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指“抗新冠病毒”:李湘直播帶貨被質疑違法_風聞
高飞锐思想-曾高飞,资深产经观察家2020-03-16 10:07
常在河邊走,要不濕鞋,那是比較難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當天,前湖南衞視一姐、著名主持人李湘被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質疑其一段直播帶貨內容涉嫌違反了三部法律。
這段直播是李湘3月13日在直播間,向粉絲推薦的一款山珍新鮮羊肚菌。為這款食品貨物,李湘特別賣勁地吆喝到:“你會吃到最新鮮的羊肚菌,這個我跟你説,補身體絕對是滋補最好的,它可以增強抵抗力,益腸菌、助消化、補腦提神、補腎壯陽,給老人吃非常好,年輕人吃也可以,小朋友吃也可以,全都沒有問題。”

看完直播的人,要麼被李湘的出格言論驚呆,要麼被都這款山珍新鮮羊肚菌的神奇功效驚到!
如果真如這湘所言,其推薦的這款山珍新鮮羊肚菌真是神級食品了,滋陰壯陽追牛鞭,抗病毒堪比雙黃連,而且老少咸宜了。
看出門道的邱寶昌毫不客氣地指出,這段直播帶貨內容涉嫌違反三部法律:使用了“絕對”語言,違背了《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在描述羊肚菌時,誤導消費者以為羊肚菌有治病功能,違法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違反《食品安全法》第73條,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如代言產品出現問題,代言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照此説法,只要消費者投放舉報,只要執法部門認真追究,李湘恐怕是難辭其咎了。

據悉,野生羊肚菌曾經價格高達一斤1000元。李湘推薦的是人工養殖的,238元兩箱,一箱500克,即一斤119元。
即使是這個價格,利潤也是相當高的,加上李湘影響力帶來的規模化銷售,肯定可以讓養殖者、直播者等利益相關者賺得盆溢缽滿的。由此看來,李湘是個“精明的生意人”,很會挑選合適的商品——當然,李湘的精明,更在於那段直播廣告內容,都快把那款山珍新鮮羊肚菌的功效吹上天了。
補腦提神,是説給用腦過度的那幫人聽的,尤其是中考高考孩子的家長;補腎壯陽,是説給身體虛,功能力不從心的那幫人聽的,簡直就是福音;增強抵抗力,是説給對猖狂的新冠病毒下,內心相當恐慌的全國人民聽的——雖然李湘是留有餘地,沒有明確地點出來,但“那個意思”已經到位了:通過這段時間的專家科譜,全國人民都知道,暫時沒有特效藥預防治療的新冠肺炎病毒,預防抵抗它,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個體的免疫力,為增強抗抵力,全國人民都在睜大眼睛,尋找有效辦法,在這種情況下,李湘不適時機地站出來,告訴你,山珍新鮮羊肚菌不僅可以,而且是“最好的”。

對於這種直播帶貨廣告,高飛鋭思想只能説“李湘想賺錢,沒底線”。畢竟山珍新鮮羊肚菌有沒有如此神奇的效果和功能,還沒有得到權威機關認證,只是停留在利益相關者王婆賣瓜——自賣自誇的階段。從這段廣告可以看出,為撈金,李湘是走得有點兒急了。其實,被圍觀者詬病的,不只是這段廣告,在賺錢上,李湘確實步子有點快,就連她那個生於2009年的胖乎乎的女兒,都被用上了,母女齊上陣,代言廣告。很多網友看不下去,留言提醒李湘:這樣做,十分不利於小朋友健康成長。
網紅直播帶貨是有點兒誇張的,這是他們的“職業病”:不誇張不足以魅惑人,不誇張就達不到引流吸睛,完成交易的目的。可是直播帶貨不是法外之地,要受到《電子商務法》的監管。這部於2019年1月1日落地實施法律明確指出: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

一些網紅直播,不懂法,也就算了。但李湘一直就在貴圈混,見多識廣,應該對《廣告法》、《食品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的相關條款耳熟能詳,也有足夠的警惕心。希望李湘不要為一點小錢,以身試法,毀了清譽,應該加強法律風險的防範意識,提高自律自省。
否則,在把消費者帶進“消費陷阱”的同時,也容易把自己帶到溝裏,讓人生的小船説翻就翻了。李湘不缺錢,竊以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竊以為,到了李湘那份上,賺錢事小,失節事大,千萬不要為了錢,遊走在法律邊緣,不要把自己都搭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