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衞工人討薪後遭公司報復,工會反問“你還想加班?”_風聞
混沌大陆-向阴谋论患者说不2020-03-26 20:53
劉某是廣州市越秀區珠光街環衞站的一名環衞工人。今年39歲的劉某已經在珠光街環衞站工作了3年,主要負責越秀南路段的清掃保潔工作,每月收入約3000多元。今年春節期間,劉某也堅守在環衞崗位,然而他發現公司一直沒有發放一月份的工資,環衞站140多名工友都沒有收到一月份工資。
環衞工人討薪後,被公司打擊報復
3月1日,劉某撥打了12351工會職工熱線,向工會求助。12351熱線瞭解相關情況後,立馬生成工單,將事件轉至越秀區總工會對接。
3月5日,劉某應邀與珠光街道工會協商工資事宜。街道工會在知曉工人被欠薪後,勸劉某辭職了事,但也承諾會解決此事。
在工會的助力下,3月6日,劉某和140多名工友們收到了一月份工資,共計40餘萬。
3月10日,劉某給廣東省總工會及12351職工熱線送去了兩面錦旗,寫着“新冠無情,工會有愛,心繫職工,助力討薪”,表達對工會的感謝。
劉某給廣東省總工會及12351職工熱線送錦旗然而,事件並未就此落下完美帷幕,反倒急轉直下。就在向工會送錦旗的同一天,劉某遭到了公司的打擊報復。環衞公司停止給劉某安排加班,讓他每週只上五天班,節假日休息不上班。照此安排,劉某的工資將驟減至不到2000元,無法支付他在廣州的日常開銷和房租。
向班長、站長反映無果後,劉某再次聯絡珠光街道工會,反映討薪後遭公司秋後算賬。然而,街道工會人員竟反問劉某,“不安排加班不是更加好,你還想加班啊?”
3月18日,劉某再次致電12351職工熱線。接聽電話的工會律師認為,公司不給安排加班的做法不違反勞動法。23日,12351熱線回訪,將事件轉至珠光街道工會處理。珠光街道工會堅持認為,公司並未違法,且稱受疫情影響,該站環衞工作量減少,因此不給劉某安排加班。
工會是否應以“公司未違法”就此結案?
勞動法是工人權益的底線,所謂底線就是公司不能觸犯勞動法。工人永遠有權追求更好的工作條件和待遇,法律只規定了最低工資標準,難道我們沒有權利或者不值得高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嗎?假如工會將自身定位於糾正公司違法行為,那麼只要有勞監部門和司法部門足矣,何需工會存在。
就此事而論,一是,公司違反《關於規範廣州市環衞行業用工的意見》有關“六工一休”的規定,且未對工人一視同仁公平對待。二是,拋開公司是否違法一説,公司的做法明顯不合理不公平,是打擊報復維權員工。如果工人討薪被秋後算賬的事情不被制止,那麼下一次再出現公司欠薪怎麼辦,工人還能站出來發聲嗎?再出現環衞公司任意減薪,隨意扣分(這甚至一直在發生),怎麼辦?對於正當維護自身權益工人的打擊報復,是最惡劣且影響深遠的。這不僅僅是當事工人一個人的事,也與所有工友息息相關。
《南方工報》於3月10日,以《工會和12351熱線助力討薪,廣州環衞工送來錦旗》為標題報道了此事。新聞指出,12351廣東職工熱線自2018年4月升級正式運營以來,已服務20.5萬人次,累計生成3659件工單。在各地市工會的協助承辦下,工單辦結率達98.7%。從劉某的經歷看,討薪問題確實得到了迅速解決,但拿到工資並不是事件的終結,工人遭公司惡意報復,如果工會以公司未違法作結,不禁令人懷疑12351熱線如此高的辦結率是否真的幫助工人解決了困難。
“不安排加班不是更加好?你還想加班啊?”
