國最早的情詩,女嬌有一天給禹送飯,看見了化身為熊的禹,十分羞慚,遂化為石頭,禹向此石索要兒子,大禹説“歸我子”,石頭裂開, 啓誕生。結合古籍記載與現代對原始婚姻制度的研究,筆者認為,大禹與女嬌的婚姻仍然屬於對偶婚制,按常理這種婚姻產生的子女,大禹是無法確認啓是否為自己親生的,但最後大禹卻承認了啓是自己的孩子(歸我子)並讓啓作為了繼承人。筆者認為大禹時期的精英階層已經對男女婚配生育有了基本的知識,並據此判斷出了啓確為自己的血親。推論如下:大禹與女嬌同房發現女嬌為處女,代表女方沒有婚前性行為,婚後初期二人廝守直至女方有了妊娠反映,大禹離家。13年不入家門就是故意不再與女方同房,而女方除了啓之外沒有生產其他子女,做到了守身,這樣大禹就能基本確認啓的身份。由於大禹婚後只能保證短期內與女方廝守(看守)之後就要去從事長期不回家(無法看守)的治水工作,此後偶爾回家同房再次離開的話,如果女方偷情,大禹就無法分辨女方再次生育的子女的血親了。如果筆者的推論成立,那麼當時大禹已經具有了“處女”、“性交與生育的因果關係”“妊娠反映”“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等基本知識。而女嬌在當時更是一名奇女子,她因為愛情或者其他外因開創了“女德”,使丈夫能夠確認自己孩子的血緣,從而開創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而相傳女嬌所化的啓母石,也被歷代所崇拜。

其實婚姻制度的研究還發現了一種殘忍的現象叫“殺首子”。在對偶婚制後期,當男方為了防止女方在與自己同房之前已經懷上別人的孩子時,會選擇將女方生育的第一個孩子殺死或者遺棄,這個棄兒往往被稱為“棄”,大禹的兒子啓本來應該被作為棄兒的,由於女嬌當時的處女身份得以保留,也因此他的名字從棄變成了啓,夏啓名字的含義就是第一個父親憑藉母親處女屬性確認血親得以保留的繼承人。筆者在前面的文章中解讀夸父追日的由來時指出,夸父追日是遠古先民觀察布穀鳥巢寄生現象演繹出來的故事,巢寄生現象雖然有趣,但為何成為了中華民族幾千年留傳的神話故事呢?其實這個神話故事就隱晦的揭露出先民對人類自己綠帽事故的憂慮。
我們説婚姻是人類社會發展階段的產物,那麼愛情本身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還是人類的天然情感呢?或者説,愛情是人類的天然具有還是後天培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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