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孔雀之戰 | 這是一次艱難的,如履薄冰的勝利_風聞
猫盟CFCA-猫盟CFCA官方账号-民间野生猫科动物保护联盟2020-03-21 21:29
今天,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綠孔雀”公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中國水電顧問集團新平開發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基於現有環境影響評價下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對該水電站淹沒區內植被進行砍伐。
昆明中院經審理認為: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淹沒區是綠孔雀棲息地,一旦淹沒很可能會對綠孔雀的生存造成嚴重損害。
同時,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未對陳氏蘇鐵進行評價,新平公司也未對陳氏蘇鐵採取任何保護性措施。
戛灑江一級水電站若繼續建設,將使該區域珍稀動植物的生存面臨重大風險。
自2018年8月庭審後,時隔18個月有餘,全國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一審宣判,宣告了“為綠孔雀發聲”的階段性勝利。
艱難,且如履薄冰。
一審現場,我們也在。
作為旁聽60個席位中的一席,共同見證了歷史性的碰撞時刻,以及背後潛藏的波濤洶湧。
今天,説與你聽。
2018年8月末,這場全國首例針對瀕危野生動物的預防性公益訴訟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原告方,環保組織自然之友。
被告方,中國水電顧問集團新平開發有限公司及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
“原告,請簡單回答,被告的行為造成了什麼生態破壞?”
“被告,你只需要直接回答我的問題,你們的水電工程項目是否還會繼續開建?”
“你們有沒有對綠孔雀、陳氏蘇鐵和原始季雨林和熱帶雨林片段採取保護措施?”
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聽取了質證、原告被告的辯論意見後,在法官調查環節,年輕的主審法官先後對原告和兩個被告發問。
交鋒之激烈,在場的我們都捏緊了自己的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長達三個半小時。
爭議焦點是被告紅河干流戛灑江一級水電站項目的大壩建設、清庫砍伐、蓄水淹沒等相關行為是否是生態破壞行為,是否對淹沒區的生態構成重大風險。
觸目驚心的清庫現場、電站工地。攝影 | 奚志農
原告方舉證,被告水電工程淹沒區所涉及的雙柏縣和新平縣區域是瀕危野生動物綠孔雀在中國現有種羣數量最大、密度最高的重要棲息地。
電站建設對綠孔雀關鍵性棲息地具有重大環境損害風險,極可能導致綠孔雀種羣區域性滅絕。
國際鳥類學家評估,全世界的綠孔雀大概只有不到一百個種羣,這些羣體絕大部分的數量都在50只以下。而我國現存的野生綠孔雀種羣數量僅存235-280只。
科學研究表示,紅河中上游河谷季雨林地區是最適合綠孔雀生存的地方。
雲南的綠孔雀 攝影 | 奚志農
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證據鏈包括政府文件、大量視頻、照片、專家意見、文獻等。包括證人證言在內,均能證明綠孔雀在該水電工程淹沒區河灘上飲水、覓食、開屏求偶、沙浴、嬉戲,即淹沒區河灘地是綠孔雀重要的棲息地。
而被告首先質疑了原告專家證人的專業性。
其後辯稱,綠孔雀的主要棲息地位於恐龍河自然保護區內,動物可能會越過保護區界活動;雖然它們有時會在淹沒區河灘地活動,但被告認為該區域並不是綠孔雀的關鍵棲息地。
綠孔雀分佈點及施工位置關係圖
聽到這一論點的瞬間,我也感覺到有點頭禿。
儘管開屏也是綠孔雀宣告領地的方式,但如何能證明會飛的“大野雞”其領地的稀缺和關鍵性?
在本底調查不足的情況下,似乎只有嚴謹的生態史研究論文才能構成一擊即中的完美證據?
