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孩子加分,應該有更好的方式獎勵醫護人員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0-03-21 20:46
最近,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在視頻節目《言之有李》中提到,反對抗疫醫護人員子女高考加分,稱教育資源稀缺,應該保證高考的公平性。
我關注的一些博主,旗幟鮮明的反對李國慶,大罵他是個混蛋:
我以往,也不太同意李國慶先生的一些言行,但這件事上,我卻和他看法類似。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這裏李國慶搞錯了,一線醫護人員一律加分的是中考而不是高考。不知道他是故意的還是口誤)
首先聲明,我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自己也不用復讀參加高考,所以這件事和我沒有什麼利害關係,不是因為動了我的蛋糕才反對,純粹是自己的一些看法。
1,很多參與抗疫的人,並沒有子女。
這是北大第三醫院的抗疫人員出征宣言,可以看到137名出征醫護人員中,過半是90後:
深圳衞健委的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的數據中,也稱這次抗疫過程,90後、00後是主力軍,最積極:
山東共青團則這樣寫道:
多方信源交叉驗證,可以説明,這次去一線抗疫的人員,大多數是90後、00後的年輕人。
從邏輯上也可以理解,至今為止,新冠肺炎重症感染者、死亡者,依然以中老年人居多,而醫護人員又每天接觸病人很容易感染,所以年輕人上一線比中老年人上一線要更安全。
那對於這些不到30歲,可能大部分時間都在讀書的年輕人來説,他們大概率是沒有孩子的,就算有孩子,孩子離中考、高考都還很遙遠,最短的估計也要十幾年。
更別説,現在中國年輕人的生育意願並不高,我身邊一些醫生朋友表示又累賺得又少,根本不敢結婚。
然而這一政策,從字面上來看,只針對2020年參與中考的孩子家長:
所以能享受到的福利,才是真福利,在這種時候,用“以後給子女加分”的方式給他們獎勵,有點類似空頭支票。沒享受到的一線醫護人員,同樣會覺得心裏不平衡。
所以我不支持。
2,父母輩的功勳,用來獎勵孩子,公平嗎?
事實上我不但反對給醫護人員子女加分,我同樣反對大多數父母立功卻給下一輩好處的獎勵方式。
我們反過來看。
中國古代,因為法律還不健全,比如《史記·秦本紀》説:“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後漢書·楊終傳》亦説:“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就是説秦朝的時候,刑罰很殘酷,一個人犯罪,父母、兄弟、妻、子都要被處死。
而《漢書·刑法志》則寫道:“孝文元年,詔丞相、大尉、御史,今犯法者己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收,朕甚勿取。至於當三族之人,依刑法志,先黥、劓、斬左右趾、答殺之;其後,嫋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之人,又先斷其舌,故謂之具五刑。”
這個太殘酷了,就不翻譯成白話了。
總之那會兒,有的罪名是要禍及全家的。
放在現在,是不是覺得很野蠻很不講道理?
一個人犯錯,他的家人是無辜的,憑什麼他的家人也要因此受罰?
所以到了近現代,無論誅九族還是夷三族的刑罰都消失了,甚至以前我們説的“父債子還、天經地義”的説法,也從我們的法律中消失了。
現在,我們的法律規定,只要你沒有繼承父母的遺產,就不用繼承父母輩的債務,如果你繼承了父母的遺產,也只需要用遺產的部分去還債務就行了——法律不保護“父債子還”的説法。
因為我們覺得無論是丈夫與妻子,還是父母與孩子,在“丈夫”、“妻子”、“父母”、“孩子”這樣的身份之外,他們都是獨立的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應該分開來對待。一個人犯錯,不應該懲罰他的家人,他的家人是無辜的。
所以現在,那種最窮兇極惡的罪犯,網友會説“不要審判了,直接殺了吧。”,會説“死刑沒用,要凌遲處死。”,就算是最法盲的網友,也很少會説“讓他全家跟着他一起受罰。”
既然刑不及親屬的思想,已經深入人心了。
那賞呢?我覺得既然刑不及親屬,賞也應該一樣。
一個人立了功,做了貢獻,當然要獎勵,但這種獎勵應該是針對他這個人本身的,而不應該針對他的家人或是孩子。
因為他的家人是沒有功勞的,無功不受祿,不應該成為被獎勵的對象。
唯一例外的,是那些已經犧牲了,沒有辦法對本人進行獎勵的烈士,這時候才應該考慮他們的子女。
與之可以類比的是。
“如果軍人蔘加抗洪救災犧牲了肯定可以享受烈士子女加分政策,那沒有犧牲的全員將士又是否能均享受到子女加分政策?這種措施帶來的政策不穩定性,在以後又該如何解決?”
況且,《一線醫護人員若干措施》中提到的一線醫護人員,也很難做到公平。
比如冒着危險在醫院打掃衞生的,清理危重病人廢棄醫療垃圾的清潔工人。
算不算一線?重不重要?
