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中才知道什麼是大政府和小政府_風聞
天淡云闲-2020-03-17 22:37
疫情之中,在中國政府不惜一切代價,確保“三盡(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應隔盡隔)”、“四早(早發現、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全力實施這個最有效辦法的時候,突然傳來英國可能採取“羣體免疫”的防護策略應對新冠疫情,為此準備“接受五十萬英國人死亡(英國衞生部長語)”。似乎德國、法國也準備這樣幹,惹得一干西歐小兄弟蠢蠢欲動,而西方老大美國則早就悄悄地上路了,只幹不説。
本人不懂醫學,不知“羣體免疫”為何方神聖,但覺其本質其實就是中國的俗話“有命該生、無命該死”,這倒符合社會達爾文主義和馬爾薩斯人口論的“科學原理”。
有人疑問,中國閉卷考優秀成績的試卷,為什麼他們不會抄?其實他們不是不會,而是不能。
追根溯源,就是文化不同惹的事。一是中國社會文化產生的無限責任政府,與西方宗教文化產生的有限責任政府,所承擔責任的不同;二是兩種文化對民眾提供確定性的方式不同。
一、大政府和小政府的區別,其實就是無限責任政府還是有限責任政府。
漢文化傳播到歐洲後,最讓歐洲學者困惑的問題,就是無法理解“仁義”的真正含義,因為仁義是基於社會層面的,而社會是西方狩獵宗教文化所沒有的。
狩獵經濟只需要個人層面的自發組織,對個人而言,那是主動的、自由的。而農耕經濟才需要社會組織,以應對自然災害,那是被動的、強制性的。
而另一方面,對於宗教文化,人與上帝(自然層面)之間更不可能有一箇中間環節,哪怕是基於個人層面的、個人與上帝之間的橋樑——教會組織,也被認為是多餘的,500年前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給廢除了。他們不能理解、也更不能容忍的是,個人與自然(上帝)之間存在一箇中間環節(社會)。
至於人的精神層面,那就更不存在了,因為在那裏,只允許存在對上帝虔誠的信仰。如果有例外,那也只允許有一個,就是贖罪。
因此,基督徒面對複雜的世界,只會、也只能考慮兩個因素:神和契約。
西方也有人羣的意識,因為客觀存在,但那叫羣體、而非社會。
社會與羣體的區別,就類似兄弟與朋友的區別。社會中,兄弟之間的關係是客觀的、被動的、是不可選擇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哪怕是打得頭破血流、哪怕是成為仇人,都得一鍋吃、一炕睡,必須包容、沒有自由。而羣體中,朋友之間的關係,則是主觀的、主動的、是可以選擇的,和則聚、不和則分,充滿了自由。
沒有社會意識,關於人類的存在和組織形式必然發生扭曲,這才有了法國盧梭的《社會契約論》,這個“現代民主制度”的基石,即:個人讓渡部分權力和自由給國家,換取國家對個人的(有限)保護。
這裏插一句,《社會契約論》裏的“社會”,英文是Social,意思是羣居、人羣,當年日本人自作聰明地誤譯為“社會”,遺患至今。
也就是説,“現代民主制度”下,政府是基於個人授權產生的,政府的“合法性”取決於個人(選票)授權,政府對個人的責任是有限的(個人層面的契約範圍之內),個人(選民)關注的,是政府是否損害個人權利(根據契約),而不是政府能否對自己提供充分的保護。
個人讓渡有限,政府責任自然也是有限的。
正因為如此,那個連教會組織都不要的新教國家——美國,政府的對個人承擔的責任着實“有限”,比如説2005年,美國最高法院對石城鎮岡薩雷斯案的司法解釋,明確了“警察在提供警察服務時不對任何一名公民有任何公共責任規定下的具體責任”這一原則。
什麼意思?換句話説,警察在執行任務中如果認為公民是威脅,其擁有第一時間內根據自身判斷剝奪其生命的權力,但同時他擁有不對任何公民受到侵害時具體保護的豁免。警察的職責叫做執法,即保證破壞法律後的追訴責任,但是對具體的侵害則沒有任何保護的義務。
再通俗點説,美國警察有保護死人(犯罪證據)的責任,而沒有保護活人(犯罪目標)的義務。
這是導致美國槍支氾濫的根本原因,當政府不提供安全保護,那就只能靠自己了。
這就像過去歐洲人的決鬥,一定要在現場的法官、警察,其責任是保障決鬥的過程符合契約,而當事人的生死結果並不在其責任範圍之內。
這就是基於個人契約的、有限責任的政府,即小政府。
中國的政府不是基於個人契約、個人授權的,其合法性不取決於個人。中國政府是基於社會要求、社會授權、由社會精英選拔組建,對社會中的每個人承擔無限責任,其合法性取決於社會所有成員對其盡責結果的認定、而不是其產生的過程。也就是説,在漢文化中,社會是個人的存在方式,作為社會的管理機構(政府),必須“以民為本”,對所有人的生存和發展負責,這就是基於社會的、無限責任的政府,即大政府,
正因為如此,所以中國警察的首要責任是保護社會每個成員的人身安全,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
