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副局長當保護傘、私藏彈藥被雙開,曾擒獲身負50命殺人魔_風聞
曲静通幽-网上发表的文章点击量过亿。2020-03-22 06:57

2014年5月17日晚,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長劉文章到大理學院基礎醫學院講解交通常識。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3月21日消息,日前,雲南省大理州公安局保留正處級待遇幹部劉文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紀委監委對大理州公安局保留正處級待遇幹部,大理州公安局原副局長、州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劉文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劉文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在其他單位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規擔任社團法人;違反羣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和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犯罪。
通報稱,劉文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知法犯法,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和工作紀律,並涉嫌職務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州紀委常委會議、州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大理州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文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劉文章於2019年10月22日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大理日報2020年1月報道,大理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戰果位居全省前列。全州公安機關高舉掃黑除惡利劍,成功偵辦了大理市”1.15”和“8.23”、祥雲“7.27”、雲龍“4.08”、永平“3.29”等一批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嚴肅查處了一批“官傘”“警傘”“庸傘”。
早年曾擒獲作案百起殺害50人的殺人魔
劉文章,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學學歷。公開資料顯示,劉文章從警約38年,曾任雲南省大理州祥雲縣公安局局長,大理州交警支隊支隊長,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大理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大理州公安局保留正處級待遇幹部。
劉文章任祥雲縣公安局局長期間,祥雲曾出現一個震驚全國的“殺人魔王”。1997年7月2日晚,在祥雲縣華嚴辦事處三社,張樹洪將村中開小賣部的女青年王某殺害並拋屍洋芋地中。時任縣公安局局長劉文章趕到現場勘驗。此後張樹洪在下關、保山、昆明等地連續作案上百起,殺害50多人,公安部將張樹洪列為全國追逃督捕對象,開展網上追逃。2000年7月,祥雲警方在雲南瑞麗將張樹洪抓獲歸案。

交警叫他阿叔不叫劉局
此後劉文章調任大理州交警支隊支隊長。大理作為全國旅遊城市,交通是城市形象的窗口,劉文章在歷年的交管工作中不斷出台新舉措。比如建成全國首家道路交通安全警示中心。為什麼想到建警示中心?劉文章接受記者採訪時曾説,在公安部門展開大走訪中,他接觸到一個因車禍變得支離破碎的家庭,丈夫卧牀,妻子一人艱難扛起一個家。因此他決定,在大理掀起“枕邊風”行動,讓婦女也加入到交通安全的宣傳中來,讓她們時常提醒丈夫注意安全。據報道,警示教育中心的效果很明顯。
大理州交警支隊先後被雲南省委、省政府、大理州委、州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州級文明單位和州級文明行業,並在全省交管部門各項考核中榜上有名,其中女子大隊獲全國“巾幗文明崗”榮譽稱號。
由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協會主辦的《道路交通管理》2010年04期曾刊發劉文章的專訪,標題為《敢想 敢為 能為 善為——訪雲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劉文章》。據報道稱,大理交警不稱呼劉文章為劉局或是劉支隊長,而是叫“阿叔”。“沒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記者在手記中説,這是劉文章給他留下印象最深刻的話。

2019年5月落馬的李彪曾在大理公安系統深耕30多年,與劉文章共事多年。
大理紀委監委週末4分鐘“三連開” 多名公安局領導被查
一直在大理公安系統工作的劉文章,與2019年“五一”期間落馬的雲南省昭通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李彪頗多交集,李彪曾在大理公安系統深耕30餘年。劉文章任祥雲縣公安局局長時,李彪任大理州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2003年7月至2015年7月,李彪歷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大理市副市長、大理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而此時劉文章先後任大理州交警支隊支隊長,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大理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稱,李彪工作嚴重失職,致使嚴重刑事犯罪涉案人員逍遙法外,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公信力。據2019年9月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李彪在辦理大理州張某勝、吳某涉黑、涉惡案件中翫忽職守,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翫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大理市公安局多名副局長被查。
當年6月4日,大理市公安局兩名副局長楊建軍、楊仁偉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他們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傳言被證實。
大理州紀檢監察網站消息稱,經查,大理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建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充當惡勢力“保護傘”,為他人徇私情,故意隱瞞案件事實,放縱包庇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長楊仁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兩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喪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利用公權力謀取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市紀委常委會和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大理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建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楊仁偉於2019年3月29日被宣佈接受調查。就在楊仁偉落馬10天后,大理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建軍,大理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刑偵大隊原大隊長嚴亞銘,大理市公安局刑事技術大隊副大隊長兼法醫中隊中隊長楊偉良同一天被查,三人創造了大理紀委監委週末4分鐘“三連開”的記錄。4月中旬,大理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劉鴻俊和潘峯又相繼被查。
2019年以來,大理政法系統至少33人被查,其中不少被通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來源: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大理州紀檢監察網站、雲南網、雲南日報、生活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