綠孔雀:屏都白開了,澡都白洗了不成。
版權所有:自然之友,拍攝支持:貓盟
但其後,不會移動的**上千株國家一級保護植物“陳氏蘇鐵”**解了現場的結。
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劉健博士是我國蘇鐵研究領域的專家。
他為自己研究的物種作證時稱,他在該水電工程淹沒區綠汁江調研時發現,綠汁江分佈有上千株國家一級保護植物“陳氏蘇鐵”,是至今該物種在國內發現羣體數量最多的地區。被告水電項目將對淹沒區蘇鐵種羣造成毀滅性影響。
而在該項目《環評報告》中則僅提到6株蘇鐵,且為元江蘇鐵。
被告二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再次質疑原告專家證人的專業性。
他在法庭上辯稱,進行環評相關工作時並未發現有原告提交的大量蘇鐵存在,並表示如在清庫工作中發現珍貴物種,將及時採取措施。
但無法復刻蘇鐵所需的生境,無法使蘇鐵移栽成活這一點,便是該項目將對其種羣造成難以挽回的毀滅性影響的現實“鐵證”。
陳氏蘇鐵-雄株-綠汁江河谷新平一側-海拔620m
被告還辯稱,團隊做調查時,這些2-3年生的蘇鐵還沒長出來,讓人啼笑皆非。畢竟,就算舉證照片中的蘇鐵沒長出來,但它們的父輩祖輩肯定也已經紮根在此了。
陳氏蘇鐵-雌株-綠汁江河谷新平一側-海拔630m
至此,大家的心頭才緩和下來……
期間還有很多小波小浪。
自然之友法律和政策倡導部的負責人葛楓,隨着每一個質證、辯論進程,緊張地翻着證據書。
哪怕她的意見已無法傳達給出庭的戰友,但也依然緊咬每一個細節,以備下一步應戰之需。
那本證據書近400頁,已經翻得爛熟。
其中有一篇篇刊發的學術論文和野外調查點位,以及果殼的公眾號,還有公眾的參與記錄,這些都構成了環環相扣的證據鏈。
我感慨於物種調查及學術論文的重要性,也感動於公眾的眾志成城,沒有一份心血會在一個物種的保護過程中被浪費。
自然之友組建起一支由動植物研究者、律師、攝影師、公民科學家組成的科考隊,到實地進行考察 |幺哥攝
我還動容於90後的科學家為自己研究的物種挺身而出,證明它們的重要和稀缺。
我聽見60後的奚志農語氣低沉,説起90年代自己第一次看見的綠孔雀種羣,最後因相似的水電站建設而不復存在。
還有最後自然之友的總幹事張伯駒在庭上將IUCN表述的“區域性滅絕”定義娓娓道來。
在漫長卻又緊張無比的庭審中,現場唯一的笑點是,被告律師提問原告證人顧伯健:“你怎麼確認你在現場看到的植物就是蘇鐵?”
植物學出身的顧伯健一口耿直:“它就是蘇鐵樣啊!”
就是這些細節,甚至早在庭審之前,那些每個人都熬到眼睛發紅的準備之夜,我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為無告的大自然發聲”的力量。
這起官司是舉國上下,首例針對瀕危野生生物的預防性公益訴訟。
在探索踐行生態文明發展觀的當下,先污染後治理已經非常不合時宜,且代價巨大。
應該提倡的做法是:在污染前先考慮破壞及治理的成本。
綠孔雀案開庭現場,自然之友的原告團隊
從左至右:張伯駒,夏軍,何藝妮
原告方自然之友法律與政策倡導團隊已在5年內提起46起環境公益訴訟。
總監葛楓説: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就是希望環境的成本能夠真正納入企業以及其它市場主體的成本里。
“現在很多環境問題就是因為生態、環境成本在前期沒有納入企業的成本核算,生態以及整個環境白白地被利用或者被破壞。
比如説大氣污染,廢氣可以超標排放,甚至隨便往空氣中排放,也不用承擔責任。
比如水電站建設,把熱帶雨林淹了就淹了,魚類洄游説阻隔就阻隔了,並沒有在它工程的成本里體現這個生態價值。這就是我們提起公益訴訟的原因。”
綠孔雀賴以為生的河岸若被淹沒,綠孔雀也無法挽回。
而對於首起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的公益訴訟,讓張伯駒感觸最深的是中國的發展與保護之間的脱節。
明明一片寶貴的棲息地,人們對它的探索尚且不及百分之一,但建設方卻會以有限的探索所得為由進行開發,而不是“既然探索不夠,那我們應該保護下來慢慢發現,別等到破壞了才後悔莫及”。
這一差異是最大的悲哀,也是未來努力的方向。
儘管保護來日方長。
今天,依然是一個值得慶賀勝利的日子。
今天還是世界青蛙日、世界麻雀日、世界幸福日,以及春分。
祝大家週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