也正因為如此,中國將土地、礦產資源等屬於全民所有的財富以及關乎國計民生的產業納入國企,為全民的未來託底。而政府更要傾全力扶貧,傾全力防疫抗疫,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健康和幸福。
這就是基於社會要求的無限責任政府,和基於個人契約的有限責任政府之間的區別。
二、由社會還是資本提供確定性
三千年前,周公姬旦攆走了神,結束了中國的宗教文化時期,但建立於宗教文化的二元權力架構並不能隨之自動消失。
人最怕的是不確定性,不知道明天會怎樣?下輩子會怎樣?子孫會怎樣?因此,文化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提供確定性。
不確定的存在並不能提供確定性,因而自身也不確定的政權(王權),無法提供確定性,只有穩定且確定的神權,才能擔負起提供確定性的重任,而成為權上之權,從而與政權形成二元權力架構。
提供確定性、為政權合法性背書、對重大事項決策,就是神權的三大職責。從而形成後台神權與前台政權(王權)的穩定配合,管理權的所有權屬神權,管理權的使用權歸政權。如同誕生於宗教文化的“現代”企業制度,相當於神權的董事會擁有企業的所有權,相當於政權的公司(總經理及各部門)擁有使用權,各得其所、分工合作。
當週王朝拋棄了神,有困難找社會,當然應該由社會提供確定性。但問題是,社會是個抽象概念。周公想到一個天才的主意,即用明確的社會“制度”來保障確定性,這就是禮樂制度,我們的漢文化也因此被稱為禮樂文化。禮樂文化的內容雖早已湮沒於歷史,但其思想至今仍主導着人類的發展。
用今天的話説,“禮”就是憲法,“樂”就是春晚,禮樂制度就是人類最早的憲政制度。
“禮”就是一套成文的制度性安排,讓掌握政權者明白應該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同時也讓民眾清楚將會面對什麼,以做好自己的安排。
這也就是現代憲政理論所説的,用制度約束國家權力、規定公民權利,並建立與憲政的基本要求相統一的憲法基礎、政權結構及其保障機制等構成的體系。
過去,每年一次的家族祭祖,其根本目的在於,讓平日裏難得一見、甚至有些不睦的族人,明白大家同屬一個家族,以此增強凝聚力。同樣,每年一次的春晚,其實就是國家級的制度性祭祀活動,以強化中國人的同屬感,這就是“樂”的本意。
我們不能約束神,但我們需要約束人,我們就用制度代替神來約束人。什麼是憲政?不論學術專業,簡單通俗地説,其實就是用制度代替神權,對全民提供確定性。
而時至今日,宗教文化之下的西方國家,仍保留着這個神權與政權形成的二元權力架構。只不過,隨着西方啓蒙運動之後的發展,神權逐漸勢弱,國家的董事會逐步被資本勢力所取代,通過其掌控的學術、輿論資源,穩定國家秩序、為政府合法性背書、對重大事項決策。
於是,資本凌駕於一切之上,成為西方世界的主宰。
三、是人民的生命重要,還是資本的利益重要
到這裏,就能説清楚面對這次疫情,為什麼中國政府選擇“三盡四早”,而西方國家普遍選擇“羣體免疫”。
西方國家之所以抄不了中國的作業,無非兩點,無力抄和無責任。
中國政府是無限責任政府,首先必須保障生命,即所有人的生存權,也就是最基本的人權。為此不惜付出巨大的經濟代價,武漢封城、全國凍結,停產、停課、停止人口聚集,力圖隔離人羣、阻斷病毒傳播。只要人在、就是希望,“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經濟損失是暫時的。至於個人資本的利益損失,並不是頂層決策的優先考慮。
漢文化“義”的思想深入人心,不僅“一方有難八方支援”,而且處處彰顯着社會利益大於個人利益的光芒。海外華人不惜代價捐獻口罩、方艙醫院場地説捐就捐、戰“疫”物質半賣半送,“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醫護人員要住免費住、要吃免費送,社區員工不顧風險、不計報酬、不辭辛勞,民眾宅家、不給社會添亂。凡此種種,在“人權、自由、民主”之地,只能在電影中看到。
西方有限責任政府的權力,只被個人有限授予,無權也無責任對所有人的生命負責,更不可能以“專制”方式封城。看看意大利,即使出動軍隊,也無力真正實現隔離。
但另一個問題卻至關重要,那就是股市。川普大統領公開發推,只要不影響經濟,一年多死七萬人又有什麼關係。歐洲領袖們紛紛含蓄婉轉地表示,移峯填谷能夠延緩和減輕疫情壓力,保持經濟穩定。
這當然是資本所希望的。
輕症不檢,確診自然就少,説是有利於把醫療資源集中用於危重症,顯然是忽悠,不設防導致輕症多了,重症必然就大幅增加,有限的醫療資源能扛得住嗎?當然,這是以後的事了,也許是下一任的事,“我死之後哪管洪水滔天。(法國路易十四語)”
另,若對什麼是漢文化有興趣,可參閲《綱舉目張——認識和理解漢文化的路線圖》(https://zhuanlan.zhihu.com/p/112503669),通俗簡要地從總體上説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