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傲慢”與“李神醫”:藐視和無視規則之毒猛於新冠_風聞
来者建强-仁者见智2020-03-09 18:58
最近,有兩位人物不約而同地引起社會熱議,一位是大名鼎鼎的泳壇多冠王孫楊,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近日對其作出了“禁賽8年,即日生效”的裁決;另一位是名不見經傳的武漢民間診所“醫生”李躍華,網傳他以自創的“穴位注射苯酚療法”治癒多例新冠肺炎病患。
本來,孫李二人所涉事件的事實已經很清楚,奇怪的是,人們對此的看法卻依然分歧嚴重。同時,輿論對孫李二人的評判也是一碼歸一碼,河水不犯井水。或許,正是這種不從偶然中探究必然的態度,沒有深入反思問題的根本,不僅造成社會認知的混亂,更沒有因此讓世人警醒。
孫李二人的事件是有共性的,不妨先從二人事件的簡要回顧説起。

2018年9月4日晚,國際泳聯委託的藥檢人員到孫楊住所提取其血尿樣本,即對孫楊實行所謂機動的飛行藥檢。這種藥檢對孫楊來説,此前接受過多次,再熟悉不過了。但是那晚,孫楊卻不予配合,砸碎裝有血樣的瓶子,直接導致藥檢人員未能完成此次藥檢取樣。
這就是孫楊事件的核心:拒檢。而不是孫楊是否服用了違禁藥物的問題。當然,兩者有着密切聯繫,由於“拒檢”而無法確認孫楊有沒有服用違禁藥物。
在這一事件中,孫楊一方對於砸碎裝有血樣的瓶子並無多少異議,其有異議的是,這一行為前提的正當性。孫楊一方堅持的“拒檢”理由是否成立,是爭議的焦點。
孫楊一方對於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藥檢人員資格和身份的質疑是不是成立,最為關鍵。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表明,進行飛行藥檢的人員有三人,一位是主檢官,另兩位,一位負責取血樣,一位負責取尿樣。孫楊一方指稱血檢人員和尿檢人員沒有提供授權書和資質證明。這一爭議,不難破解:有關檢測與調查國際標準的規則説得明白,飛行藥檢的小組有一份授權書就夠了,不需要每個成員手執一份。
規則表明,主檢官提供授權書、身份證明和資質證明,血檢人員需要出示護士證,尿檢人員需要出示身份證,不需要其他資質證明。
事實明擺着,取血樣沒有多少技術難度,護士足以勝任;取尿樣更是毫無技術難度,只要是正常人士都可監視當事人提供尿樣。至於授權書上沒有孫楊和三位藥檢人員的名字,這也是規則允許的情況,飛行藥檢本來就具有隨機性,授權書表明獲得正當授權即可,並不需要像一些國家警察手執的搜查令一樣,要寫明被搜查人、搜查地點和搜查事項。
孫楊還辯稱,藥檢人員要與之合影,這也是他“拒檢”的理由之一。孫楊當真是入戲太深,傲慢得可以,誤將藥檢人員當作前來膜拜的粉絲。
幾經各方的辯論和舉行聽證之後,於是就有了2020年2月28日CAS公佈對孫楊禁賽8年的仲裁結果。
李躍華的核心事件發生在大疫當前,沒有特效藥的情況下,突然民間冒出了一位能降伏病魔的神醫,對很多心繫國民安危的人士來説,這簡直是福佑蒼生,功德無量。

(有關網絡影像資料中的“神醫”李躍華本人)
首先來看一看神醫的降魔之法,出奇簡單。也許,大道至簡,出奇制勝也是有的。李神醫所用之法叫“穴位注射苯酚療法”,筆者在從事媒體行業前是正經的化工本科出身,對苯酚還算熟悉,綜合李神醫的療法,暫且不論苯酚是否可以直接注射人體的問題,簡單地説,這一療法的理論依據應是“以毒攻毒”。
苯酚是具中等毒性的有機物,對人體的危害視其濃度而定,濃度高則直接可使人斃命,濃度很低的情況下,可通過健全的腎臟解毒排出體外。神醫利用的就是微量苯酚注射進人體,以苯酚之毒攻破深入人體臟器的新冠肺炎病毒,真有點把活人當作死馬醫的懸乎。
而李神醫自稱,該療法有申請專利,可治療包括感冒、鼻炎、頸椎病、腰椎病、皰疹、乳腺增生、口腔潰瘍等多種疾病,療效明顯。我不否認,新冠肺炎是一種類似超級流感引起的嚴重炎症。這也許是神醫可以把自創療法“平移”到新冠肺炎病患身上的實用理論依據。
傳統中醫有“廢醫驗藥”之説,説白了就是看藥物療效的實用價值,現代醫學也以臨牀驗證為金標準,但是臨牀試驗有一整套複雜的流程。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神醫一針下去的療效如何。
3月3日,根據李躍華提供的“治癒”患者名單15人中的12人,有媒體記者逐一進行採訪。初步梳理結果為,在接受李躍華治療前,他們均未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接受李躍華的穴位注射苯酚後,在武漢全市大排查中,至少6人核酸檢測呈陽性而住院,還有人在隔離觀察中。
也就是説,接受神醫療法後至少一半以上的人未被治癒。相比之下,有目共睹的是很多省份定點醫院收治的新冠肺炎病患目前已經“清零”。
神醫的療法理論依據粗糙,療效也不盡如人意。與此同時,神醫被揭露存在諸多違規行為,其中引人關注的一條是其偽造行醫資格。有網友替神醫“辯解”稱李本人20多年前畢業於某軍醫大,因實名舉報單位領導而遭排擠打壓,致使其失去行醫資格。顯然,有人藉此“訴苦”博同情,並再次向公眾表明他是有行醫能力的。
有行醫的能力,是否就擁有行醫的資格;有創造游泳世界記錄的能力,是否就擁有參賽的資格?答案不言自明。
孫楊“拒檢”就是在公然藐視國際規則;李躍華“訴苦”也是公然無視醫衞規則。
然而,藐視和無視規則之毒絕非止於孫李二人身上,此毒深入孫楊母親之體,深入數以千萬計的聲援團之列,甚至已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大流毒。可謂是,藐視和無視規則之毒猛於新冠!

