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200多年來美國對華政策的不變目標_風聞
用心荐华-2020-03-21 04:53
2018年10月16日,FT中文網發表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中華美國學會名譽會長王輯思的談話,其中有一段説:“我十分同意我的同事陶文昭教授的説法,即200多年來,美國對中國的戰略目標從來沒有變過:一個是商品與資本的自由流動,另一個是信息與價值觀的自由流動。中國對這兩個目標是有保留或者抵制的。我們應該、也有理由批評美國、制約美國,但應當認識到,中國所做的事情改變了中美關係,改變了美國對中國的看法。”
這段話説得不是很明白,但耐人尋味,無論如何,是對歷史與現實作整體思考的絕佳範例。這引起了我對王、陶兩位教授關於中美關係200多年曆史總結的興趣,於是又搜索了一番,讀到2016年王輯思為大型畫冊《中美關係200年》所作的序文一篇,這可以算是比較正式的表達吧。
兩百多年來,“美國對華政策所追求的目標始終是:商品與資本的自由流動;信息與價值觀的自由流動。”——陶文昭教授的這個總結可能只是口頭表達,我沒有找到原始的出處,所以這裏再抄錄王輯思教授在《中美關係200年》序文中帶引號的引用。
所謂商品與資本的自由流動、信息與價值觀的自由流動,很明顯地與當代某些全球化話語(強調商品、資本、信息與人員的自由流動)近似,二者的差別,只是以“價值觀”一項替代了“人員”。其實,真正能夠“自己”流動的只有人員,商品與資本、信息與價值觀的流動都需要人力推進,是複雜的社會流體力學,不存在“自然”流動,所謂“自由流動”只能是就政策法規層面取消障礙壁壘、減少限制而言(不可能完全沒有限制)。
我們承認歷史發展具有連續性,也不反對以當代概念解釋歷史,但也認為應該保持一定的警惕,避免以當代概念強解歷史。以當代概念解釋歷史,關鍵要看與歷史事實是否相符。
一個明顯的疑問是,所謂的自由流動是單向的(只是美國的商品與資本及美國的信息與價值觀向中國輸入)還是雙向的(也包括中國的商品與資本及中國的信息與價值觀向美國輸入)?既然談的是自由流動,那麼雙向的流動才合乎情理。如此,按照王、陶二位教授的總結,我們至少可以分4個方面來看美國的政策。但是對照歷史事實,我們發現只是在其中的一個方面,近200年來美國的政策目標一直不變,即突破中國政府限制向中國輸入美國的信息與價值觀。
鴉片戰爭前的一百多年,確實有信息和價值觀不能自由流動的問題:面對咄咄逼人的西方勢力,清朝政府出於防範的心理,有禁止天主教的政策,不許外國人傳教,也不許中國人信教,此外也禁止中國人教外國人學習中文。而美國立國之後,發展出對外傳教的興趣,遙遠的中國也成為美國傳教的重要目標地區。鴉片戰爭前十餘年間,已經有美國傳教士來華活動,他們學習和掌握了中文,1844年作為美國使團的中文翻譯參加了中美《望廈條約》的談判。《望廈條約》准許美國人在通商五口居住,可以設立禮拜堂、學習中國語言,使得鴉片戰爭前美國傳教士在華類似活動合法化。隨後的中法《黃埔條約》進一步准許法國人在華可以學習中國語言之外還可以教中國人學習外國語言、發賣法國書籍。清政府還應法國的要求頒佈馳禁天主教的政令。1858年,美國又率先讓清政府在《天津條約》中承諾對基督教各分支(條約聲稱“耶穌基督聖教,又名天主教”)的傳教習教一體保護。此後直到20世紀40年代,美國對華傳教事業都受中美條約保護。
傳教時代漸漸逝去,美國又有新的價值觀要向中國輸出,並且以新的技術形式來突破限制,最初是開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美國之音中文廣播,20世紀90年代又設立主要針對中國的自由亞洲電台,這是美國政府直接投資實施對華宣傳。當今互聯網時代,美國要求所謂的信息自由流動,進而對認為主權國家有權控制信息和跨境信息流動的中國政府施加壓力。
所以確實可以説,美國一直有突破中國政府限制向中國輸入美國的信息與價值觀的政策,而且近200年來沒有變化。但是反過來,美國政府限制不限制中國的信息與價值觀向美國輸入呢?美國在價值觀方面似乎一直是有很強自信的,從自認“上帝的選民”到自認“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優越感毫不掩飾。其實也有不自信的時候,比如面對共產主義價值觀,美國就有了臭名昭著的麥卡錫主義。
