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佛教,不一樣吧_風聞
洛今阳-2020-03-25 21:44
釋迦時代,被稱為“中國”的北印度恆河流域,十六大國在此爭雄,其中摩揭陀國和憍薩羅國是二大強國,此外還有眾多小邦國。雅利安人統治區的新興國家都是君主制;婆羅門文化圈外為共和政體,執政者羅闍(“王”)為定期選舉。因統治需要,種姓制度逐漸嚴格起來。婆羅門(西部當權)和剎帝利(東部當權)都是奴隸主階級;吠舍少數分化為中小奴隸主或官商階級,絕大多處於奴隸邊緣;首陀羅多為手工業者,實際是種族奴隸。這時期各城邦政治秩序比較穩定,農工商業都相當發達。印度海外貿易早已開始,由於商品貿易的繁榮,出現了新興富商。在各國通過擴大領土的戰爭中,剎帝利掌握實際的軍事力量,獲得政治地位,取代婆羅門種姓的權威。即使在哲學方面,也有婆羅門向剎帝利轉移的跡象。一般認為,這一時代新政治和新文化的中心是在摩揭陀。
大和尚制度:僧團逐步擴大,確立了大和尚制度,由他們教導新比丘。佛訪問釋迦國時,羅睺羅剃度出家;淨飯王認為,未徵得父母允許,不應接納孩子出家。佛同意了,加入這條規定。有關新比丘的條文在此時形成,也規定對犯戒者的處罰,發現不合資格或動機不良的也可開除。毗奈耶舉出幾起非正規處理後,讓佛制定受具足戒的全面正式手續。
教團分散和會議制度:僧團由數目不定的地方小組構成。各僧團劃定比丘正常居住和集會的範圍。開會時,除疾病等特殊情況可託人投票或轉達意見外,須全體到場。會議決議經一致通過方有效。規定必須盡一切努力辯論、調和、折中異見,以達全體一致,否則會引起團體分裂。分散的教團之上不設立最高權力機構,佛有意樹立的唯一權威是他的教義和戒律。
制戒與誦戒:經頻婆娑羅王建議,佛批准齋日儀式並創議需背誦的戒律。每次布薩之際,犯戒者需當眾坦白。四種最嚴重的罪行需開除,其它或留團查看,或暫停比丘身份,或公開認錯了事。舍利弗早已要求佛制定戒律,使僧團得以持久不衰,佛決定待罪行實際出現才制定。結果第一次罪行發生於成道第五年,此後陸續添加,極繁細的戒律被逐步制定出來。
雨季安居制度:雨季定居是當時沙門團共通所行的。雨季旅行困難,尤其道路不通時容易糟踏莊稼。規定各僧團雨季靜居至少三個月;平時隨意遊巡的比丘在此期間需留居一地。大家要求將全體僧侶的住處建在一起,結果產生興建永久性僧寺的需求。這個步驟當佛在世時走了多遠並不清楚,但毗奈耶紀錄了有關建築形式、傢俱設備和居住要求的詳細規定。
女眾僧團的成立:直至教團基礎得到鞏固,佛仍未允許女性出家。姨母大愛道幾度請求,均被佛陀拒絕;後來阿難又幫忙請求,最終佛陀才勉強答應此事。他顯然擔心這會污損整個教團的名聲,縮短佛教的壽命。為防範這種危險,他頒佈許多附加條款約束比丘尼,使她們嚴格從屬於比丘僧團,至此比丘尼得到正式承認。到佛晚年,比丘尼也已達到相當的數量。
傳教使用的語言:不允許比丘使用梵語傳教。儘管當時梵語已發展到最高峯。佛的母語是什麼樣子已無從推斷,但他一生很長時間遊行於摩揭陀,所以應是以摩揭陀語説法。但佛不將其作為經堂語,也不規定某種標準語言。佛教信徒出身各階層,來自各地區。佛允許比丘利用自己的方言俗語來學習和傳教,這使佛教在初起時就在各階層快速傳播起來。
【佛在人間】佛從不以神靈或神使自居,“我今亦是人數”。佛教不是神教那樣説為神的啓示;乃以人間覺者的教化而達安樂和清淨。“諸佛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 [179] 他曾説,弟子接受他的教導,卻並非所有人都能成就。
【慈悲與無私】佛的慈悲在其言教中隨處可見。拔耆國有位名為獅子的將軍,他本是耆那教的豪華施主,當與佛見面後非常歡喜欽佩,要求成為居士弟子。佛答應後,勸他不要取消長久給與耆那教徒的佈施。吠舍離發生瘟疫時,佛冒着被傳染的危險,身入其境以化導。對於門徒,佛同樣予以無私關懷:他親自照料生病的比丘,為失明比丘縫衣服,為重病比丘洗灌。他的護法居士雖不乏權貴之人,但他身無分文,始終三衣一缽行腳乞食。他祥和安寧,從不憤怒、悲傷、嫉妒,沒有任何自私與傲慢。即使受到誹謗也從不起仇恨,受到稱頌也毫不得意。他赤足行走於恆河兩岸各地,四十五年説法不倦,通過自己的言行化導有情,從不希求任何回報。
【不以統領者自居】佛從不視自己為僧團領導者,也不願別人這麼看待他。“我不攝受眾”,“同坐解脱牀”。他以身作則:自己建房,自己洗衣掃地;五日一行比丘之房。阿難在説法,佛忘病而起身聽之;聽到堂中説法,佛便站立在户外。眾僧按律自恣時,佛説:“我若有過錯,歡迎大家揭發!”他讓弟子不要不好意思向他請教,“應以友人與友人請問”。姨母以新衣施佛,佛讓她施與眾僧:“施比丘眾已,便供養我,亦供養大眾。”頻婆娑羅王以竹園施佛,佛説:“但以施僧,我在僧中。”
【佛的談吐】佛待人謙遜有禮,對主動上門的辯論者,他總是心平氣和地與他們討論。他的態度是理智而非感情的,對來求教者總是順應談話的對象,循韜善誘,引發別人自作思考。他不喜歡向他們發表滔滔講演,也沒有無意義的話。他善於用比喻,從生活中選取來的比喻來闡述比較難懂的佛教教義。他的談話很富於幽默感,例如他會用挖苦諷刺口氣討論婆羅門教。
【實際化的意義】某青年曾請教有關世界本質、身心關係、人死後續存與否等問題。是當時外道學派各為執持的哲學命題,他們都自稱能真正解答現象的本質。佛認為這些問題無法訴諸經驗而得到解答,是使人困惑痛苦的精神枷鎖;這些基於想象或思辨的理論,只是獨斷的教條主義;並且由於見解不同,而引發針鋒相對的衝突。佛對此一概避而不談,代之以實際的修證;即以反省和批判態度看待它們。他比喻説,當人身中毒箭,就該立馬搶救,而不是追問其他。
業包括過去現在一切有意念的活動。有些宗教把無意念的行為也看成是業,但佛認為不是。“我説行為業。眾生通過意念,由身口意作業。”“若有故作業,我説彼必受其報……若不故作業,我説此不必受報。”
如果“不於身、戒、意、慧嚴於律己,少善缺德,以小小不善業報痛苦為住”,則小惡也難逃報應;如同杯水,即使投入少許鹽也會鹹苦不堪。反之,重業即輕受;如同以大量鹽投入恆河,河水也並不因此變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