對於“禁賽8年”的仲裁結果,網傳孫楊的母親反駁措辭極為尖鋭,稱“兒子20多年來的泳池奮鬥,就這樣被強權和謊言扼殺”。隨後,通過代理人張起淮律師發表《律師聲明》説,2020年2月28日是黑暗的一天,它讓邪惡戰勝正義、強權取代公理的一幕展現於公眾眼前。這一天,國際體育仲裁院偏聽偏信,對規則和程序視而不見,對事實和證據置若罔聞,對謊言和假證悉數採信,基於謊言和偏見,作出了黑白顛倒的仲裁裁決。
有網絡評論一針見血地指出,孫楊的今天與他母親從小寵溺有很大關係。的確,孫楊因任性妄為而出事已不止一次,早在2013年初,孫楊與其教練發生矛盾而被浙江省有關部門通報批評並予以警告性的處罰。
針對孫楊事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的《檢察日報》近日也集中刊發了知名學者撰寫的三篇評論。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何家弘在文中直指:“毋庸諱言,孫楊不配合藥檢取樣的決定是錯誤的。”
清華大學教授張建偉則撰文呼籲:“無論我們多麼愛孫楊,事實就是事實,規則就是規則,沒有對它們起碼的尊重,只會一葉障目不見泰山,何足論公平談正義哉!”
正如專家們説的,規則是法治的基礎,“按規則做遊戲”也是法治的原則。規則之外無特殊!
如果説李躍華的事和孫楊事件有何不同,我想二者也是有明顯的不同。從身份地位來説,孫楊早已是國際體壇的翹楚人物,而李躍華卻是混跡底層的草根角色。孫楊在“拒檢”事件中呈現的是一副凌駕於規則之上的傲慢,而李躍華在無視規則時憋着一股疑似曾被潛規則打壓的委屈。
且不論李躍華所遭遇的不幸是否屬實,但類似的現象絕非不存在。相反,某些時候、某些領域,規則寸步難行,而潛規則大行其道,公眾對此心知肚明、司空見慣。於是,不難理解,儘管有關部門對李躍華已經作出“無證非法行醫”的結論性通報,但依然有大批公眾置若罔聞而堅持呼籲上級部門應對李的療法效果進行調查驗證。
殊不知,公眾們替李神醫的“堅持呼籲”何嘗不是另一種藐視和無視規則之舉呢!人們對待規則的態度何以如此,毫無嚴格遵守規則的行為習慣,難道這對於一個倡導和崇尚法治的央央大國來説,不該進行一番深刻的反思嗎?

在當下中國,許多人就以踐踏規則為傲,不論自己有理沒理,都可置規則於不顧。特別是一些有權有勢、有錢有名的人,習慣於特權,面對規則時我行我素,即便是違規犯法,也能擺平息事。然而,在現代國際舞台上,規則有如鐵的法則,是必須被尊重的,規則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大人物犯規,更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大明星”孫楊正在自食其果:光環已然暗淡,就算他委託律師將依照法律程序在30日內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反轉結果的希望也很渺茫;如日中天的競賽事業幾乎到此結束;外籍教練也離他而去。李神醫不久也將得到應有的處罰。
懷揣着偉大復興的夢想、躋身於優秀民族之林的中國人民有什麼理由要成為“法外之徒”。
人類社會猶如體育賽場,各行各業的社會生活很像是各種各樣的體育比賽。一個國家,一個社會,要想維持良好的運轉,首先就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規則體系,其次要保證這些規則具有絕對的權威和效力,前者叫“有法可依”,後者叫“執法必嚴”。還要,切實加強從家庭到學校再到社會的各層面的公民法治教育,堅決剷除諸如特權思想的封建毒瘤。
我們需要真正深刻地認識到,無論是普通百姓還是政府官員,各行各業都必須嚴格地“按規則做遊戲”,這就是法治的精神,也是中華民族經由法治邁向再度輝煌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