共產主義價值觀不專屬於中國,我們可以再看看美國是如何專門對待中國價值觀的。中國人沒有那麼強的宗教情懷,但也不缺乏價值觀,比如崇尚勤勞節儉。19世紀中葉開始赴美的華工正是由於勤勞節儉的本性令美國的白人勞工無力與之競爭,因而遭受排斥。美國政府怎麼應對?1868年,美國人蒲安臣擅自以中國名義簽訂由美國政府主導安排的中美《續增條約》(因此得名《蒲安臣條約》),後來也得到清政府認可批准。這個條約的重點是方便美國招徠華工赴美建設太平洋鐵路,因此表示:“現在議定,是美國人在中國,不得因美國人民異教,稍有欺侮凌辱,嗣後中國人在美國,亦不得因中國人民異教,稍有屈抑苛待,以昭公允。”《蒲安臣條約》對美國國內歧視華人的傾向稍有約束,但是太平洋鐵路完工後排華浪潮愈演愈烈,於是1880年美國政府派安吉立與清政府交涉修改《蒲安臣條約》有關條款而得《安吉立條約》,授權美國可以“限制”、“調整”華工赴美,但1882年美國通過的排華法案卻“禁止”華工進入美國,“公然地從文字上和實質上違背了我們與中國人民簽訂的莊嚴條約所規定的義務。”
我們再看看當代的情形。當中國也有自信和能力主動輸出價值觀(比如在海外設立孔子學院)的時候,美國並非沒有芥蒂。最新的例子是中國媒體在美國媒體以廣告形式發表關於中美貿易關税問題的觀點,就被美國領導人指責為意圖干涉美國選舉。所以説,美國政府並不真正追求信息與價值觀在中美之間的自由流動。
至於商品與資本的自由流動,商品的自由流動可以對應為自由貿易;而資本的自由流動指大筆資金可以在短時間內不受限制地進出國境,這是最近幾十年才有的提法,與資本輸出或跨國投資不是一回事,其合理性與正當性大可討論(不過這裏尚不需要進行這樣的討論)。所謂商品與資本自由流動的問題,我們必須以1949/1950年為界把200多年的中美關係史分為前後二個時期來看。
在1949年以前,美國政府推動及保障美國商品及資本向中國輸出的意圖與政策的一以貫之是毫無疑義的。中美早期貿易階段,美國就頒佈有專門條例為去廣州貿易的美國商人提供優惠政策。1831年,美國總統的年度諮文中也專門談及對華貿易的重要性。鴉片戰爭後,美國緊跟在英國後面,通過包含有單向的協定關税、片面的最惠國待遇等內容的一個又一個不平等條約為美國商品及資本的對華輸出一步一步打開了中國的大門。到1946年,美國通過為發動全面內戰的國民黨政權提供大規模援助而獲得令中國對美國全面開放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
而同一時期,美國政府是否對中國商品及資本進入美國也大開方便之門呢?彼時中國是落後的農業國,缺乏可能對美國經濟形成衝擊的商品與資本。所以,《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雖然規定了相互的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一反過往百年的不平等條約,但在當時依然被包括國民黨政府官員在內的中國人民視為名義上平等實質上不平等的不平等條約,因為就中國當時的經濟實力根本沒有機會享受這些待遇。
誇張一點,考慮到作為美國開國里程碑之一的波士頓傾茶事件,我們甚至可以説美國的大門從一開始就不是對中國敞開的,因為對正尋求獨立的北美殖民地經濟形成衝擊而遭受抵制的茶葉雖然是屬於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商品卻正是中國的產品。談商品與資本的自由流動不能避開人口的自由流動,按照馬克思的經濟理論,勞動力屬於商品;按照當代的定義,勞務輸出屬於服務貿易。考慮到美國作為自由移民國家的特性遠遠超出作為自由貿易國家的特性,美國對中國關閉大門的最突出表現還是排斥華工。直到1943年,美國才部分廢除排華法案,允許華人移民,但每年限額僅為105人。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一方面明文規定雙方國民可以進入彼此領土全境從事各種事業及職業,但又説有關入境移民的現行法規(即美國的排華法規)不受影響,實質上是規定中國單方面對美國人員開放。最後到1965年,因為美國國會通過的《移民和國籍法修正案》取消了移民的國別限額制度,排華法案才算完全廢除。
因此,即使只算1949年前,説商品與資本在兩國間的自由流動是美國對華政策的不變目標,也是大有爭議的。
更重要的是,從1949年開始形勢大變,美國糾集西方國家(從馬歇爾計劃受援國開始)一起對社會主義國家及一些民族主義國家實行出口管制,剛剛取得革命勝利的中國自然也包括在內。美國的對華出口因此大幅縮減,根據陶文釗《禁運與反禁運:五十年代中美關係中的一場嚴重鬥爭》(原刊於《中國社會科學》1997年第3期)所提供的信息估算,1949年和1950年2年的額度大約只有1948年1年的一半,但同期中國對美出口規模仍維持不變。1950年年底,美國又藉口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凍結中國在美資產,中國亦採取反制措施,雙方貿易完全中斷。1953年朝鮮半島停戰後,美國繼續對新中國進行全面經濟封鎖,直到1972年尼克松訪華,才開始部分解除。
