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不一定發源在中國,蛙類養殖專委會已撤銷_風聞
码万祺-提高效率,推动发展2020-03-10 17:29
27日,廣州市政府新聞辦在廣州醫科大學舉辦疫情防控專場新聞通氣會,國家衞健委高級別專家組組長、國家呼吸系統疾病臨牀醫學研究中心主任鍾南山稱:對疫情的預測,我們首先考慮中國,沒考慮國外,現在國外出現一些情況,疫情首先出現在中國,不一定是發源在中國。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2月17日發佈關於《野生動物養殖是人類祖先的偉大創舉》一文的聲明,稱該文發自該會保護繁育與利用委員會下屬的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自辦的微信公眾號。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對該文給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同時決定撤銷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
一言不合就撤銷專委會,隨性麼?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自戕下屬協會的聲明曝光後,馬上就引起了輿情,吃貨們就問一句:牛蛙的事情,不受波及吧?這都是小兒科問題。我的疑問是:第一,專業委員會説撤銷就撤銷,科研組織被摁到地板上摩擦,還是自家人摁倒的,會不會過分?第二,蛙類專委會的專注領域離哺乳類、翼手目比十萬八千里還遠,確實是相距遙遠的一個背鍋俠,都是為什麼呀?我們一面強調保護國內科研努力,把論文發表在祖國大地上,一面對科研工作者缺少尊重。
這篇被禁的論文早已消失無蹤,從僅有的截圖裏看到表述是:
“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不僅杜絕不了新病毒產生,反而可能會帶來更多的社會問題。首先,17年前的‘非典’,還有這次的新冠病毒是與非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有關,但是多次發生的禽流感、瘋牛病和豬瘟等疫情,更多的是跟傳統畜牧業養殖的動物有關,而絕非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之禍”
“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將是武斷的,不科學、不理性,因為所謂的野生動物涉及到陸生、水生、兩棲類,包含了哺乳動物、爬行動物、兩棲動物、禽類、魚類、昆蟲類、蜘蛛類等,種類繁多。發展好野生動物養殖業既是滿足人類物質需求,更是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維護生態安全的需要”
我不支持濫食野生動物,但我認為它説的無大礙、有些道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經濟邏輯!
林下經濟,主要是指以林地資源和森林生態環境為依託,發展起來的林下種植業、養殖業、採集業和森林旅遊業,既包括林下產業,也包括林中產業,還包括林上產業。國務院辦公廳、國家林業局、各省市政府多次發文鼓勵。不掩飾地説,發展林下經濟也是“十三五”堅決打贏脱貧攻堅戰的推手工具之一。
目前,國際、國內對野生動物的定義不一。在國際上,對野生動物的定義是非經人工飼養而生活於自然環境下的各種動物。我國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不許對國家保護動物進行捕獵、殺害買賣。
特殊情況下一刀切,算什麼水平?
2月11日,廣東省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2月14日和2月18日,天津市和福建省分別跟進,頒佈了相同政策規定。這些決定雖然都嚴格規定禁止亂捕禁食野生動物,但是並沒有界定禁食野生動物的詳細目錄。
在新冠疫情等公共衞生應急狀態下,臨時行政命令容易出現一刀切,而且有極大的正向督導促進作用。比如:全面禁止口罩漲價,漲八毛也不行;對抗擊一線醫護人員傷亡,一律認定為工傷。這些政策抓手牢靠、緊急必要,不僅在應急期間好使,建議也在不遠的將來被梳理放入制度化的應急管理措施裏面。
反觀上面提到的因一篇文章撤銷某個專業委員會,因懷疑野生動物是病毒中間宿主就全面“禁野”,顯得依據不足、難以實施。因動作太快,是不是盲目了?對正常進行的養殖業有破壞作用麼?對執法單位落地實施有具體指導麼?緊急發佈的禁止措施反倒顯得後知後覺,因臨時抱佛腳,又有不嚴肅之嫌。
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李摯萍表示:“基於我國的實際情況,我認為全面禁止食用不太現實,建議進行適當的分類處理。對於國家不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也應該與飼養動物一樣,在市場供應方面採取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的方式供應,不得售賣活體。建議可以結合傳染病防治和市場管理等立法的修訂一起考慮。”
蛙類養殖專委會,應該撤回撤銷。
在《野生動物養殖是人類祖先的偉大創舉》發佈後不到一天,2月17日,“蛙類養殖委”被野生動物保護公益組織武漢市武昌區自然衡平生態環保公益服務中心舉報,(舉報信原文)理由是該養殖委屬於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私自設立的三級機構,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這個舉報理由居然不是因為論文。
對撤銷命令和禁止政策來説,懶政是很容易的。科研協會更要處理好業務與行政之間的合理關係。蛙類養殖專委會真的是因為論文被撤銷的麼?是,又不是。舉報者是點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做法違法,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就應該道歉,或者正面剛回去。這是一個科研單位為自己業務負責的自我修養。
科研單位最怕什麼?沒點業務主見、沒點組織擔當,不重視從業務出發的原則,就沒有深刻和負責的思考,就自然容易在科研業務管理上懶政、瀆職。對嚴重違反科研紀律的項目、做法,不是簡單罰款或武斷撤銷就息事寧人的。試問:撤消了蛙類養殖專委會,意思就是以後不搞這方面研究了?不做事情了?
不僅是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所有科研協會都應該注意業務、人、自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臨時增加政策是為了更好適應當下工作需要,因臨時工作需要砍掉、撤掉一些已建立的組織單位,事後又有需要再建立,這怎麼解釋?不是衝動、盲目,是什麼?一套穩定迭代、管用高效的疾控體系需要專委會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