據瞭解,越秀區環衞工人每月工資大致在3000到4000元間,其中的差別主要是加班多少形成的。環衞工人每天上兩班,一班早上五點到九點,第二班下午一點到五點;或是一班上午九點到下午一點,第二班下午五點到晚上九點。在這八小時正常工作以外,工人還有每天再多做兩三小時、週末多幹一天的加班。
幹得多,賺的多,這本是理所應當的原則。但環衞工人的“加班越多,工資越高”建立在其基本工資不合理得低,如果沒有加班工資,連基本生活都無法保證的基礎上。官方調研顯示,2018年,越秀區街道環衞站工人平均工資為3140元/月(包括加班費)。若雙休日不加班,僅有2324元/月。若雙休日不加班,又沒有補貼的情況下,工人整體工資不足2000元/月。
在這樣的工資結構下,公司獨獨針對向工會求助反應欠薪問題的劉某一人,不給他安排週末加班,對他的收入和生活打擊巨大。沒有周末加班費,劉某的工資將驟減至不到2000元(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公司可以“巧妙地”使用其管理權,通過調整劉某的排班,將其工資控制在最低工資標準線上一毫米,以此規避違法風險),而廣州市中心城區租房成本約為1200元到1500元,生活費也要1000元左右。
珠光街道工會人員反問劉某“你還想加班啊?”此外,廣州市天河區環衞工人《員工守則》規定,環衞工每被扣一分,就會減發50元績效獎金;每被扣分達五分,就會被停止安排雙休加班1天。白紙黑字證明,不安排加班不僅不好,更是環衞工作慣用的懲罰技倆。環衞行業長期以“扣分+罰款+減少安排加班”作為懲罰工人的手段,迫使工人接受低工資、高勞動強度的工作條件。
面對如此焦急的工人,街道工會工作人員怎麼能輕巧反問,“不安排加班不是更加好?你還想加班啊?”。加班,才能付得起房租,吃得起飯;不加班,生活就過不下去了——這才是環衞工人的真實困境。
受疫情影響,工作量減少?其實環衞工人一直在超時、超量工作
根據官方發佈的《廣州市越秀區環衞行業用工現狀調研報告》,越秀區環衞工人工作強度大。一線清掃人員人均清掃面積4727.89㎡,遠超市、區規定的各級道路人均清掃面積標準,部分街道人均清掃面積甚至超過8000㎡。
越秀區一線環衞工人人均清掃面積遠超規定標準調研報告指出,“近年來,品質化城市建設的要求與標準逐年提高,在正常工作時間內難以完成高強度的工作任務,導致普遍存在超法定時間加班,勞動強度極大”。一方面,環衞工人需要完成正常工作時間難以完成的工作任務,而必須加班;另一方面,沒有加班費的工資不足以滿足日常開銷,工人也不得不加班。
報告數據表明,環衞工人實際上一直在超時、超量工作。假如真如街道工會人員所説,該環衞站受疫情影響工作量減少,那麼也只是使環衞工人的工作回覆到較為正常的工作量和強度而已。更何況,諸多媒體已有報道,疫情期間,環衞工人由於防疫工具不足、人手短缺等原因,實際工作量大大增長。
珠光街道工會人員為公司打擊報復討薪員工辯解珠光街道工會工作人員對環衞公司的情況摸得清清楚楚,聲稱目前工作量減少且人手充足,卻對工人討薪後遭公司報復無動於衷,也不瞭解環衞工人工資低,須依靠加班費才能過生活的現實困境,還能輕鬆發出“你還想加班?”的反問,實在太過失職。
環衞工人向工會反映公司欠薪,拿回工資後,遭到公司打擊報復。對於公司秋後算賬,工會必須管到底,否則還有誰會去再找工會,工會在工人中的信譽和信心何在?當街道工會頻頻語出驚人,工人可以向上一級工會投訴,要求區總工會、市總工會等出面維護工人權益。長遠來看,作為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的重要一方,工會應該發揮談判協商的作用,推動環衞工人工資增長至合理水平,使工人不必再依賴加班費生活。
另一方面,在我們的工作場所中,有很多利益都是共同的。例如,工資、工作時間、工作條件、工作定額等等,這都不是一個人、幾個人的利益,而是工友們的整體利益。要想得到這些利益,就要大家一起出面向老闆爭取。假如大家都抱有“讓別人去爭取,自己坐享其成”的搭便車想法,那麼這些利益永遠不可能實現。假如有工人出頭遭到報復,就更需要其他工友的聲援和支持,來共同抵制公司的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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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隔壁車間王主任