比如在武漢疫情最嚴重的時候,冒着極大風險夜以繼日修建火神山、雷神山醫院的工人。
算不算一線?重不重要?他們也有被感染的。
這個問題還可以無限問下去,最後得出的結論一定是同一個:
用加分來給抗議一線醫護人員做福利,不合適。
3,比起孩子加分,應該有更好的方式獎勵他們
很多網友陰陽怪氣,説不同意給醫護人員子女加分,就是嫉妒,就是酸,就是小人,就是見不得人好,就是動了我們蛋糕了:
我反對這種説法。
讀過我之前文章的應該知道,我説這些,不是反對給一線抗疫人員福利。
恰恰相反,在“中考加分”這一政策出來之前許久,我就寫了我對我們的醫護工作者,懷着萬分的愧疚和惶恐等很多文章,表示比起榮譽,應該給這些勇敢的醫護人員更多福利。
但這些福利,不應該是加分。
這些福利,可以是漲工資,可以是提職位,可以是帶薪休假,可以是一次性大量的物質性獎勵——這些不但是在獎勵這些醫護人員本身,而且也更有普適性,每個人都能享受到。
最關鍵的是,這些獎勵應該由國家出,或者退一步來説,應該由大企業、富人、或者至少由我們這些衣食無憂的人來出。用我這次疫情捐出去的幾千塊錢也好,或者國家強制讓我再出些錢用來給一線醫護人員發福利,我都沒意見。
因為我覺得我生活挺好的,應該為這些抗疫人員做些什麼。
但是如果中考降分錄取,大學優先錄取,在名牌高中、名牌大學錄取名額不變的情況下,利益受損的是誰?
大概率不是那些家庭條件好的孩子,現在留學潮盛行,那些孩子被擠掉名額,完全可以出國唸書,一樣有出路。
真正利益受損,付出代價的,更多的會是那些貧寒子弟——中考、高考已經是他們唯一的出路。他們的父母並不是不想為國家做貢獻,而是實在沒辦法做醫生,這個代價,不應該由他們來承擔。
4,這同樣適用於其他的一些加分政策。
比如給少數民族加分的初衷,是為了一些偏遠地區教育不行實行的一種平衡策略,但這種策略現在已經發展到在同一個課堂上課的兩個孩子,一個有加分一個沒有。這同樣不合理。
還有烈士子女加分,是因為已經獎勵不到本人身上了,但同樣也有很多聲音,支持把對烈士子女的加分獎勵,變成其他一些獎勵,比如國家每個月提供金錢支持、心理輔導,國家幫助烈士來撫養他們的子女。
歸根究底,很多人並不只是反對給一線抗疫人員子女加分,他們反對的是一切中高考加分政策。
如果説奧數、奧物、計算機等一系列競賽,還是在“不拘一格降人才”,是在給那些偏科但會成為人才的人一個機會的話,那其他的加分政策,説到底就是一種不公平。
包括但不限於少數民族加分、外國人降分等等。
遍觀歷史,曾經統一考試加分,是國家進行獎勵的一種重要方式。
1950年,教育主管部門就規定,高校招生對於“參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幹部和革命軍人、兄弟民族學生以及華僑學生,考試成績雖差,得從寬錄取”。這一政策體現了照顧性與鼓勵性兼顧的原則,符合當時的人才選拔環境和制度。
1956年,高等教育部學生管理司發佈的《全國高等學校1956年暑期招生錄取、分配辦法》,則進一步規定了優先錄取的分數控制幅度,要求“在與一般考生成績相同或相近(指總分少20分左右)時,就應該優先錄取”。這一時期的分數控制幅度掌握得還算比較好。
1978年以後,國家加大了人才選拔的力度,不再對工農成分學生及革命幹部子女進行照顧,而是對三好學生、學科競賽獲獎者、體育藝術特長生等實行高考分數優惠政策。從1983年開始,更是規定對獲得地區以上表彰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幹部,以及高中階段參加地區級以上體育競賽獲單項前5名的隊員,或集體前3名的主力隊員,考分達到規定分數線的,可提上一個分數段投檔。
還有很多其他獎勵性質的加分政策,也多半是1987年以前制定的。那時候國家一窮二白,物質條件不富足,通過加分的政策給予獎勵是可以理解的。
但現在已經2020年了,三十多年過去了。
當今的中國,已經是一個一隻腳邁入發達國家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了。現在比起加分,我們現在多了許多獎勵的方式,實在沒必要用損害一部分弱勢羣體利益的方式,來獎勵另一部分羣體。
這不但會引起社會不滿,更容易激化醫患矛盾。
現在“寒門再難出貴子”已經是個挺普遍的話題了。
現在醫患矛盾已經很尖鋭了。
實行這樣的政策前,還應該深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