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個月寶寶被高空墜物砸成腦死亡!肇事者被找出,原因令人憤怒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3-14 23:51
來源:江蘇新聞
2020-03-14 21:12
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3月12日通報,3月6日23:00時許,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文衝派出所接轄區某高層小區物管報警,該小區有2個滅火器、1個滅火器箱從高空墜落地上 ,所幸無人員傷亡。
文衝派出所迅速開展走訪調查及現場勘查,鎖定了居住在該小區某棟19樓的男子梁某(42歲,海南儋州人)為涉案嫌疑人,並於3月7日將其抓獲。

經審查,梁某交代了其當天因心情不好,藉着酒意將放置在樓道的2個滅火器、1個滅火器箱從19樓窗户拋下 。
梁某對其高空拋物的行為感到懊悔不已,目前梁某因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上述案例沒有造成人員傷亡,這是萬幸。可是浙江紹興這個只有14個月的小寶寶卻沒有那麼幸運,遭遇飛來橫禍導致腦死亡。
高空墜落磚頭,砸中嬰兒致腦死亡
3月5日,浙江紹興市柯橋區待駕橋花園一14月齡男寶寶奇奇被高空墜落磚塊砸中頭部。3月6日晚,寶寶仍在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救治。
據瞭解,雖經緊急手術,但孩子腦部已死亡,靠藥物輸液維持生命體徵。隨後柯橋警方已介入調查,並多次與父母進行溝通,瞭解情況。

△孩子在重症監護室治療
3月13日,據奇奇爸爸李勇説,磚塊的來源已經找到了,是一個孩子從頂樓平台扔下的。
李勇説,12日下午3點左右,柯橋區公安分局華舍派出所向他通報了偵破過程和結果。
“磚頭是從頂樓平台扔下來的,因為涉及到未成年人 ,很多信息警方也沒有透露。”李勇説,根據警方介紹,當天扔磚頭的男孩是和奶奶一起去的平台,奶奶在曬東西,小男孩接連扔下了兩塊磚頭,“一塊紅色的砸中了我兒子,還有一塊沒有砸中人 。”
紅色磚頭扔下的過程中,碰到了平台上的避雷針,殘留物質和砸中奇奇的磚塊相符合,而沒有砸中人的灰色石塊則留下了男孩的指紋。事後警方也找到了扔磚塊的孩子,他也承認自己幹了這事。
高空拋物的威力到底有多大
一次次的高空拋物事件,
造成的後果讓人觸目驚心。
根據專業實驗測算,
一枚重30克的雞蛋從18樓拋下,
能砸破人的頭骨;
而從25樓拋下,
衝擊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墜物怎麼防

■觀察警示標誌,為避免人員傷亡,不少易發生高空墜物的危險地帶都會放有安全警示標誌,在經過有此類標誌的地段一定要多注意。
■對高層建築物保持警惕,路過高層建築時,集中注意力,快速通過。高空墜物的軌跡一般為拋物線,貼牆走的安全指數相對偏高,被砸傷的概率相對較低.
■颳風下雨天更要注意周圍環境,此時應該避開擺有雜物和懸掛物的樓宇及廣告牌,以免意外發生。
■發現小區樓層外牆或玻璃破損時,要及時修補,物業加大監管力度,且告知住户高空墜物的責任!
■住户應提高自身素質,不隨意朝窗外扔東西,自家陽台也儘量不要堆放雜物,以免大風天氣,雜物被風吹下砸傷過往路人。
故意高空拋物可按殺人罪定論

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事件時有發生,煙頭、菜刀、玻璃瓶、花盆……五花八門的“天降之禍”讓人揪心,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針對這一問題,2019年11月最高法公佈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了故意高空拋物,最高可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
而針對“熊孩子”屢屢犯事的情況,家庭和學校都應當加強教育與管束,把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一課。
希望全社會共同努力,
少些“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讓走過路過的人不再擔驚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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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溜車司機肉身擋車身亡,家屬索賠61萬!保險公司卻拒絕賠償…來源:江蘇新聞
2020-03-14 21:08
13月12日下午,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由離奇車禍引發的保險索賠糾紛案件。洪澤人趙某因自己的車輛發生溜車後,用身體擋車導致身亡。而他為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以不符合保險條款規定為由拒絕賠償,雙方由此引發了糾紛。
監控畫面顯示,2019年9月23日早晨6點半左右,49歲的貨車司機趙某在返回車輛途中,發現自己的貨車發生溜車。為避免車輛撞到停在旁邊的大貨車造成損失,於是他奮力擋在貨車前,想要靠人力頂住車輛溜車。然而因貨車重量太大,趙某被頂至旁邊車輛上遭擠壓致死。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經交警鑑定,趙某承擔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後,趙某的家人向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洪澤支公司索賠,要求對方向趙某親屬賠償各項損失共計61萬元,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賠。

由於雙方爭執不下,趙某的家人遂向法院提起訴訟。3月12日下午,洪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庭審過程中,保險公司認為,根據保險條款規定,被保險人作為車主,且在這次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是不能夠按照第三者責任險來要求賠償的 。

而原告方認為,趙某下車之後已經失去對車輛的控制,他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下,身份發生了轉變,已經由駕駛人轉變為第三者 。因此對趙某身份的認定成為了本案的爭議焦點。

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 陳士濤:
死者的身份是本案原告的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支持,以及獲得相關賠償的依據。如果是駕駛人,那隻能按照他當時購買的駕駛人險種來進行賠償,他在投保的險種上,賠償金額限額應該是一萬元 。
而按照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來賠償的話,交強險的限額是十一萬元 。因為發生死亡,那麼商業三者險的限額是五十萬元,加在一起就是六十一萬元 。
在法庭的支持下,原被告雙方目前已接受庭外調解。
提醒車主們
停車時要拉好手剎;儘量不要在坡道上停車;在坡道停車時,除了拉好手剎外,還要做好相應的防範措施,比如在車輪底下放置障礙物,以確保車子不會發生溜車。發現溜車情況時,不要貿然用身體去試圖阻擋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