1949年以前,中國一直是美國經濟擴張的重要目標(其根本原因在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歐亞市場被歐洲列強及新興的日本帝國劃分與控制,美國難以進入,僅有中國這個大市場尚未淪為完全殖民地且無自我保護能力,美國可以爭奪)。通過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美國不僅獲得了中國對美國全方位及深層次的開放,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排擠其它國家在中國的經濟機會,美國一個多世紀以來的對華政策目標幾乎就可以因此完美實現。但是從一開始就反對這個條約的中國共產黨不僅推翻了國民黨政權,還通過抗美援朝反擊了美國的武裝干涉,美國不得不接受“丟失中國”的結局。美國長達20餘年的全面經濟封鎖,固然反映了它對新中國的極端敵視,但美國並不支持台灣國民黨政權反攻大陸(因為不現實),也説明它不惜完全放棄在中國大陸的經濟機會。
美國的放棄,一方面是出於“丟失”中國的無可奈何,另外一方面也是因為其經濟版圖在二戰後由於歐亞列強被完全打垮或者嚴重削弱、殖民體系開始崩潰而得以迅速擴張(1947年美國宣佈了所謂復興歐洲經濟的馬歇爾計劃),放棄中國而不足惜(這與今天的形勢並不相同)。其後美國與新中國緩和乃至正式建交,主要動因還是戰略考量,並不真正着意於發展經貿關係,而是把經貿關係當作一種政治籠絡和施壓的手段。1980年,中美簽訂貿易協定,規定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但美國早有對所謂非市場經濟(社會主義)國家的歧視性立法,規定對其所給予的最惠國待遇是有條件的、非永久性的,必須經過年度審查。20世紀90年代,美方即連年借年度審查把經貿問題與政治問題掛鈎,對中方施壓。直到2000年美國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常貿易法案”、2001年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才獲得美國給予永久最惠國待遇。所謂最惠國待遇,其實質不過是正常貿易關係(由於多邊貿易體制內又給區域自由貿易協定開綠燈,行內有戲稱最惠國待遇實為最差待遇)。也就是説,建交20年後,美國才確定與中國的正常貿易關係。
不過,隨着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中國經濟的巨大潛力體現出來,也正是在20世紀90年代,美方開始重視與認真對待與中國的經貿關係(當然同時也帶有政治目的),集中表現為認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經過艱苦的談判,中美於1999年簽署協定(這個協定值得從很多角度與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比較),美國同意中國以發展中國家身份加入世貿組織。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中美經貿關係迅猛發展,成為當今世界最重要的雙邊經貿關係之一。但我們並不可以因此而得出結論:最近20多年美國對華政策所追求的目標是商品與資本在兩國間的自由流動。其實,經貿關係得以發展的根本原因在於雙方有利可圖,貿易自由與否(只要不是完全禁絕)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自由貿易也不能解決社會經濟結構問題。以歷史上的中英貿易為例,鴉片戰爭前清政府的對外政策被認為是閉關政策,英國的對華貿易則長期由東印度公司壟斷經營;英國對進口茶葉徵高額關税,中國也對茶葉出口徵税,但這些都不影響中英之間茶葉貿易的長期繁榮。鴉片戰爭後,清朝的閉關政策被打破,對進口商品也只徵收值百抽五的低關税,英國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並且出產的棉紡品價廉物美,但對華出口幾十年都打不開局面。
這裏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對最近20多年來中美經貿關係的發展做全面的分析,只需簡單地列舉説明美國的政策。無可否認,美國政策的主流是推進經濟全球化,所以不遺餘力地要求中國全面開放商品和資本市場,同時也不吝惜向中國轉移中低端產業並相應開放美國市場。但經濟全球化也必然傷害美國的許多產業和就業,當需要轉移內部矛盾的時候,美國也毫不猶豫地不斷實施為限制中國商品與資本進入美國而採取的保護主義措施。最説明問題的,無論經貿關係怎樣發展,美國始終以戰略上遏制中國為優先考慮,始終限制與禁止高技術產品對中國的出口(在“巴黎統籌委員會”解散之後又組織“瓦森納協定”),這樣寧可承受高額貿易逆差、也要堅持出口管制的做法又怎麼可以用追求商品與資本的自由流動來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