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用筆殺死了一位還在搶救的護士_風聞
拆台CT-公号拆台(chaitai2019),欢迎关注。2020-03-24 18:27
FBI Warning :作家汪芳不該是法外狂徒,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挑釁法律,理應被依法懲處。
最近一段時間,我的日常生活軌跡非常固定。
除了吃喝拉撒睡,刷完微博熱搜,剩下的就是跑到汪主席那看看,她的日記中又出現了什麼幺蛾子。
常規的“團團夥夥”,以及給所有反對者都扣上極左的大帽,這裏先引用其支持者的一段話,“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如果你習慣了在黑夜中摸索,別人的一點亮光,都會讓你覺得刺眼;如果你習慣了在污垢中爬行,別人穿上靴子,你都會覺得對你冒犯;當你沉溺於虛偽的大量讚美詩中時,別人幾句大實話,都會讓你怒不可遏……
説起來,汪主席的這套把戲,真真暴露了其本性。
雖然她和她的支持者們,嘴上喊着反感回到前三十年裏的最後十年。
但身體上卻極為誠實。
她可以為渲染悲情而編造情節,欺騙公眾,並且死不認錯,還無理狡三分到處扣帽子,但只要有羣眾指出她的錯誤,就會立馬化身老牌紅衞兵,竭力把這些有理有據的批評,往意識形態上帶節奏,一概斥之為“極左”。
在我看來,這已經超脱了精分雙標的範疇,而是赤裸裸的文化霸權。
方方的粉絲們最喜歡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方方,只不過就是説了最真實的實話而已!”
即便被人以瓷實的證據甩臉,他們的回答也仍舊如方方所言——“我的來源非常清晰,我就是一個負責任的人”,“你的自信源於無知”。
但是羣眾真的無知嗎?
當然不是,“方方”們的惱羞成怒,只不過是大眾戳穿了他們的本來面目而已。
海恩法則指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
雖然這個法則通常適用於工業安全,但眾所周知的是,一旦我們發現家裏有蟑螂,真實情況很有可能是蟑螂遍佈。
縱使方方不同於蟑螂,但我們都很清楚,一旦有人試圖遮掩謊言,那麼他付出的代價最少十倍起跳。
而新的謊言又需要用百倍的謊言彌補,最終越滾越大,人品隨之敗露。
就像是@方方 ,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能夠咬死“殯儀館裏滿地的無主手機”系虛假。
但是“先撩者賤”,既然方方日記被其支持者們認定為“紀實文學”,方方就有責任證實自己的消息來源可靠,而絕不該“顧左右而言其他”。
回到文章標題上。
其實這件事情再簡單不過了。
3月23日,方方在她的日記裏寫道:
“今天也有一個壞消息:很多天前,在武漢援助的醫護人員中,一個廣西的年輕護士在醫院裏突然昏厥。得幸當時很多醫生在場,迅速急救,將她搶救了過來。**這件事,媒體都有過報道,我們也為她的死裏逃生而慶幸。但是晚上,醫生朋友告訴我,她還是去世了。**生命中斷在抗疫的最前線。她叫梁小霞,今年28歲。讓我們永遠記住她,也願她安息。”
但最真實的情況卻是,雖然“重症醫學專家判斷,梁護士可能永遠無法醒來了”,然而直到如今,協和醫院都沒有放棄治療,哪怕用盡一切辦法也要維持住梁護士的生命。
而且梁護士此刻也尚未離去。
我之前説得很清楚了,不論文人也好,媒體也罷,在醫院沒有宣告死亡前,沒有任何權力提前公佈一個生命的消逝。
可是汪主席又在做什麼呢?
沒有任何對生命的尊重,僅僅依靠一個莫須有的道聽途説,就匆匆對一個尚在搶救的國家功臣宣判死刑。
試問,這又是誰賦予你的權力?
反正我是覺得,“刑不上大夫”這種糟粕,早就該掃進故紙堆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懇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濫殺無辜”的劊子手方方。
升斗小民只能用這樣的方式表達不滿與抗議
這不僅僅是我的號召,更是廣大羣眾的呼聲。
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