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衞組織宣佈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這意味着什麼?_風聞
大牧_43077-2020-03-12 13:47
世衞組織宣佈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這意味着什麼?作者:界面地球姨
本文轉載自:最天下(ID:theveryworld)
“當前的挑戰不在於,國家是否可以改變病毒的進程,而在於他們是否願意。”
記者 |王磬
當地時間3月11日晚間,世衞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在日內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已經構成全球性大流行(pandemic)。
截至發佈會召開時,按照世衞組織收到的各國通報,全球已確診11.8萬例新冠肺炎,波及110多個國家,導致近4300人失去生命。
大流行是什麼?
根據世衞組織的定義,大流行是指“一種人們沒有免疫力的新疾病在世界範圍內超出預期地傳播”。
歐洲疾控中心(ECDC)此前在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曾介紹過流行病的三個階段:
“疫情爆發”(outbreak)是指,給定的時間段內,一種疾病在特定地點和人羣中發生的比例比通常預期的要多。
“流行病”(epidemic)跟“疫情爆發”本質上是同一件事,但往往意味着更嚴重的情況。“疫情爆發”在某種程度上暗示着它的地理侷限性,但“流行病”則推示了可能擴散的危機局勢。二者的差別很細微,但也很重要。
相比之下,“全球大流行”(pandemic)是指“流行病”進入全球廣泛傳播的階段,通常會影響數量巨大的人羣。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全球大流行”聽上去比“流行病”更嚴重,但這種嚴重加劇主要是指傳播規模(scale),而不是該疾病本身的激烈程度(severity)。
是否為時已晚?
1月30日,世衞組織宣佈新冠疫情構成了“PHEIC”(“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這是世衞組織傳染病應急機制中的最高等級。
此後數週,疫情迅速蔓延到中國以外的地區。過去兩週內,中國境外的數量增長了113倍,但譚德塞遲遲沒有宣佈大流行,讓世衞組織招致了不少國際上的批評。
世衞組織擁有是否宣佈“大流行”的最終決定權。譚德塞在當日的發佈會上表示,“大流行”不是一個可以被輕易或大意使用的詞。這個詞如被濫用,會引起不適當的恐懼、或是不合理地接受“戰鬥已經結束”,從而導致不必要的痛苦和死亡。
2003年的非典疫情,儘管影響了26個國家,但傳播得到了較快控制,因此沒有被宣佈為大流行。2009年H1N1流感爆發時曾被宣佈為大流行病,這導致了大量資源在短時間內湧入疫苗研發,但該疾病的影響後來被證明其實有限,不少批評聲音由此而起,因此世衞組織在判定是否構成“全球大流行病”時十分謹慎。
多國防疫不力?
譚德塞當日還強調,將這種情況描述為“大流行”並不會改變世衞組織對其威脅的評估。它不會改變世衞組織正在做的事情,也不會改變各國政府應該要做的事情。他們將繼續敦促各國“監測、測試、治療、隔離、追蹤和動員人民”。
“我想提醒所有國家,請激活並擴大你們的應激機制。將相關風險告知你們的人民,教他們如何保護自己。篩查、隔離、測試和處理每個病例,並跟蹤每個接觸者。讓你們的議員做好準備,保護和培訓你們的醫護工作者。”譚德塞説。
譚德塞還批評了一些國家在防疫上的“不作為”(inact),指他們“缺乏決心”(lack of resolve)。
“世衞組織一直在不停地評估這次疫情,我們對它的傳染性和嚴重性的程度,以及令人震驚的不作為的程度,深感關切。當前的挑戰不在於國家是否可以改變病毒的進程,而在於他們是否願意,”他説。“一些國家缺乏能力,一些國家缺乏資源,一些國家缺乏決心。”
專家如何回應?
英國《衞報》就世衞組織宣佈“大流行”採訪了一些公共衞生專家。
南安普敦大學全球衞生高級研究員邁克爾·海德(Michael Head)表示,世衞聲明顯示了他們認為許多國家防疫不力、進展緩慢。“大流行”的宣告可能意味着我們將看到各國行動起來,比原計劃要更早實施更大的干預措施,例如禁止公共聚會。
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孟席斯健康研究所的奈吉爾·麥克米蘭(Nigel McMillan)表示,大流行的宣佈將向衞生部門發出警示,光有旅行禁令是不夠的。他表示,可能的準備措施包括:為大量病人準備醫院,儲存抗病毒藥物;告知公眾,在將來的某個時候,他們也許需要考慮諸如生病在家隔離,遠離社會,避免大型聚會等。他指出,政府可能會因此面臨挑戰,因為需要鼓勵人們改變自己現有的生活方式。
愛丁堡大學傳染病流行病學教授馬克·伍爾豪斯(Mark Woolhouse)表示,譚德塞要求國家採取更積極主動的措施,但這項聲明裏缺少的一個重要關鍵詞是“可持續”。“現在很明顯,新冠疫情將與我們在一起相當長的時間,我們採取的行動必須是我們可以長期忍受的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