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武漢市民起訴美國政府的法律問題!_風聞
taya1982-2020-03-23 12:29
不太會組織語言,只是表明下不論是從道德義務上還是法律義務上來説,如果美國的法院受理了對中國政府的新冠疫情訴訟,那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必須接受武漢市民針對美國政府的訴訟,否則就是枉法,必須向湖北高院、最高法、國家監察委投訴與舉報。當然,如果美國法院不受理的話,中國法院也應當按對等原則不受理。
道德上的依據我不用説了,當然是以絕大部分人的看法為主,以德報德,以直報怨!
下面説説法律上的依據:明確支持起訴外國政府的法律依據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條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政府機關也是法人組織,也有法人代表,別扯什麼政府機關不是第五條規定的組織)
第五條 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 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然後是不能起訴外國政府的法律依報,全國人大制訂的法律中目前沒有任何條文規定不可以起訴外國政府,中國只在2005年曾簽署過《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但這部公約仍未生效,即便生效了,美國政府如果不是簽署國,那同樣可以不豁免對美國政府的訴訟,如果美國政府也簽署並批准(川建國簽了但國會未批准也不算),那美國法院自然也就不應當受理對中國政府的訴訟。
有些人呢,我讓他建議那個什麼伯曼律師團來中國起訴中國政府他不聽,他避而不談(可能是受子不言父過的思想影響吧),一個勁的要中國政府去美國法院應訴…….先不説國家尊嚴,不知道他出錢去美國應訴他願意不,誰不知道美國是個訴棍國家,中國律師在美國又沒有執業資格,只能請美國律師出庭應訴……難不成美國最近沒錢發糧了,讓他們用這種方式搞錢給自己買狗糧?
抱歉,本來想找張川建國牽着狗的照片,可惜搜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